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1000号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3月14日以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就提交的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选举韩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25年3月21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相关简历附后)。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选举黄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2025年3月21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相关简历附后)。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增补。
(一)增补韩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增补韩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增补后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因董事变更而导致的工商等各机构部门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韩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物业部副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汇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韩军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韩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副董事长简历
黄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现代物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现任上海百联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上海商投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上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上海美丽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黄华先生担任公司股东上海商投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黄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1000号9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王斌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8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5,226,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40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3,491,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23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7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35,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3%。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根据汇总后的表决结果,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经逐项表决,选举韩军先生、黄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韩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3,93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983,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987%。
1.02选举黄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3,954,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9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999,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297%。
韩军先生、黄华先生担任董事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蔡丛丛、陈理民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