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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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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5-005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股票于2025年3月18日、3月19日、3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青海华鼎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和《青海华鼎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预计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18日、3月19日、3月2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青海华鼎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和《青海华鼎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9,600万元左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左右。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6亿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5亿元左右。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和《青海华鼎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

若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5-006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若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00万元左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左右;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亿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5亿元左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

若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若经审计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9.3.5条规定,公司股票于年度报告公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9.3.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2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5年1月18日、2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青海华鼎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和《青海华鼎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报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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