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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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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法定代表人:荣一鸣

注册资本:10,988.122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碳纤维材料的研发和销售;复合材料及制品生产;精密模具(型腔模具精度高于0.05毫米)设计与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轨道交通零部件制造;民用飞机零部件制造与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凯勒南京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凯勒南京资产总额为54,452.52万元、负债总额为60,834.34万元、净资产为-6381.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1.72%。2023年,凯勒南京实现营业收入13,086.62万元、净利润-3,691.96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凯勒南京资产总额为56,635.13万元、负债总额为65,956.00万元、净资产为-9,320.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6.46%。2024年1-9月,凯勒南京实现营业收入9,558.49万元、净利润-3,067.91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凯勒南京系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联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凯勒南京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6、宿迁金鑫

企业名称: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250138424M

成立时间:1994年6月25日

注册地址: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注册资本:23,56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钢铁棒材、型钢、金属结构件;冶金技术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含分销及其他国家禁止、限制类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宿迁金鑫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宿迁金鑫资产总额为105,132.26万元、负债总额为59,034.20万元、净资产为46,098.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15%。2023年,宿迁金鑫实现营业收入196,829.67万元、净利润5,883.36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宿迁金鑫资产总额为113,194.22万元、负债总额为62,616.37万元、净资产为50,577.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32%。2024年1-9月,宿迁金鑫实现营业收入149,303.74万元、净利润4,479.79万元。(未经审计)

宿迁金鑫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钢集团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长黄一新任宿迁金鑫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宿迁金鑫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7、江苏复星商社

企业名称:江苏复星商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6MA25GE4L8W

成立时间:2021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虎跃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超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进出口代理;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批发;服装服饰批发;化妆品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家具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票务代理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销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果种植;食用农产品零售;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江苏复星商社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经上海璧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复星商社资产总额为12,244.19万元、负债总额为1,820.83万元、净资产为10,423.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4.87%。2023年,江苏复星商社实现营业收入31,082.62万元、净利润713.94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江苏复星商社资产总额为13,473.53万元、负债总额为2,542.51万元、净资产为10,931.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87%。2024年1-9月,江苏复星商社实现营业收入49,847.32万元、净利润452.65万元。(未经审计)

本公司副总裁林国强任江苏复星商社的副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江苏复星商社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8、中信财务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635Q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B座2层

法定代表人:张云亭

注册资本:661,16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中信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436.45亿元、负债总额为352.38亿元、净资产为84.0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0.74%。2023年,中信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8亿元、净利润8.26亿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440.90亿元、负债总额为358.58亿元、净资产为82.3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1.33%。2024年1-9月,中信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3亿元、净利润5.72亿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中信财务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中信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9、日邦冶金

企业名称:南钢日邦冶金商贸(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R71EC1B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0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浦洲路35号

法定代表人:王昆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不锈钢、特殊钢及其原材料的进出口、销售、佣金代理;钢材加工的委托业务;提供前述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日邦冶金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经江苏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日邦冶金资产总额为10,423万元、负债总额为7,040万元、净资产为3,3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5%。2023年,日邦冶金实现营业收入30,275万元、净利润1,946万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日邦冶金资产总额为3,514万元、负债总额为1,382万元、净资产为2,1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3%。2024年1-9月,日邦冶金实现营业收入6,913万元、净利润518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日邦冶金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总裁林国强任日邦冶金的副董事长。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日邦冶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0、海南矿业

企业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6651113978

成立时间:2007年8月22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钢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东

注册资本:2,037,522,809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装卸搬运;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招投标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住宿服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劳务派遣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海南矿业(证券代码:601969.SH)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其控股股东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先生。

主要财务指标: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矿业资产总额为12,212,983.34千元、负债总额为4,767,064.27千元、净资产为7,445,919.07千元,资产负债率为39.03%。2023年,海南矿业实现营业收入4,678,739.63千元、净利润625,635.24千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海南矿业资产总额为12,755,137.33千元、负债总额为5,296,616.69千元、净资产为7,458,520.64千元,资产负债率为41.53%。2024年1-9月,海南矿业实现营业收入3,171,800.49千元、净利润539,874.23千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郭广昌先生变更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的规定,2024年12月4日起海南矿业不再属于公司关联人。

21、上海钢银

企业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1173033F

成立时间:2008年2月1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5楼

法定代表人:黄坚

注册资本:103,840.8702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耐火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海钢银(证券代码:835092.NQ)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上海钢银控股股东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先生。

主要财务指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钢银资产总额为17,135,448,889.79元、负债总额为13,444,104,286.88元、净资产为3,691,344,602.91元,资产负债率为78.46%。2023年,上海钢银实现营业收入85,508,186,007.99元、净利润319,700,578.98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海钢银资产总额为22,307,044,096.98元、负债总额为18,678,154,487.21万元、净资产为3,628,889,609.77元,资产负债率为76.88%。2024年1-6月,上海钢银实现营业收入3,864,363.80万元、净利润16,036.78万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2023年12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郭广昌先生变更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的规定,2024年12月4日起上海钢银不再属于公司关联人。

22、中信银行

企业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48,934,796,573元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信银行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资产总额为90,524.84亿元、负债总额为83,178.09亿元、净资产为7,346.7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1.88%。2023年1-12月,中信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058.96亿元、净利润680.62亿元。(合并口径)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信银行资产总额为92,592.47亿元、负债总额为84,292.95亿元、净资产为8,299.5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1.04%。2024年1-9月,中信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622.10亿元、净利润525.31亿元。(合并口径,未经审计)

中信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中信银行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价格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作为定价依据;对于确实无法采用前述方法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二)公司与中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定价在双方具体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

(三)上述关联交易根据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协议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通过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及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二)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024年,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出租厂房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5.51%;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接受劳务和租赁土地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占当年度营业成本的2.88%。公司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但比重不大,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1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1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公司不承担立信派员到公司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5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顺利,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万萍,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松,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万萍、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松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万萍、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松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1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相关费用与2024年度均保持一致。公司不承担立信派员到公司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

上述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及投入的工作量来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1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公司不承担立信派员到公司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企业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回报社会的责任感,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4年度,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以实际行动践行对投资者的承诺。现将年度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质增效,构建高韧性企业

2024年,公司聚焦“高效率、低成本、智能制造”,打造灵活应对市场变化的生产运营模式,实现生产组织模式寻优和经营管理智慧决策,克服市场波动大、检修多等压力,以“效益最大化、综合运行成本最低”为中心,通过紧贴市场,敏捷响应,实现检修、生产高效联动,推进智能制造和智慧运营,全流程有序管控,实现了生产系统的安全、平稳、有序和过程效益贡献最大化。全年实现钢材产量933.65万吨、销量932.93万吨;钢铁产品出口接单量150.9万吨,同比增长20%,出口量达150.5万吨,同比增长25%,均创历史最好记录;实现营业收入618.11亿元,同比下降14.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1亿元,同比上升6.3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9%,同比增加0.47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91.07亿元,比上年度末下降5.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0.28亿元,比上年度末下降1.94%;经营业绩稳健。

公司坚持产品高端化战略。超低温用9%Ni钢和超高强耐磨钢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24年,公司先进钢铁材料销量为261.49万吨,占钢材产品总销量28.03%,占比同比增加2.97个百分点;毛利率17.17%,同比增加1.14个百分点;毛利总额24.96亿元,占钢材产品毛利总额46.56%,占比同比增加4.58个百分点。

二、持续现金分红,积极回报投资者

2024年5月10日,公司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6,165,091,0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41,272,752.7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72.52%。

2024年8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9月24日,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6,165,091,0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16,509,101.10元(含税)。

2025年3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明确公司2024年下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5元(含税),按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65,091,011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4,032,735.935元(含税)。

综上,公司2024年度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40,541,837.035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0.45%。

三、坚持科创引领,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持续推进“一切业务数字化,一切数字业务化”智慧南钢总体战略,以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治理的技术架构为基础,培育数据和智能双驱动的新质生产力。公司板材全流程智能制造中心及能源管控一体化中心建成投用,实现数字化应用覆盖生产制造全过程和运营管理决策全领域,形成“一脑三中心”的整体布局。

2024年,公司完成24项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和科技成果评价,全部达到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专用板材向高端产品研发领域持续发力,在镍系钢、耐磨钢、海工钢等领域攻克多个行业级技术难题,进一步夯实公司在高端板材领域的领先地位和市场竞争力。特钢长材深化品种结构调整,加速推动向精品特钢的转型发展,深耕高端制造、汽车、轨道交通等细分领域,开发60余个新产品,全力打造穿越周期的韧性发展能力。

公司持续高强度研发投入,围绕先进钢铁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领域“卡脖子”技术研究。2024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24.36亿元,同比增幅1.41%;加速推进重点品种放量,NI系钢、宽薄邮轮钢、超宽海工钢等重点品种增益3.17亿元。公司参与的“基于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绿色洁净炼钢技术及应用”和“耐火材料功能化与绿色化设计、制备及其对钢铁绿色制造的支撑”两个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作为“链主”企业参加的苏南特钢材料集群跻身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2024年,公司级创新项目立项71项,其中重大创新项目29项,涵盖工艺研究、产品开发、绿色低碳、装备技术、智能制造、经营管理、产业生态等领域;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16项,国际标准制修订取得零的突破;专利申请、专有技术认定1,000件以上,发明专利占比由63%提升至70%,PCT专利累计申请190件,51件发明专利获澳大利亚、德国等11个国家及地区授权;9%Ni钢、大厚壁管线X80钢板、高等级耐磨钢板、高标准轴承钢4项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2024年,公司入选国家首批卓越级智能工厂,“南钢全要素数字化生产运营与智能制造核心关键技术创新”项目荣获冶金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基于数据要素驱动的钢铁产业链协同智慧运营平台”获得“数据要素×”大赛全国总决赛二等奖(江苏省分赛一等奖)、中信集团第二届“绽放杯”数字化应用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同时还先后荣获工信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中央网信办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优秀案例、江苏省智改数转网联标杆企业等重要荣誉。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多渠道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2024年,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及有效性,获2023-2024年度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图文并茂方式展示公司战略产业地图、品种结构等,量化数据直观表现,配套推出“一图看懂”可视化报告,多元化展示公司经营情况,让投资者更直观了解公司。

为及时传递经营状况及发展动态,2024年,公司结合定期报告及行业热点,公司与全国各地机构投资者沟通,完成路演和反路演、参加策略会、接受现场调研共计百余次。公司在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官方邮箱等平台设置专人接听回复,通过“上证e互动”累计回答投资者问题33个,回复率100%。公司通过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形式在上证路演中心举办了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裁、独立董事、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加强管理层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并自愿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双向沟通、传递价值。

五、积极践行ESG,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完成“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物流”超低排放改造,并在中钢协网站公示,实现全工序、全流程超低排放。2024年,公司成为江苏省第一家上榜环保绩效A级的“长流程钢铁”企业。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优于国家清洁生产一级标准,达标率为100%,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作为省、市政府推荐给生态环境部的正面典型,以“零投诉”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实现全年环保“零处罚”;荣获“2024年绿色发展标杆企业”“全国冶金绿色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公司确立了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2024年,公司完成碳管理体系建设,并顺利通过SGS评定审核及上海环交所复审,获得EATNS碳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建成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价(LCA)平台及CBAM数字化填报系统,对公司产品LCA、碳足迹及CBAM需求数据统一测算管理,公司产品实现数智化碳核算全覆盖;完成厚钢板、盘条的数据收集、校验并形成EPD计算结果,顺利通过国际权威第三方验证机构认证;基于ISO 14025标准,完成EPD报告制定并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钢铁EPD平台正式发布。

2024年,公司在ESG管理方面的表现得到了国内外专业评级机构的多方面认可,入选中钢协《钢铁行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优秀案例、2024年《财富》中国ESG影响力榜、中上协“中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央视2024年“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长三角ESG·先锋50”;获得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中国证券报“国新杯·ESG 金牛奖百强”、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3)杰出ESG价值传播奖、Wind“中国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100强”、易董价值在线“2024年度上市公司最佳ESG实践奖”;入围新华网“2024年ESG优秀案例”。

六、关注“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公司始终重视“关键少数”在法人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2024年,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动,及时向公司董监高传递资本市场监管信息,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专题培训活动,筑牢“关键少数”合规意识,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及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推动履职尽责。

公司稳步推进《行动方案》各项内容,本次评估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基本判断。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年,为持续推动公司优化经营、规范治理、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3月1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举措如下:

一、深化提质增效行动,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战略定力,持续贯彻落实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经营质效。

高质推进战略进化,强化战略牵引作用。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对“十四五”战略进行全面的复盘,巩固提高已建立的优势,全面统筹推进“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切实做好规划分解和执行过程跟踪,高效配置资源,全力保障落地执行;系统推进全球化能级建设,以全球化产业能级、全球化采销网络、全球化创新网络、全球化人才体系等多维度推进全球化战略升级,向“新”突破、向“上”突围、向“质”图强,打造绿色、智慧、人文、高科技的全球化数智创新型企业。

深化核心业务布局,做优做强钢铁主业。公司坚持加快“高、精、尖、特”前沿技术研发,主动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加快向产业链延伸、价值链高端迈进,强化核心产业平台高韧性建设,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双主业相互赋能的高韧性产业链服务生态;深挖重点领域消费需求,加强行业运行分析和市场供需预测,优化产品品种结构调整;坚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升自身优势及钢铁产业链国际化水平。

完善运营管理体系,提升公司运营效能。依托公司战略部署,对公司各项职能进行详细分解和分配,优化完善各部门职能及权限,全面推进质量、生产、制造、数字化管理等各领域制度流程的梳理和修订,强化归口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优化运营管理流程,提升经营分析深度,加强业务的结构化分析,有效研判经济运行态势,提升降本增效软实力。

二、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打造新质生产力引擎

2025年,公司将以创新为引擎,持续推进“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深度融合,促进生产方式更新换代,让传统产业成为催生新质生产力的“富矿”。

实数融合,深化“智改数转网联”。公司坚持“一切业务数字化,一切数字业务化”智慧南钢总体战略,积极探索新技术导入、新场景拓展和新模式应用,加快智改数转网联,实数融合创新。依托“一脑三中心”的整体布局,构建数据资产化管理组织及流程支撑体系,开展数据资源应用场景分析与资产价值评估工作;以“数据+模型”为载体,推进数据要素及数据资产化,按“三线五步法”的方法论,探索具有钢铁特色的数据资产入表管理及运营工具的开发,将数据资产管理融入“智改数转网联”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持续助力打造数据驱动与智能驱动并行的企业智慧生命体。

数智赋能,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对照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极致能效技术清单》,加快先进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落实“极致能效”三年行动,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依托智慧能源建设,向工序级、设备级深化数据;整合水电气等多种能源介质,对企业能源系统的生产、输配和消耗环节,实施集中扁平化的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实现多能源的互补互济和协调优化。

三、优化公司治理机制,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2025年,公司将继续强化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的建设,密切关注证券市场规范化、法治化进程,及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障规范运作;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高度重视董事会的多元化程度和独立性,致力于通过多元化的董事会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具备多元专业经验背景,能够为公司决策提供全面而独到的视角,以确保董事会能够有效应对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和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政策要求,公司将进一步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系统推进监事会改革事项,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强化内控合规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在风险、内控、合规、法律及各专业条线构建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并持续推进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构建全员参与的合规管理机制,在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涵盖合规管理部门、相关职能及业务部门,为合规工作高效开展筑牢根基,针对关键领域、国内外业务及风险职能交叉处开展精细化管理,积极识别、梳理和分析运营过程中的全域风险点,开展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切实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责任。

完善ESG管理架构,巩固可持续发展优势。公司重视ESG文化培育,持续开展ESG专项培训,通过跨部门协同、多渠道宣传等方式加强ESG理念宣贯,全面提升各层级人员ESG履职能力;构建全面的 ESG 管理架构,覆盖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层组织,确保每个层级有清晰的权责分工和责任归属,保障 ESG 事项有效融入各层级的日常工作中;整合更新监管机构要求及利益相关方关切,主动对标优秀实践案例,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相关要求,制定了《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并推动其融入企业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新机遇和新风险做好前瞻性布局。

四、践行“义利共生”理念,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始终重视“关键少数”在法人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责任。

优化高管薪酬考核制度,促进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长期一致。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高级管理层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确定其薪酬浮动部分。除了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之外,在涉及ESG相关工作的高管人员的年度绩效考评计划书中,我们添加对应ESG考核指标,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能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工伤管理、培训体系、风险管理等,激励管理人员重视ESG管理工作,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

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强化履职风险防范。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监管动向,畅通与“关键少数”的多元化沟通渠道,做好履职保障,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助力“关键少数”正确把握政策导向,及时洞察市场变化,不断增强履职技能。常态化关注“关键少数”职责履行及风险防控,完善由独立董事、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内控部门等构成的多层级多维度监督机制,对“关键少数”在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防范履职风险,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五、持续稳定回馈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自2018年起,公司连续推出三期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每一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低于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公司积极响应鼓励一年多次分红,多措并举提高股息率等政策,在《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明确将分红周期从年度变更为半年度,即配合中报发布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增强投资者价值获得感。

2025年3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明确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公司将继续落实积极稳健的分红政策,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仍坚持一年两次分红频次,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稳健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持续优化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实现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六、多维度增进投资者沟通,提升企业价值认同

2025年,公司将继续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投资者沟通机制,保障及时、准确、充分的信息传递,有力推动沟通实效提升,增进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和经营理念的认同感。

完善市值管理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内在价值提升。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响应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强调通过战略优化、主业深耕、ESG治理及资本运作实现内在价值与市值的动态平衡,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

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始终坚守“真实、及时、完整、准确”的高质量信息披露要求,动态追踪、深入研究监管规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及有效性,充分、高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业务发展信息。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渠道传递企业价值。公司坚持全方位、高频次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全面覆盖各类投资群体。线下采用券商策略会、路演及反路演等多种渠道向投资者全面展示公司经营状况,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裁、独立董事、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等亲自出席,讲解公司经营情况和业绩亮点,解答市场关注问题,实现良性互动。线上通过公司官网专栏、“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形式积极倾听并回复投资者提问,扩大沟通辐射范围,实现与中小投资者的高效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公司稳步推进《行动方案》各项内容,本次评估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基本判断。后续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继续严格落实《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评估调整优化相关措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