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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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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A类基金份额关于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25-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已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业务,A类基金份额已开放转换转入业务。

(2)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持有 Y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首个赎回申请起始日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具体计算规则详见下文关于份额持有期的表述,请投资者关注。

(3)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

(4)本基金Y类份额暂不开放赎回及转换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赎回和转换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展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

3.日常赎回业务

3.1份额持有期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一年持有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养老目标基金无需设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或缩短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取消或变更对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限的限制,具体实施日期及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满一年持有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在对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份额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即可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不收取赎回费用。针对Y类基金份额,办理继承等事项的,应当通过份额赎回方式办理,不受“最短持有期限”限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中心

本基金暂不开通直销中心Y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本公司深圳总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A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Y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已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自2025年3月20日起开通转换转出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7、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仅可与本公司旗下FOF基金进行转换,不可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进行转换。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及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的《景顺长城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新增中国民生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3月18日起,新增中国民生银行销售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23723;C类02372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注:上述销售机构具体销售安排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

调整大额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限制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尚未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2、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和E类基金份额暂未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发布《关于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E类份额限制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和《关于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和B类份额调整大额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限制的公告》。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决定自2025年3月19日起,对投资人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及转换转入本基金A类和B类份额做以下申请金额限制业务调整,具体如下: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请金额应小于或等于300万元(本基金A、B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请金额超过3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该等申请。

2、本基金E类份额已于2024年4月19日限制接受伍佰万元以上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3、如果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按照上述规则确认失败的,其原基金转换转出的申请也将确认失败,原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4、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5、转换业务的申请金额为基金转换转出时的初始金额。

6、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新增长江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5年3月18日起新增委托长江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长江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

注:本公司新增委托长江证券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上表仅就基金本身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进行说明,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斌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三、相关业务说明

1、上述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景顺长城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汇丰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5年3月18日起新增委托汇丰银行销售本公司景顺长城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汇丰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

注:本公司新增委托汇丰银行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上表仅就基金本身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进行说明,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21楼02-03室,25楼01室,26楼01室,27楼01室,28楼01室,29楼,30楼01室,31楼01室,32楼,33楼,35楼,36楼,37楼,38楼01室

法定代表人:王云峰

客户服务电话:95366

网址:https://www.hsbc.com.cn

三、相关业务说明

1、上述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66

网址:https://www.hsbc.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