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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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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03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7日

至2025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399

联系电话:020-89050837

联系人:孙溢、李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投票数”中填写投票数,具体投票方法请见附件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进行选举,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5.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5-00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换独立董事

刘奕华先生、柳建华先生及邓柏涛先生自2019年4月8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规定,刘奕华先生、柳建华先生及邓柏涛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奕华先生、柳建华先生及邓柏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裴海龙先生、王艳女士及陈贤凯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前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学习,其任职资格均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本次更换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若独立董事候选人裴海龙先生、王艳女士、陈贤凯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选举裴海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王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选举陈贤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秦汉军先生(主任委员)、陈立新先生、朱峰先生、李良寿先生、裴海龙先生;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王艳女士(主任委员)、陈贤凯先生、汪冰先生;

3、提名委员会:陈贤凯先生(主任委员)、裴海龙先生、徐志武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裴海龙先生(主任委员)、王艳女士、徐志武先生。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裴海龙先生,1965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讲师、副教授、教授,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常务副院长,教育部“自主系统与网络控制”重点实验室主任、广东省无人机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自动化学会副理事长、《控制理论与应用》主编。

王艳女士,1975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后,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业务主管,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广东财经大学教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开发区科为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贤凯先生,1986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讲师、院长助理兼知识产权系系主任,深圳绘王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深圳市南山区阳光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理事,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玉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裴海龙先生、王艳女士和陈贤凯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前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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