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同意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被担保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2500000000956),约定公司为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威尔高”)与民生银行惠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ZH2500000000956)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惠州威尔高基本情况
1. 名称: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日
3. 注册地址:博罗县麻陂镇龙苑工业区
4. 法定代表人:邓艳群
5.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双面及多层线路板、LED节能灯;管理自身物业;货物、技术进出口。
7.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惠州威尔高100%股权。
9.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惠州威尔高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2500000000956)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3. 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4.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对外违规担保情形。
六、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子公司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2500000000956)。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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