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相关授信和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信和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波动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5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规定,公司制定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公司修订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年 4月7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宇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波动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并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高测股份”)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可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 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等。
● 交易金额及期限:任意时点最高交易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5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背景和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鉴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外币交易金额款项通过外币结算,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美元、欧元等币种对人民币的市场汇率波动较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
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可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任意时点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5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五)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有关的一切文件,办理与交易文件所述之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六)其他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根据金融机构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或反向平仓式展期的方式。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购买会引发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三)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四)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五)法律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三)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四)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且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严格的审批程序和业务管理流程,能够及时评估、防范和化解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风险,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而是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并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在保证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现有全资子公司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宾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测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等以及未来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同时,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实际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8,477.97万元。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风险可控,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测股份”)及子公司(包括现有全资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等)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上述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
上述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票据、贸易融资、保函、融资租赁、票据池质押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也可通过统借统还形式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融资决议。
同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为现有全资子公司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宾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测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等以及未来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提供担保的灵活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针对现有全资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及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2月21日
2、注册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黄碾镇西旺村
3、法定代表人:李广辉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镀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经查询,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1月23日
2、注册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集店镇北皇村天禹新举产业园区内
3、法定代表人:李广辉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镀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6.6667%的股权,公司持有其33.3333%的股权,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经查询,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2月20日
2、注册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永祥路100号101幢1-2层
3、法定代表人:张秀涛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经查询,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8月2日
2、注册地点:建湖县高新区G343国道东,天一公司南
3、法定代表人:张秀涛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经查询,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宜宾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5月8日
2、注册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高新社区金润产业园72栋
3、法定代表人:张秀涛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宜宾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经查询,宜宾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高测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3年8月31日
2、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苏虹路29、33号707、708室
3、法定代表人:张秀涛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高测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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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查询,高测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提供担保额度仅为预计额度,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正式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具体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开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不涉及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高测股份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3月1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8,477.97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1%、2.91%。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培训教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7日
至2025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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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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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2025年4月1日上午10:00至11:00
(二) 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高测股份A栋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应于2025年4月1日下午17:00前送达高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 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辛玉晶
联系电话:0532-87903188-7013
电子邮箱:zq@gaoce.cc
通信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邮政编码:266114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 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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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