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D2的规定须载列于年度业绩初步公告的所有资料,已收录在本公司刊登于联交所网站的2024年度报告摘要中。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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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同时遵循香港公司条例以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已建议以2025年3月实施A股增发发行后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现金股息每股0.244元(含税),总额为619,236,894.99元。本公司2024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建议将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
6除另有说明外,本报告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及管理道路/项目以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以及相关公司简称,与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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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于1996年12月30日在深圳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此外,本公司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建造管理和公路综合管养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道路养护、智能交通、工程管理和产业金融等服务业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经营和投资的公路项目共16个,所投资或经营的高等级公路里程数按控股权益比例折算约613公里;积极参与多个区域性城市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并投资环保、清洁能源和产业金融类项目;设有投资、建设、运营、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及新能源等多个平台公司。
(一)收费公路业务
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其中,高速公路作为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交通运输效率、构建快速便捷的城乡客货运服务系统等具有重要作用。
2024年,国家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对提升高速公路网络质量,实现高速公路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升级转型等出台了相关政策。2024年4月,财政部及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要求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出自2024年起,通过3年左右时间,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等目标,以进一步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通行效率、安全保障、承载能力与服务品质等。2024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要推动交通运输绿色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其中对于高速公路提出:要提升高速公路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发展高速公路沿线光伏等。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路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发展等工作部署,2024年8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广东省智慧公路标准体系(2024版)》,系统构建了适应广东省公路网特点和智慧公路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推动广东省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行、服务全流程数字化转型。
本集团目前所投资或经营的收费公路项目共16个,控股权益里程约613公里,主要位于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集团路产规模及盈利能力在国内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中处于前列。现阶段,本集团正在积极推进外环三期、机荷高速、京港澳高速广深段等重大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建设,以不断补充本集团优质公路资产。同时,集团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智慧交通的研究及运用,近年来,成功开发的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已上线运营,为实现路网运行监测和管理、业务协同、应急联动等业务提供智能化应用平台;集团自主研发的外环项目路面信息一体化管控平台获得四项软件著作权、两项国家实用创新专利,并被中国公路学会收编选入交通行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基于BIM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台主体功能的开发已完成,基于BIM技术在公路改扩建项目及垃圾处理厂的管理平台已建成并持续优化中。为推进数字化建设,集团还联合云基智慧共同成立了数字科技公司作为集团数字化转型平台。集团通过向上下游产业链适度拓展,力求深度赋能主业的经营发展。
(二)大环保业务
在上一战略期内,本集团确定了进入大环保产业的战略转型目标,在整固并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通过与环保企业的合作进入环保、清洁能源业务领域,并通过近几年的投资并购,逐步聚焦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实现了大环保产业的初步布局。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有国家政策支持,其重资产、业务稳定的经营特点比较契合本集团的资源优势和管理运营模式。
1、固废资源化处理行业:
2024年,国家相关部委就生态环境建设、再生资源及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节能降碳、生活垃圾处理等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对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等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支持政策;2024年8月,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建立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同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一2025年)》,明确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等在内的6方面重点任务,并明确:到2025年,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和规模显著提升等,强调要积极推动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等。年内,生态环境部还先后印发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等文件,为地方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提供行业标准。国家实施的一系列行业政策引领固废治理走向精细化、专业化道路。
集团环境公司旗下的蓝德环保是国内重要的有机垃圾综合处理企业,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BOT等特许经营项目共19个;此外环境公司还投资和管理了位于深圳地区的利赛环保和光明环境园两个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的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其中邵阳项目已于2024年9月转商业运营;深圳光明环境园项目于2024年5月投入试运营,于2025年2月转商业运营。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约6,700吨/日,跻身国内行业前列。本集团作为固废资源化处理产业中的新进入者,将进一步做好管理整合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着力于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2、清洁能源行业:
2024年,国家相关部委就清洁能源的开发、消纳保障、绿色电力交易管理等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文件。国家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相关政策将为清洁能源产业带来持续稳定的发展空间。在产业政策加持下,我国清洁能源行业发展迅猛,近十年以来,中国在推动形成新能源绿色消费新模式、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已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生态环境部2024年11月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增长至17.9%,煤炭消费占比从2013年的67.4%降至55.3%,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过半。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7,982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5.21亿千瓦,同比增长18%,占电网发电总装机容量的15.5%。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链参与者众多,竞争非常激烈,对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及成本控制能力均要求较高;其中,风电开发运营项目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新的风电场开发建设项目需要履行政府主管部门严格的审批程序,具有较高的资金、技术及政策壁垒,因此,尽管行业新入者众多,但具有雄厚实力和国资背景的大型能源集团掌握主导权。随着行业集中度提升,优质项目获取难度增大,通过与大型能源企业合作是新进入者介入该业务领域的重要途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通过投资并购累计已拥有装机容量达668MW的风电项目,并通过与国家电投福建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营公司持有以风电后运维业务为主的南京安维士51%股权,此外,本集团还拥有融资租赁业务牌照。通过前期布局,本集团已具备风场、光伏项目投资运营与后运维服务,以及项目配套融资的一体化业务能力。作为行业的新加入者,本集团将加强对并购企业的管理整合力度,持续推进集团清洁能源业务的稳定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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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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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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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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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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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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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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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92.46亿元,同比下降约0.53%。其中,实现路费收入约50.53亿元、清洁能源及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收入约14.09亿元、其他收入约27.83亿元,分别占集团总收入的54.66%、15.24%和30.10%。
2024年,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5,049千元(2023年:2,327,197千元),同比下降50.80%,主要为本年度本公司之联营企业联合置地房产开发收益大幅减少、集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等所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8号)及上交所《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实施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本次发行”)。截至本报告日已确定发行价格为13.17元/股,发行数量约为35,708.5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7.03亿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已到账,验资手续已完成,正在办理登记及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537,856,127股,其中A股1,790,356,127股,H股747,500,000股。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18日的相关公告。
有关本公司经营情况的分析请查阅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25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姚海和文亮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委托董事廖湘文和独立董事缪军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徐华翔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独立董事李飞龙代为出席并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5年3月7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5年3月13~14日。
(三)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举行。
(四) 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人。董事姚海和文亮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委托董事廖湘文和独立董事缪军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徐华翔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独立董事李飞龙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恩利主持,监事王超、叶辉晖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逐项审议有关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根据清查和评估测试结果,在2024年中期已计提减值准备约人民币1.33亿元的基础上,于2024年末计提减值准备约人民币4.51亿元,2024年全年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人民币5.84亿元(包括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约人民币2.198亿元、存货跌价准备约人民币1.645亿元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约人民币1.998亿元)。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公允客观地反映本集团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具有合理性。有关详情可参阅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3、审议通过三会专项费用2024年度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5年度三会专项费用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包括宣派年度现金股息)。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145,048,951.69元和人民币1,485,629,540.45元。董事会建议本公司2024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30,291,842.93元及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260,583,685.86元后,以2025年3月实施A股定增发行后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244元(含税),总额为人民币619,236,894.99元,占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后的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4.35%。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任职的四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该四位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逐项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1、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九)逐项审议关于批准融资及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融资事项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集团按议案中的方案,由集团及集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集团内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含新收购、新设立的子公司)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其中,对各级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对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5亿元)。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及批准向董事会授予注册或/及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期间,以一批或分批形式注册或/及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其中,注册债券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0亿元,发行债券待偿还余额合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70亿元。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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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一般授权的具体条款如下:
(1) 发行规模:根据本次一般授权注册债券额度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0亿元、发行债券待偿还余额合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70亿元。
(2) 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不会以优先配售方式向现有股东发行。
(3) 债券工具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含永续类)、短期/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超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公司债券(含永续类)、企业债(含永续类)、私募债券(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权投资计划、信托投资计划等,含永续类)、境外债券(含永续类)或其他债券新品种等。
(4) 发行期限:短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及短期/超短期公司债券每期期限不超过1年,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证券、公司债券、企业债、私募债券、境外债券等每期期限在1年以上,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集团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 发行利率:预计利率不超过发行时市场同类同期限和评级债券的平均利率水平,实际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集团及/或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资本金出资、资本开支、偿还原有债务以及新项目的资金需求等。
(7) 上市: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监管要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8) 担保: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担保方式(如需)并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
(9) 利率、汇率锁定: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批准办理有关债券的利率、汇率锁定交易。
(10)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债券类融资工具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注册,则涉及该核准/注册额度内的发行及发行完成后在相关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流通/上市处的登记、备案、上市等手续的具体执行事项的,该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集团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集团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的情况下,董事会进一步授权两名执行董事根据本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批准及办理以下事宜:
(1) 确定有关根据一般授权注册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注册发行的品种、本金总金额、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评级、担保、偿债保障措施、任何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任何配售安排、任何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2) 就根据一般授权注册发行债券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聘请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 就执行根据一般授权注册发行债券作出所有必要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4) 如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 对于集团存续的债券,根据集团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决定和批准办理有关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如有)、债券赎回、债券续期等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注册或/及发行债券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及改善债务结构,建议视市场时机进行相关工作,并根据审批情况适时发行。在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有关债券的发行还须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注册方可实行。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时,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册及发行债券之一般授权是否最终得以行使,还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理财投资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本集团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至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公司业绩之日期间(“有效期”),在保障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库存资金(不含A股定增募集资金)投资货币基金、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深圳国资系统内控股企业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理财,理财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每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并可在有效期内根据理财产品期限滚动投资。
(十二)逐项审议关于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2、审议通过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等,并承担国际审计师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应尽的职责,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进一步授权人士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工作,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约人民币46.79亿元。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每个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年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年会,以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适时发出股东年会通知,以及在必要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酌情修订、增加或减少股东年会审议事项、推迟或取消股东年会。
(十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合规管理评估报告暨2025年合规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通过。
上述第(一)2、(二)1、(三)、(四)、(九)2、(十)及(十三)项议案的有关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27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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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以完成A股定增发行后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计算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审计,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核算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145,048,951.69元和人民币1,485,629,540.45元。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2024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董事会建议本公司以2025年3月实施A股定增发行(详情见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3月18日的公告)后的总股本2,537,856,1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现金红利每股0.24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9,236,894.99元(含税),本公司本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619,236,894.99元(含税),占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4.08%(占剔除应支付永续债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后的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64.35%)。分配后余额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本公司经营现金流状况、近几年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弥补A股定增发行后对原股东股息的摊薄等因素。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项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要求。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以及弥补公司于2025年3月实施的A股定增对原股东股息的摊薄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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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集团”、“公司”、“集团”)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及审查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本集团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本集团有关会计政策规定,本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依据测算分析结果,本集团2024年底共计提人民币4.51亿元的资产减值准备,加上于2024年中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计提的人民币1.33亿元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合计计提人民币5.84亿元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全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包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存货及应收款项等,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度,本集团计提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1,980万元,主要包括: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德环保”)于2024年底对已退出的装备制造及工程建造业务相关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评估,并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评估,根据测试评估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4,575万元;根据业务实际,对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乾泰技术有限公司(“深汕乾泰”)特许经销权合同权益账面净值全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853万元;根据业务实际,对深圳高速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能源公司”)及南京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风电”)相关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552万元(其中中期已计提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763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集团对截至2024年底的存货进行盘点清查,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6,447万元,主要包括南京风电对已生产但合同对方未能履约导致的库存/已发出风机,综合考虑对方财务履约能力、年底市场价格参考、后续投料及加工费等因素后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626万元(其中中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024万元),对长期未用且使用价值不大的备品备件和样机等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225万元;蓝德环保对退出的装备制造及工程建造业务相关存货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3,079万元(其中中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644万元);深汕乾泰因市场价格下跌计提电池等相关材料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466万元;贵州贵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贵深公司”)参考周边市场价格及考虑未来销售策略,对已开发的待售商品房计提跌价准备人民币5,051万元。
(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
按照会计政策,2024年度本集团共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人民币19,977万元(其中中期已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人民币8,880万元),主要为南京风电、蓝德环保、新能源公司以及深汕乾泰等子公司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本集团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58,405万元(包括于2024年底计提的人民币4.51亿元和于2024年中期已计提的1.33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将分别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39亿元和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5.39亿元。
四、计提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核委员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可更加公允地反映集团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于2024年末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约人民币4.51亿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公允客观地反映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具有合理性。
3、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查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更公允客观地反映集团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会计处理,不构成本集团在法律上承担相关责任或放弃相关权利。本集团将积极采取措施,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全力实现相关资产的价值或者挽回损失,尽最大努力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协定存款:公司计划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
● 履行审议程序: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现金管理产品风险较低,但不排除该等产品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8号),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357,085,80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02,819,999.17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3,583,484.4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236,514.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5)第0006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三、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更好地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本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授权两名执行董事批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方案。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优先考虑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不排除该等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当介入,但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持续关注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控制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核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3、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除上述现金管理外,预计募集资金专户日常将保留一定的资金余额。为提高募集资金收益,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协定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协定存款在保持资金流动性的同时,能够提供更高的利息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每个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协定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关审议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查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关监事会会议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同日发布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26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林继童因个人事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监事叶辉晖代为出席并表决。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本集团”、“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25年3月13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日期:2025年3月13日。
(三)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举行。
(四)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1人,委托出席监事1人。监事林继童因个人事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监事叶辉晖代为出席并表决。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继童委托监事叶辉晖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逐项审议关于审查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年度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公允客观地反映本集团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有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审查通过本项议案。
2、审查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年报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年报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查通过三会专项费用2024年度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逐项审议关于审查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审查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查通过2025年度三会专项费用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査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24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审查通过本项议案。
(八) 审查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监事会报告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八)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本公司有关股东年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1日
(下转5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