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78,123,58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4年,公司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136万吨,风电叶片24GW,锂电池隔膜19亿平米,储氢气瓶1.2万只;实现营业收入239.8亿元,同比下降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亿元,同比下降5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亿元,同比下降80.5%。
(一)玻璃纤维
1、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纤专业从事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在行业内具有强大的专业实力与广泛影响力。拥有超140万吨的玻璃纤维年产能,产品畅销国内,远销美国、欧盟、日韩、中东、东盟、南美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居世界领先水平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低介电超细纱及超薄布等多种特种纤维关键制备及产业化技术。
泰山玻纤主导产品丰富多样,涵盖各类热固性、热塑性玻纤材料,电子级细纱及电子布,风机叶片用高模量纱及多轴向经编织物,高频高速线路板(PCB)用低损耗(低介电)超薄玻璃布,玻璃纤维湿法毡制品,高锆耐碱玻璃纤维等,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新能源、化工环保、电子电气、建筑与基础设施、船舶与海洋、人工智能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技术优势方面,泰山玻纤在玻璃纤维配方、大型玻纤池窑设计、窑炉纯氧燃烧技术等方面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居世界领先水平;同时还拥有高模玻纤及织物、低介电超细纱及超薄布、扁平玻纤、耐碱玻纤等特种纤维关键制备及产业化生产技术。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玻璃纤维主要原材料为叶蜡石、高岭土、石英砂、石灰石、硼钙石等,主要燃料为天然气。公司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定价、统一调剂的采购模式,与资源型原材料供应商签订年度协议或参股合作的形式锁定供货价格和数量,构建了稳定的原材料保障体系,满足生产所需。
(2)销售模式
泰山玻纤主要采用直销和代理两种销售方式,国内市场的产品约90%采用直销的方式,约10%采用经销商代理的方式。销往海外的产品中约85%采用直销的方式,约15%采用代理的方式,在北美、南非设有驻外公司及机构,加强对海外市场的客户开发和直销力度。
3、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下游市场需求结构深度调整、行业投资热情不减等多重压力,泰山玻纤充分发挥产品种类多、质量好的比较竞争优势,全年共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136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产销率达104.6%,库存较上年同期下降33.3%。受价格下降影响,全年实现销售收入77.4亿元,同比下降7.6%,归母净利润3.7亿元,同比下降63.3%。
细分产品产销量、库存等经营性指标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
生产方面,泰山玻纤全年共产出玻璃纤维及制品130万吨。坚持效益优先,优结构,提效能。面对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强化产销协同优化产品结构,基于品种丰富、结构调整灵活优势,高质量完成多次窑炉转产,产品结构与市场需求高效匹配;有效开展“原料精细管理、窑炉操作优化、生产预警机制细化、漏板状态改善”等工作,通过多维度指标对标,强化关键指标管控,生产系统全员劳动效率同比提升,全年同口径降本2.24亿元,废丝综合利用率连续3年达100%;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全年综合A级品率98%,保障产品品质。报告期内,太原基地按计划推进建设,一期(15万吨)于2025年2月点火投产,将为2025年带来增量产能。
销售方面,积极抢抓增长市场机遇,深耕优势产品需求,全力复价、稳价、增量。全年热塑、风电、外销市场等核心利润板块销量增速亮眼,占比全面提升。报告期内,聚焦高端市场,持续推动高附加值产品量产、扩产。扁平纤维销量同比增长88%;LFT纱销量同比增长27%,市占率继续稳居全球第一;完善并拓展北美、欧洲直销网络,海外收入占比提升1.8%;低介电系列产品市场已初具规模;开辟发展建材玻纤新赛道,成为行业首家具有地面、墙体、屋顶等建筑全场景用建材玻纤及制品制造能力的企业。
技术研发方面,培育研发创新成果,加快推进战新产业布局。泰山玻纤成为世界第三家、国内第一家第二代低介电产品批量供货的专用供应商;低膨胀纤维试制出多款低膨胀布,已通过客户验证;建成二条低介电玻纤生产线,截至目前拥有四条低介电玻纤生产线;完成高模窑炉冷修改造并点火投产;攻坚解决“卡脖子”原料替代,浸润剂自产率达67%以上;“超低介电玻璃纤维产业化攻关”成功揭榜全国建材行业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特纤平台项目入选国务院国资委战新产业“百大工程”。
(二)风电叶片
1、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叶片是专业的风电叶片设计、研发、制造和服务提供商,其产品下游客户为风电机组整机商,终端用户为风电场开发商。作为国内风电叶片行业领军企业,中材叶片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在国内位居行业前列,以技术创新为先导,拥有完全独立自主设计研发能力,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风电叶片设计和技术服务,目前拥有31-147米全系列超过150款产品型号,覆盖陆上和海上各种不同风况1.0MW-20MW+机组平台,适用于高低温、高海拔、低风速、沿海、海上等不同运行环境;拥有江苏阜宁、江西萍乡、江苏连云港等13个国内生产基地及1个位于巴西的国外生产基地,产品覆盖中国、澳大利亚、巴基斯坦、智利、巴西等46个国家。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风电叶片主要原材料为玻璃纤维、碳纤维等增强材料、BALSA/PET/PVC等夹芯材料和环氧树脂类基体材料等。中材叶片面对后平价时代风电行业新形势,促进实现产销一体化,生产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对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采取招标采购方式,实现综合评标,确保所选供应商在性能、品质、价格和服务等方面综合实力最优;充分利用信息化采购平台,拓源供应商,进一步提高原材料采购的议价能力,促进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的协调和统一。
(2)销售模式
风电叶片下游客户为风电机组整机商,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在销售方面重点维护大客户,同时大力开拓新市场及国际客户,深度挖掘战略客户需求,持续优化客户管理机制、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3、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中材叶片通过客户战略巩固市场地位,以技术创新驱动产品竞争力,优化国内产能并加速海外布局,同时强化管理效率和数智化能力,构建了“技术+产能+市场”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全年销售风电叶片24GW,同比增长10.9%,市场占有率保持全球第一;实现风电叶片产品销售收入85.7亿元,受产品价格下降影响,收入同比有所下滑。
生产经营方面,中材叶片全年产出24GW,产销平衡;持续推进供应链降本,推行精益管理举措有效落地,百米级产品效率提升,生产周期同比缩短44%,单模产出能力增长76%,在产品价格下降的背景下,实现了成本的有效降低;以客户为中心建立CRM系统,实现销售全流程线上管控,优化可视化运营平台;坚持大客户战略,深化国央企合作,大力开拓国际客户,自研适配海外高性能机组需求产品,拓展海外市场增量。
产能布局方面,优化国内产能,进一步提升连云港、酒泉、榆林等基地生产能力,保障西北及沿海地区产能供给;加速推动海外布局,巴西基地稳定运营,实现产品批量交付,积极开展全球风电重点区域调研,推进海外第二基地规划。
技术研发方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以技术创新促进发展。首支全球最长风电叶片GW147于7月在阳江基地成功下线,在叶片设计、制造及检测认证方面实现新突破;开展可回收叶片、热塑性叶片等技术研究,可回收环氧树脂风电叶片已成功下线并通过静力测试验证;持续推进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研发,风电叶片研发设计仿真平台上线运行,完成多款自动化工业机器人开发及小批量验证,持续攻克叶片大面自动辊涂等技术难题;SI122 百米级海上大型叶片产线主成型周期突破48小时,率先在行业内突破120米级制造效率瓶颈;面向“沙戈荒”需求,凭借完全独立自主设计能力,SI108系列叶片获“CCE-JEC”优秀创新产品奖,产品需求旺盛,为2025年订单提供有力支撑。
(三)锂电池隔膜
1、主营业务概述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锂电池隔膜产业已在山东滕州、湖南常德、湖南宁乡、内蒙古呼和浩特、江西萍乡、江苏南京、四川宜宾布局了生产基地,并积极推进海外工厂布局,覆盖了国内外主流锂电池客户市场;拥有国际先进的湿法隔膜制造装备以及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具备4-12μm湿法隔膜及各类涂覆隔膜产品,与国内、国际锂电池头部企业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
2、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材锂膜合计销售锂电池隔膜19亿平米,同比实现增长9.4%。
生产经营方面,中材锂膜聚焦战略客户,推进新客户开发,全力增量拓量,改善产品结构。报告期内,中材锂膜涂覆销量同比提升30.4%,占比同比提升6%;通过推进公司级改善专项项目,促进整体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成本降低,报告期内,获评CATL年度供应商质量卓越奖,客户满意度持续提升;全面推行成本管控新模式,推动全要素、全过程降本增效,基膜单位生产成本同比下降11.3%。
技术研发方面,中材锂膜加快新品开发布局,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阶段性进展。报告期内,中材锂膜超薄超高强度5μm基膜实现量产;建成芳纶示范线,填补国内对位芳纶涂覆隔膜空白;建成投产4*100米湿法双向同步拉伸生产线及高速大幅宽国产双面涂覆生产线;完成半固态锂电池隔膜配方开发及上机试验;完成低温热关断涂层隔膜、低透气高耐热涂覆隔膜样品开发并通过客户测试。
(四)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储氢气瓶产业继续保持行业龙头地位。2024年共销售储氢气瓶共1.2万只,市占率和公告数持续保持国内第一。70MPa III型140L大容积储氢瓶成功装备我国首款氢动力列车,70MPa IV型储氢瓶生产线实现量产。
南玻有限、北玻有限、苏非有限作为公司创新孵化平台,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孵化,瞄准突破卡脖子技术,发展特色主导业务。建成三元高硅氧一步法生产线,实现关键材料进口替代;多项复合材料产品助力“神舟十九号载人飞船”发射成功;布局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高强玻璃纤维、航空精细织物实现无人直升机应用,翼梢小翼、雷达罩实现无人机装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2 中材 G1”
2022 年 3 月 9 日,大公评级出具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22 中材 G1”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根据监管部门和大公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大公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大公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大公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2023 年 5 月 15 日,大公国际出具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23 年度跟踪年度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同时维持“22 中材 G1”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24 年 5 月 11 日,大公国际出具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24 年度跟踪年度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同时维持“22 中材 G1”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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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8日,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186.72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054,551.60万元;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254.5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510,304.96万元,盈余公积110,571.50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24,235.75万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同时在保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总股本1,678,123,5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含税)377,577,806.4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累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377,577,806.40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377,577,806.4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3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同时在保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满足公司风电叶片产业海外项目发展及资金需求,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叶片”)拟向其控股子公司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西叶片”)提供总额不超过2,4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注册地:Rodovia BA-530 - Via Cetrel - Via Atlantica, SN, Pólo Industrial de Cama?ari, CEP 42816-280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11,299.43503万雷亚尔
股权结构:中材叶片持股70%,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海外”)持股30%
法定代表人:薛岭
经营范围:(a)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和经营风电叶片及相关产品;(b)提供与(a)有关的技术援助和服务;(c)维修本公司和其他公司制造的风电叶片;(d)销售、进口和出口风电叶片、用以制造风电叶片的设备和机器;(e)以合伙人和/或股东的名义,参与其他公司、企业或非企业的资本,这些公司旨在生产风力发电厂的叶片。
巴西叶片的控股股东为中材叶片,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巴西叶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4,951.94万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巴西叶片资产总额34,205.02万元,负债总额25,199.90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9,918.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872.61万元,净资产9,005.11万元;202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03.67万元,利润总额-6,390.35万元,净利润-3,572.50万元。
(三)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甘家口大厦1201室
成立日期:1988年6月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国际”)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祝林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进出口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砼结构构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砼结构构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包装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电气安装服务。
中材海外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因中材海外控股股东中材国际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但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故中材海外属于上述不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中材海外将向中材叶片按其持有巴西叶片的股权比例(30%)对财务资助总额30%部分提供担保。巴西叶片为中材海外提供反担保。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的实际发生额、借款期限、利息等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存在到期不能偿还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加强对巴西叶片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巴西叶片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对财务资助总额30%部分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因巴西叶片处于发展初期,资金需求量大,境外融资成本高、周期长,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可满足巴西叶片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叶片持有巴西叶片70%股权,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督和管控;巴西叶片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巴西叶片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将为公司主导产业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余额为7,563.02万元(后续,财务资助余额将随上述财务资助实际发生后增加),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巴西叶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叶片”)之控股子公司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西叶片”)拟申请开具租赁保函,中材叶片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巴西叶片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同时,巴西叶片对中材叶片进行反担保。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具体担保情况
因租赁厂房需要,巴西叶片拟申请由汇丰银行(巴西)开具租赁保函,保函总金额为594万雷亚尔(或等值美元)。中材叶片按照持股比例(70%)为巴西叶片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415.80万雷亚尔(或等值美元)。同时,巴西叶片向中材叶片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注册地:Rodovia BA-530 - Via Cetrel - Via Atlantica, SN, Pólo Industrial de Cama?ari, CEP 42816-280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11,299.43503万雷亚尔
经营范围:(a)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和经营风电叶片及相关产品;(b)提供与(a)有关的技术援助和服务;(c)维修本公司和其他公司制造的风电叶片;(d)销售、进口和出口风电叶片、用以制造风电叶片的设备和机器;(e)以合伙人和/或股东的名义,参与其他公司、企业或非企业的资本,这些公司旨在生产风力发电厂的叶片。
(二)产权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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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巴西叶片资产总额34,205.02万元,负债总额25,199.90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9,918.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872.61万元,净资产9,005.11万元;202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03.67万元,利润总额-6,390.35万元,净利润-3,572.50万元。
巴西叶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开立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不超过15个月
(3)担保金额:按照持股比例(70%)提供415.80万雷亚尔(或等值美元)担保。
(4)巴西叶片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担保。
(5)巴西叶片以保证担保方式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本次担保额主要为满足巴西叶片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求。
巴西叶片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具有良好的信用,公司能够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督和管控;中材叶片拟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巴西叶片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担保,将为公司主导产业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1,125.31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055.4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无逾期债务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国际业务主要结算货币受国际大环境影响,汇率走势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泰山玻纤在审批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泰山玻纤采用外汇结算的业务规模将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锁定交易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泰山玻纤拟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及规模
泰山玻纤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泰山玻纤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只限于泰山玻纤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泰山玻纤拟进行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规模为累计不超过10,000万美元(不超过交易年度实货经营规模50%)。
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规模。
董事会授权泰山玻纤董事长在此规模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
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严禁超出正常业务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2、与交易机构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制定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董事会批准的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控制交易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适用
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
六、对公司的影响
泰山玻纤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为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七、备查文件
1、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满足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考虑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境内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中期票据(MTN)、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筹集资金。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中期票据
(一)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在年度贷款预算范围内实施。
(二)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三)发行目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偿还、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投资项目建设、研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等。
(四)发行方式:采用持续发行的方式,承销机构余额包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五)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中期票据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六)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七)发行期限:拟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
(八)为顺利完成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相关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决定并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公司债券
(一)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并在年度融资预算范围内实施。
(二)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
(三)发行目的: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以及补充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
(四)发行方式:获准发行后,分期发行。
(五)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六)发行利率: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还本付息安排: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随本金一同支付。
(八)发行期限: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
(九)承销机构:拟根据收费水平、服务水平和工作时间等情况确定承销机构。
(十)承销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一)授权事宜:为确保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规定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等事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公司章程》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进行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9、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5年3月18日,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资产,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资产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发布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均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变更。其中:
1、关于“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公司计提的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如下:
■
三、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中国
建材集团及中材集团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有限”)和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非有限”)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及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有存续期借款合计35,317.92万元。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拟就上述借款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中材集团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中国建材集团系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中材集团系中国建材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中国建材集团及中材集团发生借款类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再满、陈雨、庄琴霞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中国中材集团借款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B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育先
注册资本:人民币1,713,614.628692万元
成立时间:1981年9月28日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建材集团总资产71,703,116.10万元,净资产23,953,501.21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284,775.06万元,净利润341,055.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城街1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丽
注册资本:人民币188747.9万元
成立时间:1983年11月16日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非金属材料及合成材料(包括玻璃纤维、玻璃钢复合材料、人工晶体、工业陶瓷、水泥及制品、混凝土、新型墙材)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工程承包;非金属矿产品及制品的加工;上述材料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资产重组及企业收购、兼并、转让的咨询;资产受托经营;承包境外建材及非金属矿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汽车的销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材集团总资产1,563,774.52万元,净资产1,361,410.8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65,645.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向中国建材集团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23,533万元(其中泰山玻纤13,000万元,南玻有限10,533万元);
2、借款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自动展期,每次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限;
3、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20%;
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存续的《借款合同》和《资金使用协议》自动终止。
(二)向中材集团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11,784.92万元(其中苏非有限222万元,南玻有限11,562.92万元);
2、借款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自动展期,每次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限;
3、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20%;
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存续的《借款合同》和《资金使用协议》自动终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支持公司子公司项目经营,借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子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及中材集团借款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14,000万元。上年度,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1,479.32万元。
2025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再满、陈雨、庄琴霞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公司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关联方总额方面考虑,对其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投资”)
法定代表人:陈咏新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12楼南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物流业务(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类除外);电子商务服务(不含增值电信业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物业租赁。(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煤炭经营。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建材投资总资产1,264,591.49万元,净资产343,751.10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61,560.69万元,净利润-57,596.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
法定代表人:刘燕
注册资本:400,313.6728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国巨石总资产5,243,018.16万元,净资产3,039,629.06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63,215.87万元,净利润158,631.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下转12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