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799 公司简称:星宇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558,590,313.5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89,419,393.71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40,521,892.80元和2024年半年度股东现金红利56,753,648.8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0,734,165.62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371,17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合计派发369,600,717.20元,剩余5,681,133,448.42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据此计算,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总额,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6,753,648.8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0%。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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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车灯,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其周期基本与汽车行业的周期同步。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十六年位居全球第一。2024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增长,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产销数量连续十年位居全球第一。
随着汽车行业向电动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快速转型,汽车车灯在智能化浪潮及底层技术迭代的基础上逐步向智能视觉系统进化。智能视觉系统主要包括前灯系统、尾灯系统以及内外饰车灯系统,主要技术升级方向为智能化与交互化,通过电子硬件与软件算法的融合提供更多智能化体验和情绪价值。前灯系统方面,ADB前照灯、HD-ADB前照灯提升了驾驶安全性,对于驾驶员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和体验均有明显改善;DLP投影前照灯为驾驶员和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更丰富的智能体验和场景交互。尾灯系统方面,动态数字化尾灯包括但不限于贯穿式造型和显示功能,兼顾美观造型外,在道路安全预警和信息交流方面也有明显优化。内外饰车灯系统方面,新产品更加注重智能化、情感化的交流,营造车内外更具人文关怀和情感表达的氛围,有利于调节驾驶员和乘客的精神状态及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体验感。
随着汽车车灯持续向智能化和个性化发展,整车制造商和消费者越来越重视汽车车灯给车辆带来的美观度和品牌辨识度,汽车车灯日益成为消费者车型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
汽车车灯技术的持续进步、消费者对车灯更智能、更安全及提供情绪价值的增量需求、汽车产销量的稳中有升,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行业市场空间。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汽车(主要是乘用车)车灯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是我国领先的汽车车灯总成制造商和设计方案提供商之一,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前部灯具、后部灯具和内外饰车灯等。客户涵盖德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大众、戴姆勒、北京奔驰、德国宝马、华晨宝马、通用汽车、上汽通用、日本丰田、一汽丰田、广汽丰田、日本日产、东风日产、广汽本田、东风本田、一汽红旗、奇瑞汽车、吉利汽车、理想汽车、蔚来汽车、小鹏汽车、赛力斯、江淮汽车、北汽新能源及某国际知名新能源车企等多家国内外汽车整车制造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即车灯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围绕为整车制造商配套车灯项目展开,首先需要通过整车制造商的认证和评审,成为其合格供应商。整车制造商拟开发新车型时,公司将参与该车型车灯项目的竞标,项目竞得后开始与整车开发同步的车灯设计开发工作,通过数模设计、模具开发、样件试制、试验认可、工装样件认可(OTS)、试生产、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等环节,最终实现产品的批量生产。在批量生产过程中,车灯生产和供应将根据整车制造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动态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1、外部驱动因素:整车厂产量。公司生产的汽车灯具主要应用于新车配套,新车市场特别是中国新车市场的发展对公司具有重大的影响,公司客户车型产量的增长是驱动公司业绩发展的主要因素。
2、内部驱动因素:公司技术、管理、产能等综合能力的提升。为满足客户对车灯产品不断升高的技术、质量、成本、交付和服务等要求,公司需不断提升综合能力;为应对车灯项目数量和订单数量的增长,公司需适时进行产能扩张;以此构建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获取更多优质的客户项目和订单。
作为车灯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具有强大的车灯设计、开发和制造垂直一体化能力,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灯具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汽车信号灯具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工作组组长单位和国际汽车照明和光信号委员会中国委员会副主席单位。
2、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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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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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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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53亿元,较上期增长29.32%,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25.36亿元,较上期增长29.89%。
同时,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69.44亿元,较期初增长14.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77亿元,较期初增长11.3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05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558,590,313.5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89,419,393.71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40,521,892.80元和2024年半年度股东现金红利56,753,648.8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0,734,165.62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371,17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合计派发369,600,717.20元,剩余5,681,133,448.42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25年4月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公司监事会提名李淼先生(简历附后)担任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计投票制。
另外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徐小平先生和刘玲玲女士已经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李淼简历
李淼,男,1980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1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人事专员、生产总监助理、薪资绩效主任等职务,2021年起担任公司战略规划室主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07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558,590,313.5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89,419,393.71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40,521,892.80元和2024年半年度股东现金红利56,753,648.8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0,734,165.6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5,679,419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371,175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9,600,717.20元(含税)。以此计算,公司2024年度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26,354,366.00元,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2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08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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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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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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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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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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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夏先锋,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00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先锋,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海,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注册时间为2023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钱俊峰,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9年起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0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且聘任程序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0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3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当出席董事七名,七名董事全部出席。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编制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进行了确认。
该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558,590,313.5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已占股本50%以上,当年度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889,419,393.71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40,521,892.80元和2024年半年度股东现金红利56,753,648.8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0,734,165.62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85,679,419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371,175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合计派发369,600,717.20元,剩余5,681,133,448.42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实际支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工作绩效,同意2024年度实际支付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外部监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785.10万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周晓萍、徐惠仪、俞志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向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3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2.向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申请3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3.向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申请2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4.向中国农业银行常州新北支行申请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5.向中国工商银行常州新区支行申请8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6.向中国银行常州天宁支行申请8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7.向中国光大银行常州分行申请8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8.向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9.向江苏银行新北支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10.向交通银行钟楼支行申请3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11.向汇丰银行扬州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12.向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并根据经营需要申请贷款,签署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委托贷款、债券投资等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工具。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4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周晓萍、周宇恒、徐惠仪、王世海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上述四名候选董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1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4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马培林、韩践、李翔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上述三名候选董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1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宇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周晓萍简历
周晓萍,女,196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1993年至2007年任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今担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宇恒简历
周宇恒,男,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2008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学士学位,2011 年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获硕士学位。2011 年至 2012 年供职于上海西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2 年至 2013 年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2013年进入公司,2017年至2019年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惠仪简历
徐惠仪,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起先后担任公司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22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世海简历
王世海,男,197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1999年至2003年供职于华夏银行,2006年至2008年在供职于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至2010年供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20年1月供职于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副总裁、执行董事和董事总经理职务;2020年1月至今供职于国投招商(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2010年2月起担任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培林简历
马培林,男,1966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自2017年1月至今在双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裁,自2015年8月至今在双良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韩践简历
韩践,女,1972年9月生,管理学教授,博士。2016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目前担任金茂物业服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达达集团(Dada Nexus Limited)独立董事。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翔简历
李翔,男,197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11月至2019年9月,担任南京大学讲师、副教授;2019年9月起担任南京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目前担任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2025-006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2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0,000.00张,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395,28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604,717.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44,856.08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20年10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2024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39,311.06万元(含利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1,113.97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2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延期至2024年,设备投资期根据实际投产进度相应顺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7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