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08 公司简称:上海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1,083,882.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82,973,469.49元,扣除2024年已分配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96,314,380.00元及2024年度中期普通股股利144,543,600.00元后,2024年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73,199,372.15元。
公司以2024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送出现金红利144,543,6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289,087,200.00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44,543,6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4%。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928,655,772.15元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采掘业。当前,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国正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将发生改变,但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特点难以改变,在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内能源结构深度调整形势下,煤炭的兜底作用短期难以替代。近年受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等影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行业景气度回升。2024年在国内煤炭先进产量平稳有序释放、能源保供稳价政策有效实施、进口煤超预期增长、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进程加快等背景下,实际需求对价格支撑力度有限,煤价重心明显下移,煤炭行业景气度有所回落,但随着我国经济恢复向好、市场需求逐步扩大、经济循环畅通,我国煤炭市场供需将基本平衡、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区域市场地位基本保持稳定。
当前在“双碳”战略目标下,我国加快了能源革命进程,加速发展非化石能源,逐步降低煤炭比重,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多能互补能源体系加快构建,能源结构低碳化明显加速,“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能源产业现代化程度持续提升。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发电、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及销售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江苏徐州生产基地拥有3对煤炭生产矿井,核定产能729万吨/年;新疆基地拥有1对煤炭生产矿井,核定产能180万吨/年;4对矿井核定总产能909万吨/年;煤炭品种为1/3焦煤、气煤、肥煤、不粘煤,是优质炼焦煤和动力煤;公司所属选煤中心洗煤厂生产能力达820万吨。公司原煤、洗煤共实现销售收入629,225.6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7.04%。公司电力产业火电装机容量为820MW、新能源光伏装机容量308.9MW,报告期内除内部自用外,电力板块实现销售收入195,926.6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0.88%。公司铝加工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报告期内铝产品加工实现销售收入95,777.5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0.20%。公司自营铁路181.9公里,年运输能力为1,300万吨;公司所属拓特机械制造厂从事煤矿机械设备制造和修理,年设备制修能力18,000吨,公司自营铁路及拓特机械制造厂等除给公司内部服务外,还实现了走出去发展。2024年度公司自营铁路运输及设备制修等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7,618.2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88%。公司拥有较完整的煤电铝运一体化产业链。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5-006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董事长张付涛先生、董事刘广东先生、吴凤东先生、独立董事朱凤山先生、吴娜女士现场参加会议;董事朱世艳女士、独立董事朱义军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副董事长李跃文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长张付涛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张付涛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上海能源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能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上海能源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上海能源2024年度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1,083,882.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82,973,469.49元,扣除2024年已分配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96,314,380.00元及2024年度中期普通股股利144,543,600元后,2024年底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73,199,372.15元。
公司以2024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送出现金红利144,543,6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289,087,200.00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44,543,6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4%。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928,655,772.15元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5-007]公告《上海能源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临2025-008]公告《上海能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8名董事中的4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独立董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工资总额清算、2025年工资总额预算及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临2025-009]公告《上海能源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5-00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4年底总股本72,271.8万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涉及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1,083,882.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82,973,469.49元,扣除2024年已分配的2023年度普通股股利296,314,380.00元及2024年度中期普通股股利144,543,600元后,2024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73,199,372.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2,271.8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543,6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289,087,200.00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44,543,600.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改革转型发展的需要、项目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的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5-00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
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钟丽女士,自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钟丽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解彦峰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解彦峰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谈朝晖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谈朝晖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钟丽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解彦峰先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谈朝晖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经双方协商,拟定2025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应参加表决委员5人,实际参加表决委员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健性,保证审计质量和效率。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5-009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或“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在董事会领导下和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努力下,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努力回馈广大投资者。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7.45元),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7.66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市值提升计划,在董事会领导下和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努力下,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努力回馈广大投资者。
(一)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公司经营能力。按照“提质效、降成本、抓销售”经营思路,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做好提升煤质创效工作。加强煤质全过程管控,实行煤质和产量并重考核政策,改进推广TDS矸石智能分选系统,多出优质煤炭。抓好成本管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和“一切成本皆可控”的理念,逐项制定管理、技术等降本方案,从紧控制好各项支出,原煤成本、管理费用同比压降,煤耗、电耗同比不增长。做好精销增收。灵活调整销售政策和产品结构,确保实现精销增收目标。构建电力板块“大营销”管理格局,实行电量集中统一营销,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加快公司煤炭主业及新能源转型发展。聚焦“两个联营”“两个对冲”,紧盯重点项目建设和优质煤炭和新能源资源获取。聚焦做强煤炭主业,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新能源二期工程20.4万千瓦光伏项目2025年年内开工建设。以“力争2026年上半年苇子沟煤矿(年产240万吨)试生产”为目标,加强施工力量和装备配套,确保进入三期工程,全年完成进尺4,613米;大屯自供区电网改造项目建成投运。全力获取优质新能源资源,确保固定沛县20万千瓦新能源资源。
(三)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传递公司价值。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创新交流方式,最大程度获得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采取说明会、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确保信息应披尽披。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全年召开不少于4次业绩说明会,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独立董事、总会计师、董秘等人员出席,及时征集投资者提问,确保所有问题得到一一解答。积极拓宽与投资者沟通平台,多渠道倾听每一位投资者的提问和意见建议,认真回复投资者关心关注的问题,切实保障中小股东权利。加强各方投资者沟通,合理安排投资者和分析师开展现场座谈,适时邀请投资者走进上海能源生产基地调研,让投资者切身了解公司产业,增进投资者认同。
(四)持续现金分红,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公司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实际盈利状况、现金流量情况、股本规模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为稳市场、强信心贡献力量。
坚持多次现金分红,适当提高分红比例。公司自2001年上市以来,持续现金分红,累计分红已达36.21亿元,是募股资金8.77亿元的4.13倍。2024年9月,公司首次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分配现金红利1.45亿元。公司将在2024年中期每股已分红0.2元的基础上,年度分红比例由30%提升至40%,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提议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2025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及审议情况以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强化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及约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持续优化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在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的基础上,将市值管理有效融入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拟用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增持方案以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密切协调、沟通,拟继续做好积极股东增持及引进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7%股份,是公司2024年成功引进的积极股东、第二大股东,也是中国资本市场重要的耐心资本投资者。2025年,为提升公司估值,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上海能源拟继续引进积极股东,持有、增持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作为长期破净的上市公司,公司按要求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本估值提升计划有助于公司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四、评估安排
公司将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经评估后如需要完善的,将在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 临2025-010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0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3人,委托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委托监事吴超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文章先生委托监事吴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转型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违规性操作行为。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需要、项目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缓解资金压力,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财务运作规范。2024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迄今为止,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中有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25-005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