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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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签署日期:2025年3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微”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凯微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凯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凯得瞪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广州凯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广州凯得瞪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安凯微无限售流通股20,533,800股,占安凯微股本总额的比例为5.24%,为安凯微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安凯微16,613,8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安凯微股本总额的比例为4.2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安凯微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注1:以上表格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系凯金投资截至2025年3月10日的持股情况;

注2:因四舍五入,占总股本比例相加之和与合计数之间存在尾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安凯微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广州凯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凯得瞪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年3月1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广州凯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凯得瞪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17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

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比例

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广州凯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2.9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920,000股。

●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广州凯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金投资”或“转让方”)持有公司13,150,760股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凯得瞪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5.24%减少至4.24%,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10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凯金投资非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凯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凯得瞪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凯金投资与广州凯得瞪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24%。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截至2025年3月10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凯金投资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凯金投资持有公司13,150,760股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凯得瞪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5.24%减少至4.24%,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凯金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安凯微股份3,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以上表格中“变动比例”按照凯金投资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时的公司总股本测算;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1:以上表格中“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系凯金投资截至2025年3月10日的持股情况;

注2:因四舍五入,占总股本比例相加之和与合计数之间存在尾差。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注:以上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若出现尾差,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3月1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9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7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6家、私募基金202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3月13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3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3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2.9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92.00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性披露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博管办〔2025〕42号文件,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区域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它是产学研相结合、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载体,对吸引集聚博士后人才、提高技术创新、推动成果转化具有重大意义。

公司于2023年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牌设立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至今,已有2位博士后在公司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相关研究工作。公司此次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肯定了公司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方面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充分展示了公司在物联网智能硬件核心芯片设计领域的影响力,也为未来的创新发展注入了更大的凝聚力和动力。公司将充分利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发挥吸引青年科技人才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载体作用,吸引更多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加入团队,不断提升自身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积极推动更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落地,加快打造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适应现代化产业体系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打造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公司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但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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