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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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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86 公司简称:江河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33,002,06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建筑装饰行业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国内经济规模稳步扩大,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4.9万亿元、增长5%。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达51.4万亿元,同比增长3.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4%,制造业投资增长9.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6%。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实现32.7万亿元,同比增长3.9%。从行业发展的状态来看,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仍保持一定增长,展现出一定发展韧性。建筑装饰行业与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机遇与挑战交织。

报告期内,国内建筑装饰行业受宏观因素影响,行业竞争加剧,竞争格局呈现两极分化。目前大部分同行企业业绩呈亏损或下降趋势。在市场逐步分化的大背景下,幕墙头部企业凭借技术、资金、品牌等突出优势,在标志性及重点幕墙项目中占据主导地位,中小幕墙企业则在区域市场或细分领域靠差异化竞争策略谋求发展。随着国家对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要求的不断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逐步提升,将进一步拉大企业“强弱两极”之间的差距。头部企业凭借较强的竞争力,竞争优势明显。近些年,随着客户风险意识的增强,对于体量大、品质要求高的项目,客户更倾向于选择头部企业。

在政策环境方面,国家大力倡导绿色建筑与双碳目标,为行业发展注入了诸多利好因素。各地政府积极响应,纷纷出台政策推动幕墙行业绿色转型,对采用绿色节能幕墙技术、BIPV建筑项目给予补贴、优惠等措施。报告期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旨在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其中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等要求将直接利好光伏建筑行业,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新的增长机会。地方政府层面,也加大配套政策,如2024年3月起实施的《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进一步推动幕墙行业朝着“深绿”方向发展,促使众多企业加大在绿色节能、创能幕墙技术方面的研发投入。

2024年,国家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城市更新。围绕扩大有效需求,推进“两重”建设,加力支持“两新”工作,随着政府专项债及特别国债的发行,使得建筑装饰行业下行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

2.医疗健康行业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电子产品深度普及,屈光不正、白内障、视网膜病变等眼科疾病患病率持续上升且患病年龄逐渐降低。与此同时,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带来眼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对眼部疾病的重视程度与防治意愿大幅提高。以上因素共同推动了眼科市场需求的持续上扬。但在报告期内,受消费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眼科医疗行业发展速度有所放缓,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中小眼科医疗机构业绩承压,眼科业务向头部企业、高端品牌企业聚集明显。

公司以“为了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福祉”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提供绿色建筑系统和高品质医疗健康服务,坚持主业发展战略,旗下拥有江河幕墙、承达集团、港源装饰、梁志天设计集团、Vision等行业知名品牌,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设计、眼科医疗等专业领域居世界领先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建筑装饰业务和医疗健康业务两大板块。

1.建筑装饰业务板块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板块包括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

(1)幕墙与光伏建筑

公司在建筑幕墙业务领域,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火车站、体育场馆、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等建筑幕墙工程。在幕墙领域,公司是集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精密制造、安装施工、咨询服务、产品出口于一体的幕墙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济南等地建有一流的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公司幕墙业务均由江河幕墙、港源幕墙子公司承接,其中江河幕墙定位高端幕墙领域,港源幕墙定位于中高端幕墙领域,形成双品牌错位发展。公司长期致力于节能环保技术在幕墙系统中的研发与应用,公司作为幕墙龙头企业正向光伏建筑延伸和转型,积极推动绿色光伏建筑的快速发展。

在光伏建筑业务领域,公司主要承接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等光伏建筑项目,并从事生产、对外销售定制化异型光伏组件产品,是集产品研发与设计、咨询服务、产品销售于一体的光伏建筑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济南等地建有一流的幕墙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在全国各地承接各类光伏建筑项目,并对外销售定制化异型组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承接光伏建筑项目(BIPV)约 5.32 亿元。

公司年初制定了“产品化”战略,面向全球定制化销售幕墙产品及异型光伏组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幕墙和光伏组件产品出口业务在海外相继落地生根,针对幕墙产品,公司2024年已在澳洲签约了6,500万幕墙产品供货订单,目前已逐步供货;针对BIPV产品,公司2024年已向韩国、新西兰进行少量供货,虽销售订单金额不大,却是公司向海外销售异型光伏组件产品的开始。2024年公司异型光伏组件签署内外部销售订单约4,000万元。

作为订单驱动型企业,2024年度,公司凭借卓越的市场开拓能力与项目运作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扎稳打,幕墙与光伏建筑板块稳中有进,中标金额达到172亿元,同比增长0.2%。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对市场形势的精准研判,灵活调整业务布局,在稳固既有市场的基础上,适当下沉国内业务。同时,公司大力推进海外业务发展,凭借良好的口碑、丰富的海外经验成功斩获众多海外工程项目订单,订单提升态势显著。

(2)室内装饰与设计

室内装饰业务领域,主要为大型公共建筑、高档酒店、高档住宅、长租公寓等项目提供专业、优质的室内装饰工程服务。室内装饰业务凭借公司的百余项室内顶级装饰工程,彰显了在室内装饰行业的核心影响力,也成为中国高端装饰产业发展的领导力量。公司在装配式内装上采取“自主研发+产业链系统集成”的发展模式,正全力推进内装装配式业务的发展。室内设计业务领域,主要向高档酒店、商场、餐饮、住宅等大型项目客户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和室内陈设服务。

公司在室内装饰领域,拥有总部位于香港的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承达集团(HK.1568), 在内地拥有北方地区排名第一、装饰行业排名第四的港源装饰。在香港、澳门市场,承达集团定位高端、优势明显;在内地,公司依托港源装饰及承达集团下属子公司承达创建开展业务。在室内设计领域,公司拥有享誉全球的顶级建筑及室内设计品牌梁志天设计集团 (HK.2262),其在住宅设计领域已经连续多年全球排名第一,为一家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室内陈设及产品设计的公司,并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设有分、子公司,在内地、香港及海外以承接高端市场住宅、私人住宅、酒店、餐饮项目为主要对象而著名,在内地、香港甚至海外备受推崇。

报告期内,尽管市场环境充满挑战,公司室内装饰与设计板块仍凭借出色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中标金额达98.44亿元,同比逆势增长13.62%。这一出色业绩不仅彰显了板块强劲的发展动力,更使其在同行业中脱颖而出。该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公司依托承达集团品牌优势,积极开拓新加坡、菲律宾等泛东南亚内装高端市场,使得室内装饰与设计板块在国际业务上不断取得突破,通过创新设计理念和本地化运营策略,成功打开了海外市场新局面。

2.医疗健康业务板块

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定位于国际化的专业眼科医疗服务提供商,主要开展屈光、视光、眼底病等眼科诊疗业务。公司拥有澳洲最大眼科连锁品牌 Vision 和长三角区域知名品牌江河泽明。在国内眼科业务拓展上,除江河泽明等面向大众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外,面向中高端客户主要以“维视眼科”品牌开展业务,并稳步推进中高端眼科医疗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眼科医疗业务稳步推进,成功在国内新开设3家眼科医院。新医院分别落于北京、南京和合肥,它们的建立,不仅为当地居民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眼科诊疗服务,还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在国内的医疗服务网络,增强了品牌影响力,为后续业务拓展和技术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06亿元,同比增长6.93%,其中建筑装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13.10亿元,同比增长7.08%;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0.95亿元,同比增长4.05%。

公司实现净利润7.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4.19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0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有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江河集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真兰仪表(301303.SZ)、瑞玛精密(002976.SZ)、国元证券(00072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江河集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世嘉科技(002796.SZ)、柏诚股份(601133.SH)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睿,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江河集团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江河集团(601886.SH)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传艳,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科大讯飞(002230.SZ)、江河集团(601886.SH)、晶合集成(688249.SH)、铜陵有色(000630.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欢、李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传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228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268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上期下降9.46%。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审计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18号解释”),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18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18号解释》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18号解释的相关规定,自上述规定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编制2024年1月1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并对以前年度会计数据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确定依据

1.董事

(1)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津贴均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监事

在公司担任监事的,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0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3月19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朱青、刘勇、李百兴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四、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五、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5-007号《江河集团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68,669,744.90元,其他应收款12,215,264.35元。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80,885,009.25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且公司在此前大部分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七、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5-008号《江河集团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八、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5-009号《江河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并签字或盖章。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控股子公司包括: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维视天阶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肥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肥维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未列示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2.对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5亿元。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4.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

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一、通过《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2025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5-006号《江河集团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江河集团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三、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5-010号《江河集团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

十四、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审计报告。

十五、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独立董事于2024年在任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十七、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报告。

十八、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报告。

十九、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经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为三年,至2025年4月12日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成员为6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刘载望、许兴利、符剑平、于军、未良奎、郭雪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管身份将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重新选举。

本届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后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

二十、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经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为三年,至2025年4月12日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为3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朱青、李百兴、陈刚。

本届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后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

二十一、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文件。

二十二、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文件。

二十三、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5年4月9日下午2: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刘载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出生。1990年考取东北大学采矿工程专业,1993年离开大学自主创业,于1999年2月创办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市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东北大学第四届校董会副主席、东北大学江河建筑学院理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许兴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浪潮集团财务处副处长,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

符剑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公司华南大区商务总监、公司采购总监兼生产总监、公司中南大区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港源装饰董事长。

于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曾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机械设计研究所设计师、北京金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江河幕墙副总经理。

未良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公司中东大区工程副总经理,江河幕墙副总裁、西部大区总裁兼成都江河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郭雪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技术员,江河幕墙西部大区运营总监、总裁兼成都江河董事长。现任江河幕墙副总经理兼成都江河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7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早年曾在欧盟预算司工作实习,并在纽约州立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作高级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宏观经济、财政税收理论、中国税制、国际税收及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李百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886.SH)、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2270.SZ)、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830815)、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23.SZ)独立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院长、公司独立董事。

陈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3月一2020年3月就读于清华大学金融EMBA专业。2001-2024年,先后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安信信托等公司。现任天津骏声影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0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3月19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计划做了报告。监事会能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监督经营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该议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无异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审计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该议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5-010号《江河集团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通过《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强军先生、杨涛先生经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外1名职工代表监事王瑞龙先生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上3位监事任期至2025年4月12日。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2人为非职工代表监事,1人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同意提名杨涛先生、冯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另外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届时,股东大会当选的监事将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自当选之日起任期3年。

该议案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19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6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澳洲大区、美洲大区、华南大区商务总监。现任公司商务总监兼江河幕墙副总裁、商务管理中心总监。

冯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90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西部大区行政人事经理、港源南方行政人事总监。现任公司行政人事总监兼江河幕墙行政人事总监。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0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与额度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任意时点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不得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仅限于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或资产组合。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如下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以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以下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执行操作时将会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监察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临时闲散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本次委托理财计划使用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占公司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不超过3.38%,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0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7,696,259.15元,公司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4,639,861.19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16.26亿元,同比增加近7.7亿元。基于此,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3,002,0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3,200,824.00元(含税)。2024年中期,公司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为169,950,309.00元(含税)。综上,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623,151,133.0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7.72%。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1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日下午15:00一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下转9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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