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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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5-005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1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寿云顾路581号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
至2025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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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至议案9、议案11至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01、议案7.02、议案7.03、议案7.04、议案7.05、议案7.06、议案8.01、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殷福华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7.01、议案7.06、议案9回避表决,姚玮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7.05、议案9回避表决,淄博星恒途松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议案7.02、议案7.03、议案7.04、议案7.10、议案8.01、议案9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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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上午8:00-11:00,下午12:00-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顾路58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顾路581号
联 系 人:费祝海
联系电话:0510-86968678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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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5-006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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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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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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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5-008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江化微”)、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化微”)。本次担保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镇江江化微、四川江化微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600万元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镇江江化微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032.67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四川江化微、镇江江化微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600万元(前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之前已审批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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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被担保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7-26
注册地址: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二路东段12号
法定代表人:邵勇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川江化微100.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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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四川江化微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名称:江化微(镇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7-06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青龙山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姜惠德
注册资本:77,777.795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镇江江化微100.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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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镇江江化微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江化微、镇江江化微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融资及担保协议,上述额度仅为预计额度,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子公司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系为确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8,032.6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8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5-011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续保责任险。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责任险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