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1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七次董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由董事张国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张国富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张国富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后,公司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张国富先生、冷炎先生、成波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张国富先生;提名委员会由成波先生、郑建明先生、张国富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成波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马静女士、郑建明先生、张国富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马静女士。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观桥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观桥先生为公司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乔元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乔元华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现暂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对乔元华先生的聘任将于其取得相关证明后正式生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国富、顾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张国富、顾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经研究,十一届五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20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蓝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3日
至2025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十一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
(二)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全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三)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六、其他事项”)。
(四)登记时间:2025年4月2日9:30-11:30,13:30-17:0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公司访客接待室。
六、其他事项
通讯方式:
电话:010-53970788
邮箱:600733@bjev.com.cn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女士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五次监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核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
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辞任的情况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代康伟女士、经理张国富先生及董事会秘书赵冀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代康伟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国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经理职务;赵冀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代康伟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代康伟女士、张国富先生及赵冀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选举董事长、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张国富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同意提名刘观桥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观桥先生为公司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同意聘任乔元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乔元华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现暂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对乔元华先生的聘任将于其取得相关证明后正式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张国富简历
张国富,男,1977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先后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研究院等公司担任职务。自2019年起先后担任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汽车蓝谷营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2022年11月至2024年7月,任公司副经理,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任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刘观桥简历
刘观桥,男,1979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自2002年起先后担任东南汽车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师,上海大众汽车销售公司福建区域经理,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销售本部南区事业部广东区域经理、广东办事处主任、管理科科长,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销售本部东区事业部促销支援科科长,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销售本部北区事业部负责人、代理部长、事业部部长,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销售本部销售管理部部长、销售管理室室长,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与管理部(军品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与管理部(军品管理部)/数字安全与管理部部长。2024年7月至今,任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任公司副经理。2025年3月起,任公司经理。
乔元华简历
乔元华,男,1983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HSBC Markets (Asia) Limited、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近15年。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公司及子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财务公司是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财务公司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和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国富、顾鑫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所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正华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4号楼G座17-19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858069147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9日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十三)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信托投资以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资质:财务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
股东情况: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6%股权,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4%股权,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合计5,208,893.1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75,722.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公司与财务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甲方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1.1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1.2乙方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1.3乙方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1.4甲方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1.5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综合授信服务
2.1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3.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3.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其他金融业务
4.1乙方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4.2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5、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6、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2、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3、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能够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结算、管理等方面的需求。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结算效率,开拓融资渠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和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国富、顾鑫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财务公司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