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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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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12,491,86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真空镀膜、多功能薄膜、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纸基复合包装材料、新型医药包装材料、塑料制品、精细化工产品等高新技术产品。经过30多年的不断发展探索,公司构建了以黄山为产业中心,向全国发展布局,向海外积极扩张,目前,在广东、河北、陕西设立了子公司,在泰国设立了办事处。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彩印复合软包装材料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其轻便、可塑性强,具有高阻隔、耐蒸煮、耐冷冻、保鲜性等特性,且成本较金属、玻璃等包装物相对低廉,广泛应用于食品、日化、医药等领域,对产品具有很强的保护性,能够延长产品的寿命期,减少浪费;公司生产的多功能膜材料为绿色环保新材料,应用于食品、日用品、医疗防护、纺织品、电子产品等产品的包装及保护。

(三)行业情况

包装印刷行业一直在为商品的流通和消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从食品、饮料到化妆品,从电子产品到医疗器械,包装印刷品无处不在。其行业特点在于多样化、个性化与防伪性,同时也具备了功能性、可视性和便携性等特征。

中国软包装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较为成熟的市场体系。目前,中国软包装市场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市场规模庞大。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软包装市场之一,市场规模庞大,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提高,包装市场规模还将继续扩大。

2、市场竞争激烈。由于国内外企业众多,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为了在市场中立足,企业需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品牌建设和营销推广。

3、绿色环保发展成为主流。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政策的推动,绿色环保已经成为软包装行业的主流趋势。

根据Smithers出具的报告《到2028年全球包装的未来》显示,全球包装市场将进一步增长,柔性塑料将从2023年的1977亿美元增长到2028年的2532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将达5.1%,使其位居未来5年包装市场增速榜首。未来,中国包装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但增长速度可能会放缓。一方面,随着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和消费者对环保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环保型包装产品将逐渐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技术创新的不断推进,企业需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

(四)行业发展方向

中国包装联合会发布的《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突出绿色低碳循环转型在产业深度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引领性作用,要求发展绿色包装材料,研发推广塑料包装材料可回收、可复用等关键技术,重点推进高性能单一材质包装的研发、合成、加工、成型等工艺与技术的创新。根据欧盟绿色新政和欧盟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以及2024年通过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希望通过引入一系列可持续性措施来减少包装废弃物,以帮助实现到2030年所有包装实现重复使用或回收利用这一目标。为初步探索低值可回收塑料回收利用的可行性和经济性,绿色再生塑料供应链联合工作组(GRPG)和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联合陶氏等多家企业,共同发起了“软塑新生”项目。“软塑新生”项目成立至今,已累计回收塑料软包装超过10000吨。塑料包装所处的生态系统未来将实现更加高效的循环,为人类迈向零碳未来贡献力量。

目前,塑料可循环经济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国内环保、绿色、可降解塑料政策的推行,势必持续推动我国塑料包装行业向高端智能、绿色环保、可循环方向转型发展。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全球环境的持续变化、市场新产业领域的兴起、下游行业的不断迭代与发展,数字化、AI的应用发展,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要求软包装行业不断创新,提供更加丰富、安全、环保的包装解决方案。

(五)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通过多年不断的探索与积累,持续投入包装新技术研发,快速进入新产品领域,通过工艺技术改进、新材料项目投资,努力实现包装可以被重复使用和再利用,让每一个消费者都能成为支持可持续发展的公民。多年来,公司与诸多跨国快消品企业以及国内品牌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立足国内市场,走向国外市场。目前,公司的综合实力位于行业前列,在国际市场竞争亦具有自身的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2,545.94万元,同比增长4.34%;利润总额为53,009.22万元,同比增长14.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775.29万元,同比增长14.63%。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风险,强管理,夯实企业合规经营基础,凭借卓越的治理体系与优良的经营业绩,荣获“上海证券报2024年金质量奖·公司治理奖”。公司还不断将ESG 理念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中,借助数字化、智能化工具,结合技术创新,实现低碳制造,绿色发展。经过碳足迹核算与零碳认证,陕西永新、伊利金护奶酪棒产品分别被认证为“零碳工厂”和“零碳包装”,此外,在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中,公司获评“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

报告期,公司紧盯提质增效目标,做好产前设计,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生产工艺,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整体协同生产效应,探索自动化装置应用,优化小包装产品的技术、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公司积极挖掘内生潜力,加强品牌联动,推动业务发展,特别是通过国际品牌合作的深化,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再上新台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2亿元,同比增长18.84%;此外,公司注重产品研发创新,通过差异化的产品提升附加值,公司在新兴消费品包装、民生产品包装领域持续突破,在薄膜新材料细分领域巩固产品优势,在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保持了彩印包装材料毛利率水平的稳定,膜类材料毛利率水平实现小幅提升。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江 蕾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3月20日在黄山凯悦嘉轩酒店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其中董事沈陶先生、独立董事李思飞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蕾女士主持。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崔鹏先生、林钟高先生、黄攸立先生、张月红女士、李思飞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3月2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30Z0368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经理层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的激励考核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公司拟发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共计971.7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本议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3月2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25年3月2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3月2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与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江蕾、鲍祖本、潘健、余波实施了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与美邦(黄山)胶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余波实施了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3月2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3月2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向黄山永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止;向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止。

以上财务资助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每个月以实际资助金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收取资金占用费。

全资子公司黄山永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持有66%的股权)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不是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3月2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3月2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3月21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江蕾女士

委员:鲍祖本先生、沈陶先生、高敏坚先生、张月红女士(独立董事)

十八、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2025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4、提案9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徽州东路188号;

邮 编:245900;

传真号码:0559-351635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潘吉沣先生、陈慧洁女士

联系电话:0559-351424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4”,投票简称为“永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注2:法人股东受托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参与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5年3月20日在黄山凯悦嘉轩酒店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其中监事吴昌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海洲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五、审议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监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2024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拟提取、发放监事2024年度奖金共计146.47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六、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九、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投资建设的基础上,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十、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风险可控,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对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等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根据通知要求,该项会计政策变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准则解释第17号、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612,491,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16,467,413.6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74,346,522.60元,减去2024年度提取盈余公积41,646,741.37元,减去已分配2023年红利336,870,526.3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612,296,668.61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现处于的发展阶段及资金使用安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总股本612,491,8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79,744,956.9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2,551,711.69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3年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2、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以总股本612,491,866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79,744,956.92元人民币,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1.18%。公司 2022-2024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961,612,229.62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412,875,730.81元人民币的232.91%。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玥,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永新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亿创新(873778)、威盛电子(833073)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陆西, 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富春染织(605189)、莱斯信息(68863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胡新荣,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开润股份(300577)、润禾材料(300727)、正帆科技(68859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玥、签字注册会计师陆西、项目质量复核人胡新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建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佳集团”)控制下属企业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精工”)、黄山三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三夏”)、 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铝业”)、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源点”)、黄山中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中泽”)、黄山尚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尚傅”)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1,965万元,2024年度公司与永佳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0,037.34万元。

公司拟与关联方美邦(黄山)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胶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由于黄山精工、黄山三夏、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源点、黄山尚傅受同一关联人永佳集团控制,预计交易总额11,965万元,高于3,000万元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黄山精工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文田,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8号,主要生产和销售凹印版、制版、印刷原辅材料和工具以及印前设计制作、技术服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黄山精工总资产为18,564.31万元,净资产为10,482.22万元,营业收入为18,316.54万元,净利润为2,285.54万元。(未经审计)

2)黄山三夏成立于2014年05月,注册资本91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鲍祖本,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环城西路51号,主要经营生产复合机、分切机和检品机及软包装加工相关设备;生产电子加速器及相关应用设备;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经营、指定经营和限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黄山三夏总资产为4,748.08万元,净资产1,719.11万元,营业收入为4,948.40万元,净利润为695.83万元。(未经审计)

3)天马铝业成立于2007年07月,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治飞,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区,主要经营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铝箔系列产品、金属制品和金属包装容器,化工原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马铝业总资产为14,146.20万元,净资产4,192.28万元,营业收入为23,858.39万元,净利润为675.04万元。(未经审计)

4)黄山中泽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789.4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方向宏,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紫金路2号,主要经营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树脂、丙烯酸树脂、无溶剂树脂、水性树脂、涂料、黏合剂、助剂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黄山中泽总资产为12,077.37万元,净资产5,791.85 万元,营业收入为16,233.99万元,净利润为1,333.32万元。(未经审计)

5)黄山源点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9,96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鲍祖本,法定住所为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永兴一路46号,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塑料新材料及新产品,包装装潢(含印刷)。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黄山源点总资产为29,034.88万元,净资产16,869.86万元,营业收入为33,833.19万元,净利润为2,334.29万元。(未经审计)

6)黄山尚傅成立于2018年1月12日,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汪鹏,法定住所为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虎亭路9号,主要研发、生产、销售:改性塑料、色母粒、改性聚烯烃.塑料合金、功能粉末、塑料新材料及新产品、工程塑料;高分子材料的分析测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黄山尚傅总资产为7,285.98万元,净资产6,977.21万元,营业收入为4,207.23万元,净利润为200.45万元。(未经审计)

7)美邦胶业成立于1994年11月2日,注册资本1493.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建宏,法定住所为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东循环经济园区,主要生产和销售水性聚氨酯胶粘剂、无溶剂型聚氨酯胶粘剂、醇(酯)溶性聚氨酯胶粘剂(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皖)WH安许证字【2020】09号);化工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美邦胶业总资产为14,934.68万元,净资产9,197.64万元,营业收入为19,602.87万元,净利润为796.0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佳集团分别持有黄山精工39%股权、持有天马铝业60%股权、持有黄山三夏51%股权、持有黄山源点63.25%股权;持有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50.1%股权,而黄山华惠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黄山中泽59.49%股权;持有黄山尚傅91.67%的股权,并均将上述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持51%的股权),公司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江蕾、鲍祖本、潘健、余波在永佳集团担任董事,永佳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而上述企业为永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

美邦胶业为公司董事余波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股100%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黄山精工、黄山三夏、天马铝业、黄山中泽、黄山源点、黄山尚傅、美邦胶业依法存续经营,七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原材料、设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销售货物应根据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公司将同类标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2、关联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黄山精工的《凹印版辊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精工于2024年1月4日签署;交易标的为凹印版辊产品;交易价格为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与公司结算一次,公司按开具发票之日起在45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

2)公司与黄山三夏的《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三夏签署,主要向其购买机器设备包括附件及随机备件,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技术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及服务等系统工程;交易价格由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方式在具体服务执行协议中明确;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一2026年12月31日止。

3)公司与黄山源点的《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3年1月1日签署,交易标的为缠绕膜;交易价格按照市价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公司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4)公司与黄山源点的《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3年1月1日签署,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PE膜类产品,具体需要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交提货日期等由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告知乙方;PE膜的价格由甲方根据当月的材料价格测算原材料配方成本*103%(生产消耗率)+加工费(2000元/吨)组成;双方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5)公司与黄山源点的《复合膜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3年1月1日签署,供应的复合膜产品价格应依产品成本合理地确定价格,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甲乙双方依据原料市场平均波动幅度每季度确认一次售价;双方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6)公司与黄山尚傅的《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与黄山尚傅于2023年1月1日签署,甲方向乙方订购透气膜母粒和白色母粒产品,交易价格由公司竞标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乙方每月 25 日前与甲方结算一次,甲方按开具发票之日起在 6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7)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的《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天马铝业于2024年1月18日签署;交易标的为提篮桶、抱箍桶;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销售方每月25号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下月初内全额付款给甲方,如有尾款,购销双方每月书面对账一次;合同的有效期为2024年1月3日到2026年1月2日。

8)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的《销售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中泽于2025年1月2日签署;交易标的为聚氨酯树脂;交易价格按照当月实际成交价格确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电子银行承兑,货到60天内结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9)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与黄山源点的《EVE膜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与黄山源点于2023年1月1日签署;交易标的为EVE膜;供应的EVE膜产品价格应依应依市场价格合理地确定,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甲乙双方依据原料市场平均波动幅度每季度确认一次售价;双方每月25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按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30天内付清货款;合同的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10)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合同的主要内容:由黄山新力与黄山精工于2023年1月1日在黄山市签署,主要向其销售凹版塑料印刷油墨;交易价格由根据市场价格双方约定,交易结算方式及期限为电汇或现金,付款期限为当月月底前付清所有货款;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1)公司与美邦胶业的《采购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主要向其采购胶水;交易价格随行就市以订单为准,付款为月结60天,以承兑方式支付;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下转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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