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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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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2025-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1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非实质性修订5项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制裁风险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办法》《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其中,修订《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制裁风险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开展定点帮扶、对口支援及相关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2025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交易,其中开展额度为81,455.83万美元的利率掉期交易及2亿美元的外汇远期或期权交易,该额度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利率掉期持仓规模不超过14.84亿美元,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今日同步披露的《中远海能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卡塔尔能源二期项目单船公司出具租船履约担保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发布的《中远海能二〇二四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批准了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远海运LNG”)参与投资卡塔尔能源二期项目方案,即上海中远海运LNG通过所属香港全资子公司远海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远海LNG”)收购日本株式会社商船三井(简称“MOL”)在利比里亚共和国全资设立的6家单船公司各50%股份,参与投资建造6艘LNG船。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将在上述收购完成后为6家合营单船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租船合同履约担保,保证6家单船公司正常履行租船合同,本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约合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至租船合同结束之日。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租船履约担保协议。

预计上述担保函将在2025年6月份之前签署,本公司将在担保函发出时具体公告。根据上海、香港两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担保函仅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出具,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于2025年4月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股东大会资料筹备具体情况确定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及地点等),向股东发出上述股东大会会议及类别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5-01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合理控制利率、汇率风险,秉持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不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利和投机。拟于2025年度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其中开展额度为81,455.83万美元的利率掉期交易及2亿美元的外汇远期或期权交易,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利率掉期持仓规模不超过14.84亿美元,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

● 2025年3月20日,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以控制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及境外交易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为合理控制利率、汇率风险,按“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的套期保值原则,拟在境外以场外交易方式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以下简称“本交易”)。具体项目如下:

1.利率掉期

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存续业务附带银行贷款利率掉期条款,可以将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以规避债务利率波动的市场风险。本交易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外汇远期及期权

公司所属境内子公司新增业务与本年项目投资高度相关,可减少跨境投资购汇所面临的即期汇率波动。本交易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本交易中,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都满足套期有效性。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1.利率掉期

公司拟于2025年开展金额为81,455.83万美元的利率掉期业务,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持仓规模不超过14.84亿美元,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

2.外汇远期及期权

公司拟于2025年开展金额为2亿美元的远期购汇及买入外汇看涨期权业务,该额度使用期限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

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在上述额度内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地点和场所:在境外以场外交易方式进行。

本交易产品结构清晰,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交易对方:为具有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经营资质和信用评级良好的金融机构。

3.交易合同主要条款:2025年度的81,455.83万美元利率掉期业务及2亿美元的外汇远期购汇或买入外汇看涨期权合同尚未签订,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额度使用期限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本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2025年3月20日,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决策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即因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交易可能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履约风险,即因交易对方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衍生品合约,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履约风险。

3.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若交易未能完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等,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及信用风险:即因相关法律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造成合约无法正常履行,导致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法律风险。

5.境外交易风险:如金融衍生交易在境外开展,可能发生交易所在地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的境外交易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恪守风险中性管理原则,通过资产债务结构调整,自然对冲风险;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不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利和投机。

2.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前提下,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公司具体实施金融衍生业务遵循《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

3.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岗位、人员分离原则,由公司管理层审批交易,交易人员、品种及额度明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操作。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保证金交易,公司目前尚未开设保证金账户。

4.公司风险监控措施完善,截至目前未发生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子公司开展上述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有利于控制利率、汇率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进行套期保值有效性测试。符合套期确认条件的金融衍生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

2. 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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