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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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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海通发展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海通发展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公司的承诺效益为内部收益率。所投资船舶使用期较长,项目所购置船舶于2023年至2024年陆续投入营运,截至2024年末营运时间相对较短,因此难以在目前阶段确定所投资的项目是否达到所承诺的整个项目营运期的预计内部收益率。

2、“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但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建设将为公司经营效率的提升提供坚实基础,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7,531,558.75元,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为人民币109,599,572.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931,986.47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9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6,878,708股,以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30,720股后的916,347,98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817,399.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不考虑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0,720股)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6,913,136.84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9,024,522.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6,878,708股,以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30,720股后的916,347,98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817,399.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843,935.40元。

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9,166.13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70%。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126.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292.95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5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9,166.13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6.7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不考虑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0,720股)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不考虑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0,720股)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注: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024,522.62元,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5,817,399.40元,2024年度累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166.13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沿海以及国际远洋的干散货运输业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民营干散货航运领域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干散货运输船舶主要用于运送铁矿石、煤炭、粮食、铝矾土、磷灰石、木材、水泥、化肥、原糖等与经济、民生休戚相关的重要物资,因此干散货运输业的景气度与全球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有影响力的海运大国之一,正朝着航运强国的目标迈进。在此背景下,为充分发挥公司在干散货航运领域的竞争优势,抓住国家航运强国政策推进带来的新机遇,公司需要在提升运力规模,开展数智化布局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以期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投资者回报。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公司秉承“成为国际一流的航运品牌”的愿景,坚持以“志在海洋,做精做强中国航运事业”为企业使命,通过稳健、可持续的经营模式,积极提升运力规模,努力构建更为完善的航运网络,同时对船舶管理和运力配置能力、响应速度和运营效率实施配套升级,以优质的服务获得更多客户的认可与信赖,做精做强主营业务。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876.75万元,同比增长114.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02.45万元,同比增长196.70%。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现金流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日常运营等事项,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回报,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以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0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利用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结合所投资产品的性质,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所进行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76,01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753.1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59.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93.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12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将“超灵便型散货船购置项目”规划购买的超灵便型干散货船舶数量由10艘增加至13艘;

注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调整了“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子项目构成。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金融机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剩余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上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到期后无其他理财产品购买计划,则募集资金专户中所有资金将作为协定存款计息。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及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结合所投资产品的性质,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2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9日

至2025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3日9:00至11:30,14:30至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拟报名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携带下述文件至登记地点或将下述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fz-highton.com完成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股东账户卡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联系人:黄甜甜

联系电话:0591-88086357

邮政编码:350004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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