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7版)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5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在深圳市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5票。本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2024年规划期末及2024年度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2027年发展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已审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资本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资产配置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资源规划与配置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平安集团2024年非保险子公司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平安银行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谢永林、郭晓涛、蔡方方及付欣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平安寿险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为支持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其增资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郭晓涛、蔡方方及付欣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向股东会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集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与制裁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保险欺诈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操作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高管薪酬检视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马明哲,董事谢永林、郭晓涛、蔡方方及付欣回避表决)
二十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逐项表决结果:
董事长马明哲,董事谢永林、郭晓涛、蔡方方及付欣的履职评价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执行董事本人回避表决);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参与情况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马明哲,董事谢永林、郭晓涛、蔡方方及付欣回避表决)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长期服务计划参与情况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长期服务计划实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马明哲,董事谢永林、郭晓涛、蔡方方及付欣回避表决)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任徐菁先生出任首席合规官。徐菁先生出任公司首席合规官,尚须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获得核准前,本公司指定徐菁先生为临时负责人。
徐菁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一。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伍成业先生、储一昀先生和刘宏先生自2019年7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至2025年7月任期即将满6年。为保证本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经过全面深入考察,拟推荐洪小源先生、宋献中先生和陈晓峰先生分别接替刘宏先生、储一昀先生和伍成业先生出任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三位候选人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尚须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及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生效。在洪小源先生、宋献中先生和陈晓峰先生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生效之前,刘宏先生、储一昀先生和伍成业先生仍将相应地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相关职责。
洪小源先生、宋献中先生和陈晓峰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二。
推荐洪小源先生、宋献中先生和陈晓峰先生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逐项表决结果均为: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待洪小源先生、宋献中先生和陈晓峰先生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生效后,本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将相应调整和增补。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履职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向股东会报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的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股东有关情况评估的议案》,并同意将其中所载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情况评估结果向股东会通报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6日A股交易结束后当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以及于2025年5月6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件一:
徐菁先生简历
徐菁先生,41岁,于2020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曾任本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在加入本公司前,徐先生曾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法律合规部高级合规经理、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高级经理。
徐先生获得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学士学位以及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国际金融服务法专业硕士学位。
附件二: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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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5-007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62元(含税)。
● 本次末期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以下预期时间表仅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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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4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人民币1,266.07亿元,母公司净利润均为人民币547.79亿元。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在确定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额时,应当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百分之十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同时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经过上述利润分配,并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孰低确定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1,484.25亿元。
董事会建议本公司2024年末期股息为每股现金人民币1.62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次股息派发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A股股份(如有)不参与本次股息派发。本次末期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总股数为准计算,若根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18,210,234,607股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A股股份102,592,612股计算,2024年末期股息派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29,334,380,031.9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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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2年新保险合同准则生效之前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孰低确定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024年度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148,424,589,850.41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末期股息派发对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股息派发后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四、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867 5322
联系传真:(0755)8243 1029
联系电邮:IR@pingan.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长期服务计划
实施方案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长期服务计划参与情况的议案》(以下简称“2025年度长期服务计划”)。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长期服务计划的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自愿参与本公司2025年度长期服务计划的核心人才共83,024人,参与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387,539.97万元,来源于员工应付薪酬额度。其中,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员工在2025年度长期服务计划中的参与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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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执行董事马明哲、谢永林、郭晓涛、蔡方方、付欣,高级管理人员黄宝新、盛瑞生、张智淳、郭世邦、黄玉强,职工代表监事王志良。
2025年度长期服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本公司H股二级市场流通股票。本公司后续将依据上述实施方案完成股票购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