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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恒睿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5-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21日(含)起,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和非直销渠道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转换转入创金合信恒睿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金额不应超过100,000.00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金额大于100,000.00元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超额部分的申请。

(2)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本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

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以上大额交易限制按照A、C二类份额加总进行合并判断。

(4)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5)投资者可登录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或拨打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68-0666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关于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指数

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修订

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5年3月21日起,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调整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并相应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内容。本次调整后,基金管理人旗下全部指数基金指数使用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二、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调整情况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费用与税收”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5年3月21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jhx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jhx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附件:相关基金《基金合同》主要修订条款对照

1、《创金合信中证红利低波动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创金合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创金合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创金合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创金合信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创金合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此外,各基金《基金合同》根据实际情况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信息进行修改。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如涉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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