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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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2、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元精化”)
科元精化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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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科元精化与公司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截至目前,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75.27%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为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目前,科元精化经营正常,科元精化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二)宁波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定高”)
宁波定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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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宁波定高与公司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截至目前,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51.85%股权,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其48.15%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为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目前,宁波定高经营正常,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阳新材”)
定阳新材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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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
定阳新材与公司原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联营企业,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其31.03448%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持有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2024年3月14日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退出对定阳新材的持股,但退出时间较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 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目前,定阳新材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定阳新材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四)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科”)
广西长科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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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广西长科与公司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截至目前,海南恒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7.15%,间接持股32.29%,合计持有其79.45%股权,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南恒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1.72%股权,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海南恒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8.2759%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为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宁波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目前广西长科经营正常,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五)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伟化工”)
华伟化工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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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之子陶钱伟先生于2024年4月起在华伟化工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目前华伟化工经营正常,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创高新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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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国创高新与公司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控制下的公司。截至目前,陶春风先生直接持有其5%股权,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11%股权,陶春风先生为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目前国创高新经营正常,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七)宁波国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宁波国沛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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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宁波国沛与公司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截至目前,海南恒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为海南恒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目前,宁波国沛经营正常,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八)广西长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长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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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广西长高与公司系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截至目前,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至目前,广西长高经营正常,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市场公平、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关于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且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关联交易均依据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做出,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22,899.4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2,907,108.06元。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经公司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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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预计在未来一年内的现金支出额度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非常重要,因此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使用,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01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3月25日至03月31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h@kygroup.ltd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0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01日 上午 10:00-11:00举行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01日 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陶春风
总经理:王正波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白骅
财务总监:胡龙双
独立董事:严玉康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01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3月25日至03月31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h@kygroup.ltd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白骅
电话:0574-55222087
邮箱:bh@kygroup.ltd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2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鸿高科”)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
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新增申请合计不超过19.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生物”或“子公司”)、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鸿”或“孙公司”)、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鸿”或“子公司”)、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鸿”或“孙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3.57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97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新增申请合计不超过19.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6亿元的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担保形式包括:公司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以及子公司(孙公司)以质押产品为自己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按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和预计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和担保总额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各项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代表各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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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孙)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孙)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孙)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孙)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如在年中有新增控股子(孙)公司,对新增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2JQLT1X1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滕明才
注册资本:117,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长鸿生物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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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西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MAA7WG6H7D
成立时间:2023年0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高镇腾龙大道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石加工;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西长鸿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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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长鸿艾凯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MADJPFRL9C
成立时间:2024年0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彭永强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住所:广东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302房之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长鸿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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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3MAC14FUB3K
成立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滕明才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明心岭路618号一号楼二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绍兴长鸿系公司之全资孙公司,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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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根据每一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担保期间以公司、控股子
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16亿元。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
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
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士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
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所需,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担保对象的经营和财务均归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预算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担保对象的经营和财务均归公司控制,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2.9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09%,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51亿元,公司对全资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3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陶春风、张亭全、傅建立、张超亮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4年末立信中联合伙人共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7)立信中联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
(8)立信中联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438.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9)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支付给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24年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业务熟练、工作勤勉,表现出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