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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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2018年9月5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项目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剩余拟使用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变更为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22,745.37万元。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进行变更,同时新增烧结机烟气脱硝脱硫工程、球团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焦炭库封闭技术改造项目、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一体化智慧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69,045.37万元。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信息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如下:“我们认为,南钢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南钢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意见如下:“南钢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国泰君安对南钢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国泰君安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取得的净收益,投入总额以最终实际可用金额为准;
2、原料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焦炭库封闭技术改造项目及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超出部分均来源于各自项目的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9,031.21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因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3,576.08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853,587.92万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对合并范围内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513.59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5,741,554.94万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对合并范围内各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单个固定资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710.49万元。
3、信用减值准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57,307.85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为168,847.29万元、应收票据账面金额为11,860.20万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相关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19,184.53万元、6,802.60万元和711.61万元,本期应计提坏账4,927.12万元、1,106.86万元和-1,059.6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31,198.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23,576.08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43%。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上述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上述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1、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2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9日
至2025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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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3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25年4月8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书面回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南钢办公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0035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25-57072073
传真:025-57072064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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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期”指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末”指2024年12月31日。
注2:表格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品种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
三、其他经营动态
1、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8.11亿元,同比下降14.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1亿元,同比上升6.3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9%,同比增加0.47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91.07亿元,比上年度末下降5.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0.28亿元,比上年度末下降1.94%。
2、海外焦炭项目
公司围绕上游产业链布局,在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省Morowali县青山工业园打造海外焦炭生产基地,合资设立PT. KinRui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金瑞新能源”)、PT. KinXiang New Energy Technologies Indonesia(中文名称:印尼金祥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金祥新能源”),分别建设年产260万吨、390万吨焦炭项目。公司设立蔚蓝高科技集团,对印尼金瑞新能源、印尼金祥新能源赋能,推进全球化战略落地。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印尼金瑞新能源年产260万吨焦炭项目,四座焦炉已全部投运;印尼金祥新能源390万吨焦炭项目,1#-3#焦炉已投产,4#、5#焦炉已转入试生产,6#焦炉已点火烘炉。2024年,印尼金瑞新能源焦炭销量243万吨,印尼金祥新能源焦炭销售44万吨。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尚需提交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钢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公告中涉及公司简称的释义如下:
南钢股份、公司 指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南钢集团 指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钢联 指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南钢联合 指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中信股份 指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特钢 指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重工 指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金属 指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金属香港 指 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中信宁波能源 指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中信寰球 指 中信寰球商贸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矿业 指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钢嘉华 指 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五洲新春 指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钢银 指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通恒 指 江苏南钢通恒特材科技有限公司
福斯罗 指 福斯罗扣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日邦冶金 指 南钢日邦冶金商贸(南京)有限公司
中荷环保 指 上海中荷环保有限公司
凯勒南京 指 凯勒(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复星商社 指 江苏复星商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宿迁金鑫 指 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一新、李国忠、杨峰、郭家骅、王海勇、肖玲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及动力,销售产品及商品,资产租赁,提供和接受劳务,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等。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信银行的存款余额为255,601,002.31元,融资余额为1,887,012,807.65元。
除单独列示外,以上关联人含关联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
2023年12月4日,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完成对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协议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联 60%股权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郭广昌先生变更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的规定,自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后12个月内,受郭广昌先生实际控制的法人仍然为公司的关联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及与南钢股份的关联关系
1、南钢联合
企业名称: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48204660Q
成立时间:2003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注册资本:8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氧[压缩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氧及医用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的生产及自产产品销售;钢铁冶炼、钢材轧制、自产钢材销售;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生产;自产产品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搬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矿业信息咨询;提供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南京钢联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钢联合资产总额为290,647.09万元、负债总额为123,821.49万元、净资产为166,825.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60%。2023年,南钢联合实现营业收入97,640.54万元、净利润8,515.74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南钢联合资产总额为288,498.52万元、负债总额为113,732.16万元、净资产为174,766.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42%。2024年1-9月,南钢联合实现营业收入58,826.29万元、净利润7,940.76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南钢联合系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联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持有本公司121,167,4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南钢联合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中信股份
公司名称: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5年1月8日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32楼
主营业务:金融服务、房地产及基础设施、工程承包、资源能源、制造以及其他行业。
股东情况:中信股份(证券代码:00267.HK)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股份资产总额为11,330,920百万元、负债总额为9,994,138百万元、净资产为1,336,782百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20%。2023年,中信股份实现营业收入680,832百万元、净利润105,274百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信股份资产总额为11,429,264百万元、负债总额为10,024,187百万元、净资产为1,405,077百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70%。2024年1-6月,中信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77,647百万元、净利润56,749百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中信股份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中信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中信特钢
企业名称: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27175201X4
成立时间:1993年5月18日
注册地址: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
法定代表人:钱刚
注册资本:504,714.343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改制、压延加工、钢铁材料检测;钢坯、钢锭、钢材、金属制品制造;港口码头经营和建设;机械及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煤气工业气体制造和供应(限在厂区内制造和供应);生产、加工、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高温合金材料、铁矿石和相应的工业辅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钢结构件及其辅助材料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安装;仓储(不含危险品);氧气、氮气、氩气、液氧、液氮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限在厂区内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从事新材料、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新材料器件、构件的研发与新材料开发有关的工艺设计、规划;批发和代理特种钢材及所需原材料的销售和采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信特钢(证券代码:000708.SZ)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特钢资产总额为11,650,660.55万元、负债总额为7,487,211.26万元、净资产为4,163,449.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26%。2023年,中信特钢实现营业收入11,401,879.92万元、净利润589,804.64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特钢资产总额为11,303,777.98万元、负债总额为7,042,591.94万元、净资产为4,261,186.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30%。2024年1-9月,中信特钢实现营业收入8,350,383.95万元、净利润402,495.80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中信特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中信特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中信重工
企业名称: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67166633X2
成立时间:2008年1月26日
注册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武汉琦
注册资本:457,955.3437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经营;供暖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住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股东情况:中信重工(证券代码:601608.SH)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重工资产总额为1,835,116.47万元、负债总额为1,011,347.15万元、净资产为823,769.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11%。2023年,中信重工实现营业收入955,653.10万元、净利润39,377.99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重工资产总额为1,896,589.96万元、负债总额为976,809.38万元、净资产为919,780.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50%。2024年1-9月,中信重工实现营业收入587,683.61万元、净利润28,068.51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中信重工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中信重工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中信金属
企业名称: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71709
成立时间:1988年1月2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献文
注册资本:49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铁、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钢材、钢坯、生铁、铜、铝、铅、锌、锡、铜材、铝材、镍、镁、铂族金属、铁矿石、冶炼产品、冶金炉料和辅料、金属制品及再生利用品、冶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进出口业务;钢铁和有色金属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技术、贸易和经济信息的咨询服务;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该企业于2016年10月14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信金属(证券代码:601061.SH)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金属资产总额为4,448,678.26万元、负债总额为2,537,018.62万元、净资产为1,911,659.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03%。2023年,中信金属实现营业收入12,499,883.20万元、净利润205,742.60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金属资产总额为5,016,563.11万元、负债总额为2,917,219.38万元、净资产为2,099,343.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15%。2024年1-9月,中信金属实现营业收入9,505,654.52万元、净利润171,685.45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中信金属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中信金属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中信金属香港
公司名称: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2301-04室
公司董事:吴献文、刘宴龙、赖豪生
注册资本:30,000.00万港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铁矿石及有色金属的贸易
股东情况:中信金属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金属香港资产总额为172,104.40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45,975.82万美元、净资产为26,128.58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84.82%。2023年,中信金属香港实现营业收入1,120,489.80万美元、净利润4,868.90万美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金属香港资产总额为224,889.13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99,476.31万美元、净资产为25,412.82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88.70%。2024年1-9月,中信金属香港实现营业收入772,765.59万美元、净利润13,298.47万美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中信金属香港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中信金属香港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中信宁波能源
企业名称: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691393439J
成立时间:2009年8月3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731-7室
法定代表人:吴献文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 钢铁、金属材料、铁矿石、焦炭、矿产品、金属制品、冶金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及相关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实业投资;电力销售。
股东情况:中信金属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宁波能源资产总额为655,762.95万元、负债总额为439,861.46万元、净资产为215,901.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08%。2023年,中信宁波能源实现营业收入2,958,129.08万元、净利润37,517.67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宁波能源资产总额为816,411.98万元、负债总额为629,919.34万元、净资产为186,492.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16%。2024年1-9月,中信宁波能源实现营业收入3,058,563.18万元、净利润40,591.15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中信宁波能源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中信宁波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8、中信寰球
企业名称:中信寰球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3591355G
成立时间:2014年3月31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726室
法定代表人:严金明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棉、麻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船舶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寰球资产总额为605,462.93万元、负债总额为548,795.47万元、净资产为56,667.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64%。2023年,中信寰球实现营业收入488,853.51万元、净利润-1,062.76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寰球资产总额为479,091.61万元、负债总额为419,081.3万元、净资产为60,010.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47%。2024年1-9月,中信寰球实现营业收入441,790.7万元、净利润-6,728.15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中信寰球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中信寰球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9、中信期货
企业名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000206237
成立时间:1993年3月30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注册资本:76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具体按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期货资产总额为18,158,687.85万元、负债总额为16,856,638.62万元、净资产为1,302,049.23万元。2023年,中信期货实现营业收入782,493.34万元、净利润87,327.51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期货资产总额为18,811,636.67万元、负债总额为17,438,859.42万元、净资产为1,372,777.25万元。2024年1-9月,中信期货实现营业收入668,070.90万元、净利润71,234.89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中信期货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中信期货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0、南钢嘉华
企业名称:南京南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825108599
成立时间:2009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新化社区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注册资本:17,6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高炉矿渣微粉、钢渣、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产品及上述综合利用产品的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达浩企业有限公司和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0%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钢嘉华资产总额为46,615.40万元、负债总额为8,741.54元、净资产为37,873.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75%。2023年,南钢嘉华实现营业收入42,804.03万元、净利润5,479.83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南钢嘉华资产总额为44,738.53万元、负债总额为6,231.96万元、净资产为38,506.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93%。2024年1-9月,南钢嘉华实现营业收入19,463.53万元、净利润632.71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南钢嘉华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凯节能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股的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黄一新任南钢嘉华的董事长,总裁祝瑞荣任南钢嘉华的董事,副总裁、总工程师楚觉非任南钢嘉华的董事,副总裁王芳任南钢嘉华的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南钢嘉华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1、五洲新春
企业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04507918P
成立时间:1999年11月12日
注册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资本:36,634.0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股东情况:五洲新春(证券代码:603667.SH)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张峰、俞越蕾。
主要财务指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五洲新春资产总额为471,460.33万元、负债总额为174,026.69万元、净资产为297,433.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91%。2023年,五洲新春实现营业收入310,608.02万元、净利润14,384.23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五洲新春资产总额为510,342.94万元、负债总额为209,222.22万元、净资产为301,120.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00%。2024年1-9月,五洲新春实现营业收入247,292.40万元、净利润10,137.44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五洲新春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副总裁林国强任五洲新春的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五洲新春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2、江苏通恒
企业名称:江苏南钢通恒特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353291106C
成立时间:2015年9月16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南浦路803号
法定代表人:林国强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特殊材料科技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材料、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江苏通恒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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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经南京华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通恒资产总额为9,519.82万元、负债总额为6,574.60万元、净资产为2,945.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06%。2023年,江苏通恒实现营业收入5,891.99万元、净利润-770.21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江苏通恒资产总额为9,927.18万元、负债总额为7,294.50万元、净资产为2,632.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48%。2024年1-9月,江苏通恒实现营业收入5,557.56万元、净利润-312.55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江苏通恒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总裁林国强任江苏通恒的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江苏通恒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3、福斯罗
企业名称:福斯罗扣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96538737N
成立时间:2006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元丰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OLIVER MARK JAMES SCHUSTER
注册资本:1,029.1万欧元
经营范围:制造钢轨扣件系统等高速铁路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以及提供自产产品和相关产品的服务。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商业批发、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福斯罗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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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福斯罗资产总额为58,500.82万元、负债总额为25,659.25万元、净资产为32,841.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86%。2023年,福斯罗实现营业收入81,621.87万元、净利润18,174.51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福斯罗资产总额为60,473.89万元、负债总额为19,319.54万元、净资产为41,154.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95%。2024年1-9月,福斯罗实现营业收入40,515.51万元、净利润7,706.21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本公司副总裁林国强任福斯罗的副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福斯罗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4、中荷环保
企业名称:上海中荷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493632X3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5日
注册地址: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春
注册资本:2,342.02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垃圾中转系统,垃圾渗沥水处理,沼气处理,废物处理,环境保护以及相关环保车辆改装,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与环境保护和废物处理有关的技术咨询,建设、运营垃圾中转站,与垃圾处理设施相关的建筑施工,水处理工程,保洁服务,汽车的销售,城市生活垃圾服务【日常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陆域范围)】,土壤修复,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物业管理,河道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中荷环保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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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荷环保资产总额为64,991.55万元、负债总额为58,809.73万元、净资产为6,181.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2023年,中荷环保实现营业收入33,044.79万元、净利润1,226.50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荷环保资产总额为65,242.59万元、负债总额为60,948.87万元、净资产为4,293.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2024年1-9月,中荷环保实现营业收入14,769.04万元、净利润-1,888.11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中荷环保系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联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中荷环保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5、凯勒南京
企业名称:凯勒(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TDUHG70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5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六合经济开发区时代大道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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