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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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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8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12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关玉秀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阳先生、刘光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薪酬标准及发放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绩效考核管理规则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1.1聘任杨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2聘任刘光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聘任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存在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9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为推动公司“资本+实业”双轮驱动战略进一步落地,营销系统整体业绩与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经公司总经理(总裁)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杨阳先生,刘光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薪酬标准及发放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绩效考核管理规则执行。

本次聘任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存在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情形。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0日

附:杨阳先生、刘光涛先生简历

1、杨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曾任葵花药业销售系统总经理,AOBO灵峰药业中国区营销总经理,康恩贝集团高级副总裁,苏泊尔南洋药业营销总裁,遂宁市江正品蓬溪姜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控销事业部总经理,叮当快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千城万店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杨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光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本科学历。2006年入职葵花药业,曾任葵花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商务代表、区域经理、广东大区总经理、普药(常用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西百洋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葵花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光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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