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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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
承担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5-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3月21日起,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3月2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内容如下: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应修订。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内容如下: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应修订。

《国寿安保国证创业板中盘精选88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内容如下: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应修订。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内容如下: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应修订。

《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内容如下: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应修订。

《国寿安保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内容如下:

■■

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应修订。

国寿安保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每10份A类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900元人民币,每10份C类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290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5年3月20日15:00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5年3月21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sfunds.com.cn)或拨打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见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示信息。

风险提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