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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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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2025-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马卫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马卫华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辞职后,马卫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卫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马卫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良好运作及经营决策顺利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同意由董事刘志华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法定代表人职责,代行职责的期限自推举之日起至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董事长的选举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补选等相关工作。

马卫华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马卫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特此公告。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架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彭涛先生、忻刚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涛先生、忻刚先生的任职资格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

彭涛先生、忻刚先生个人简历

彭涛,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忻刚,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508所四室主任、508所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等职务。

截至目前,彭涛先生、忻刚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28号1号楼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8日

至2025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7日9:00至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28号航天软件证券事务部

(三)邮政编码:100094

(四)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单位决策机构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亚洲 王子墨

联系电话:(010)59895062、(010)59895729

传真:(010)59895299

邮编:100094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