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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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2025-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5年3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1日

建信上证智选科创板创新价值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3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投资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认购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投资人本人所有。

(3)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和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分别为0、0、0和0,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21日

关于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使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更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更科学、合理地评价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决定对《基金合同》中涉及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当事人信息及估值方法。本次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我公司已就修改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现将具体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

原业绩比较基准: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修改

对《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五 业绩比较基准”中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上述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