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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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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0,054.57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54.5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723.71万元,公司母公司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678.55万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能源转型发展进度不一,全球能源发展步入复杂多变新时代

尽管全球能源转型正在加速,但仍难以满足1.5℃温控目标,能源转型进展远未达到预期。频繁的地缘政治冲突极大凸显了能源安全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使各大能源公司承担更大业绩压力。能源安全和经济压力双重影响下,能源公司以及各大经济体对能源转型态度分化明显。其中,BP曾积极尝试转型为低碳能源企业,壳牌同样制定了激进的能源转型战略。如今,BP暂停了部分氢能开发项目,宣布出售风能和太阳能业务的计划,试图回归其作为大型石油和天然气公司的本源。壳牌同样缩减其低碳业务,并削弱2030年的碳减排目标。相反,道达尔则不断加大低碳领域投资。2024年度,能源转型最显著的变化发生在中国。过去20年中国对全球石油需求增长的贡献占一半,但这一切正在发生变化。中国目前在电动汽车领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报告期内,中国电动车在新车销量中占比高达50%,傲视全球市场。交通运输燃料是中国石油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动车销售占比持续提高,将对这一需求产生较大影响。对应的能源结构调整受到全球关注。技术突破、政策引领等众多因素影响,促使全球能源发展步入复杂多变的新时代。虽然新能源发展迅速,但市场一致共识是以天然气和石油为主导的化石能源仍将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占据全球能源品种主导地位。

(二)多方博弈维持能源市场平衡,天然气战略价值凸显

能源市场格局纷繁复杂,但市场平衡机制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全球能源需求不及预期,引发市场担忧,对国际油价产生负面影响;OPEC将原定于2024年底到期的减产措施延长至3月底,进一步稳定市场;美国政权更替引发能源市场连锁反应。国际原油价格在多方博弈引起的动荡中维持微妙平衡。

报告期内,天然气市场展现强大活力,国际天然气价格整体维持上涨趋势。俄乌冲突导致的欧洲天然气供应巨大缺口,促进天然气贸易格局变化。液化运输是天然气进出口的重要方式,由此全球LNG市场保持高位运行,中东和美国的LNG项目加速推进。

建造陆上或近岸天然气液化工厂以及建造FLNG是天然气液化的两种路径。陆上或近岸天然气液化工厂优势在于技术成熟,项目运行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有较高的保障,缺点是项目定点建设且对场地资质有一定要求。FLNG则具有高度灵活性,适合偏远地区的天然气田开采和液化,缺点是技术尚不成熟,保持项目稳定运行难度较高,且面临更加复杂的环保等政策限制。在陆上或近岸天然气液化工厂建造方面,公司拥有全方位的工程业绩和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将以中东市场为重点,努力争取订单,增厚公司经营业绩和工程业绩。FLNG领域,公司曾交付了全球最高的电气间产品。公司将以业绩积累和技术突破为目标,紧跟行业发展,争取相关订单。

(三)FPSO持续引领海洋油气开发,公司实现南美市场全覆盖

FPSO市场正迎来前所未有的繁荣期。在全球范围内,海上油气资源开发持续推进,对FPSO的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其中南美的巴西和圭亚那成为引领这一趋势的核心引擎,苏里南则为此带来新的动能。巴西方面,巴西国家石油发布的最新5年计划显示将在5年内投资1,110亿美元,比上一期计划增长9%。巴西国家石油正在全力开发桑托斯和坎波斯盆地的盐下油田,计划每年部署多艘FPSO以满足其开发需求。然而,巴西严格的本地化政策为市场带来了复杂性,叠加融资成本压力,其与总承包公司的合作模式不断受到挑战。尽管如此,巴西凭借其巨大的资源储量和政策支持,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仍将保持FPSO市场主导地位。多年来,公司为该地区建造了多艘FPSO产品。公司在执行的FPSO RAIA项目产品服役地点位于坎波斯盆地,水深达2,900米,设计储油能力达到200万桶,具备超深水特性,是公司FPSO产品迈向高端的代表性项目之一。与巴西相比,圭亚那FPSO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令人瞩目。埃克森美孚及其合作伙伴不断宣布新的储量发现,并加速开发进程。埃克森美孚对快速投产的重视,推动了圭亚那市场的繁荣。公司在执行的UARU FPSO项目是公司及MODEC首次参与的埃克森美孚FPSO项目,是公司突破进入圭亚那市场的重要里程碑项目。苏里南则是南美FPSO领域新兴市场,正在启动开发步伐,拥有巨大市场空间。公司成功斩获该地区首个FPSO开发项目订单,奠定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自此,公司实现南美FPSO市场再次的拓展。公司将牢牢把握市场机遇,以南美市场为中心,积极争取优质订单,持续向行业高端进发。

公司面向全球市场,专注于天然气液化、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等行业的高端客户,为其提供专用模块集成设计与建造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大类分为天然气液化模块、海洋油气开发模块、矿业开采模块等,产品具体涉及十多种子类别。

公司为天然气液化、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领域中的国内外高端客户提供能源资源设施开发的专业分包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天然气液化、海洋油气开发领域。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4,023.38万元,同比2023年增加46.76%,其中来自天然气液化模块23,427.20万元、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模块238,843.64万元;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54.55万元,同比2023年增加17,602.25万元。

截止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543,153.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2,294.39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2025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 被担保人名称: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担保额度:5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2025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239661863L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5日

注册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28,171.9277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2年8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开采设备、石油石化设备、采矿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新能源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调试;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钢结构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展销;自有房屋租赁;代办保税货物仓储;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90677245U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6日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53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年7月16日至2029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天津博迈科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EFQA7E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7日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

法定代表人:谢红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8年8月27日至2068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博迈科资管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授信额度以及因授信而提供的担保额度为预计的最高限额,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综合授信对外担保总额为92,0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54%,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业务发展要求,在充分评估天津博迈科2025年度业务量的基础上,公司申请2025年度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50亿元的项目履约担保额度(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博迈科

● 担保额度:50亿元

● 本次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项目合同履行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与业主方签署担保协议作为合同履行的必备条件的情况已成为常态。鉴于此,在充分评估子公司2025年度业务量的基础上,现申请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50亿元的项目履约担保额度(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此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担保协议为准,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修改或到项目完工因最终决算导致合同金额发生变化,担保协议中的金额自动匹配调整后的合同金额。担保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90677245U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6日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53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年7月16日至2029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天津博迈科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因履行项目合同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截至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业务中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项目执行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项目履约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旨在保障子公司正常履行项目合同,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良的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项目履约担保总额为264,808.10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额度,且此担保总额中涉及美元的金额是按照2025年3月14日汇率1美元兑换7.1738元人民币计算),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2.16%,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5-01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 交易类型: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主要为外汇远期等产品。

● 交易对手: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同时也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拟开展外汇衍生品计划的概述

(一)交易背景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随着国际业务的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

在此背景下,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有效期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类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主要为外汇远期等产品。

(四)合约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交易对手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七)流动性安排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授权额度。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6、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将日益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降低公司持续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公司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短期、低风险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博迈科海洋工程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迈科”)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投资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限额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香港博迈科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境内合法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适时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一)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投资审批权限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短期、低风险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 公司通过适度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2024年3月28日、2024年12月3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准则汇编》)、《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的变更。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的变更,而非自主变更,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和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7号》,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了《准则汇编》,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准则解释18号》,其中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准则汇编》《准则解释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制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制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0日

至2025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6、7、8、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3、5、6、7、8、10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6、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9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永林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022-66219991

传真:022-66299900-6615

2、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27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1.0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7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94.9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265.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5,029.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51Z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7月28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8,967.3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967.39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494.80万元;(3)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11,567.7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029.97万元,其中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649.1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7月28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签署《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73992976833、270092973030),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2047619300077463),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11月24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重新签订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204761930008493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公司终止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建设,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向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7746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84938),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7746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1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2#码头工程”结项,公司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账户:27399297683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1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账户:270092973030)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4年10月,公司募投项目“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0302047619300084938)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别签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5,029.9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博迈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容诚专字[2025]230Z041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迈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迈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3月20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博迈科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博迈科已披露情况一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博迈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对博迈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代码:603727 公司简称:博迈科

(下转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