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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届时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裁李葛丰先生;财务总监谢伟光先生;独立董事姜齐荣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幼平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将根据美的保理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
美的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美的保理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伏拥军先生、吴德海先生、职帅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应的协议等书面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汪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1806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投资咨询;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股权投资;机器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权结构:美的集团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家电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美的保理100%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美的保理总资产364,787.73万元,总负债197,383.74万元,净资产167,403.9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854.48万元,营业利润10,323.12万元,净利润8,769.31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美的保理总资产351,889.14万元,总负债176,493.82万元,净资产175,395.32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758.55万元,营业利润9,393.93万元,净利润7,983.62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美的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美的保理为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美的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融资费率不高于(含)4.5%/年。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费率等以公司与美的保理签订的有关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能够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五、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美的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含)4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同意公司与美的保理合作供应链反向保理业务,公司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工程商拟将其持有的对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美的保理,美的保理向公司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工程商提供保理融资服务,融资额度不超过(含)4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向美的保理承诺到期支付相关款项,并将按照美的保理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美的保理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余额为40,000万元,将于2025年5月29日到期;公司与美的保理实际未开展供应链反向保理业务。
除上述外,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美的保理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后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美的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能够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美的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能够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诉与反诉案件合并审理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3、涉案的金额:本诉金额23,727.98万元,反诉金额17,394.80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判决,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工程”)因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关于与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2024)粤0311民初8945号】,具体如下:
(一)反诉当事人
1、反诉原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伏拥军
2、反诉被告: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华荣
(二)反诉事由
案涉工程实际于2019年5月12日开工,合同工期为914天,故竣工时间应为2021年11月11日,但实际于2023年4月26日竣工,故竣工延迟共计531天。南海工程逾期竣工,应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及公司因无法按期使用案涉工程而产生的损失。南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及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施工期间,南海工程应缴水电费由公司代缴,该等水电费应由南海工程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后,南海工程至今未按公司要求整改、保修,南海工程应依照案涉合同约定履行整改、保修义务。南海工程未向公司移交有关钥匙、设备说明书等,严重影响公司正常使用案涉工程,南海工程应全面履行案涉工程的移交义务。
(三)反诉请求
1、请求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人民币5,310,000.00元(自2021年11月11日起计算至2023年4月26日止,每天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10,000元);
2、请求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支付因其延期竣工而产生的损失人民币159,593,119元;
3、请求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支付质量等其他违约事项违约金共计2,401,500.00元;
4、请求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支付施工水电费6,643,389.96元;
5、请求判令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按案涉合同约定承担案涉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保修义务;
6、请求判令反诉被告按案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移交义务;
7、请求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已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位于光明区玉塘光侨路北侧、八号路东侧智慧能源产业园1栋房产已被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查封。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判决,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反诉状》;
2、《保全结果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公司已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增加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其中:新增向关联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新增向关联方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新增接受关联方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服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新增向关联方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服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伏拥军先生、吴德海先生、职帅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应的协议等书面文件。
(三)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765,567.3083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4月7日
法定代表人:方洪波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区26-28楼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中央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热泵设备、照明设备、燃气设备、压缩机及相关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用空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家电原材料及零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加工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信息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投资顾问及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家电产品的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酒店管理;广告代理;物业管理;企业所需的工程和技术研究、开发及其销售和推广;对金融业进行投资。
实际控制人:何享健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860.38亿元,净资产为1,743.00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720.37亿元,净利润337.45亿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71.50亿元,净资产为2,202.96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89.75亿元,净利润321.51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商品,向关联方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接受关联方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服务,向关联方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对《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黄幼平女士需对《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幼平女士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提示和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2.00、7.00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他提案均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5年3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对于提案6.00、7.00、9.00、10.00、12.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谢东明先生、姜齐荣先生、李建林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9日、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5年4月1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邮箱:zhangxiaofang@szclou.com
联系人:张小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25年4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对提案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建生产基地并注销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建生产基地并注销项目公司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市场环境等情况,公司拟终止投资建设珠三角地区生产基地项目并注销对应的项目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相关具体事宜。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建生产基地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在珠三角地区投资建设储能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9.5亿元,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8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投建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经多方分析、论证,公司决定在佛山投建储能生产基地,并于2023年8月29日设立全资子公司佛山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科陆”)。佛山科陆已实缴出资1亿元,负责实施佛山储能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佛山科陆于2023年10月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佛山顺德区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5,597万元。在取得地块后,佛山科陆陆续取得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完成了前期规划设计、造价、施工总承包等的招标采购,及项目现场的通水通电、土地平整、现场围蔽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佛山储能产业园项目上的累计投入金额为7,162.53万元(包括5,597万元土地出让金)。
二、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海外战略布局,更加灵活地应对宏观经济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国际贸易格局变化的影响,提升公司竞争力及整体抗风险能力,公司计划在印度尼西亚建设储能生产基地,整体投资按照3GWh产能规划建设。为确保产能规划更好地匹配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佛山储能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并注销对应的项目公司。
三、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佛山储能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是基于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等情况所做出的慎重决定,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建设,公司将积极与佛山市政府有关部门等沟通协商,妥善处理项目地块等后续事宜,尽可能将损失降为最低。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
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科陆”)100%股权以人民币12,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昌康鑫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鑫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南昌科陆股权转让事项具体事宜。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康鑫泰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3年09月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康杰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A1#办公楼2204A室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市赛威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康鑫泰80%股权,深圳市企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康鑫泰20%股权。
康鑫泰控股股东深圳市赛威特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赛威特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68,920,939.56元、总负债157,384,482.37元、净资产311,536,457.19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687,995,421.18元、营业利润16,677,193.00元、净利润16,286,898.87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深圳市赛威特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68,340,902.72元、总负债148,663,871.24元、净资产319,677,031.48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30,991,057.26元、营业利润8,340,711.62元、净利润8,140,574.29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南昌康鑫泰商贸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9月1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5,467.13万元
法定代表人:鄢爱华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二路以东,艾溪湖四路以南,创新三路以西。
经营范围:电力设备、精密仪器、计算机软件研发、生产、销售及系统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物业管理;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科陆总资产1,954,925,715.92元、总负债549,169,146.95元、净资产1,405,756,568.9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477,789.81元、营业利润-31,638,829.95元、净利润-82,646,641.12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南昌科陆总资产646,768,644.78元、总负债542,108,092.61元、净资产104,660,552.17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573,502.13元、营业利润-85,640,727.37元、净利润-91,096,016.80元。(已经审计)
评估情况:根据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联评报字【2025】第7号),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南昌科陆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0,466.05万元,评估值为11,958.32万元,评估增值1,492.27万元,增值率14.26%。
其他有关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南昌科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应收应付相抵后,南昌科陆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尚有共计人民币6,674.19万元款项未支付。2024年3月,南昌科陆将持有的南昌研发大楼出售给了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昌科陆对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尚有6,760万元应收账款。公司拟沟通与南昌科陆、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概括承接南昌科陆在《资产转让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由此,公司对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冲抵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南昌科陆相同数额的应收账款。对于剩余的应收应付往来,南昌科陆将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前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完成结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为南昌科陆提供担保,未委托南昌科陆理财;南昌科陆股权不存在被质押情形。经查询,南昌科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南昌康鑫泰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
1、本次股权转让
1.1 乙方有意将其所持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对应45,467.13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前述标的股权。
1.2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12,500万元。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及其他债权债务安排
2.1 本协议生效且满足第2.1.1条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为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的20%,即人民币2,500万元。甲方前期支付予乙方的预收购诚意金人民币500万元,可直接抵减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2.1.1解除目标公司为乙方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借款合计299,000,000.00元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81100520240001758),目标公司无须为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2 乙方在2025年3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且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4月8日前)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的30%,即人民币3,750万元。
2.2.1乙方已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上市规则及其他内部决策制度就本次交易完成必要的内外部审批手续;
2.2.2 解除目标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融资类银行保函项下所签订的保证合同(编号为B10411000H0001ZGHT4420080052023N000K、B10411000H0001ZGHT4420080052023N0012),目标公司无须为此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或还款责任。
2.2.3 完成目标公司截至基准日与乙方或其关联方之间的往来交易清理,包括应收关联方金额合计455,346,910.72元,应付关联方金额合计524,024,822.84元;
2.2.4 乙方、目标公司与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就《资产转让合同》签订补充协议,由乙方概括受让目标公司在《资产转让合同》项下的义务及责任;
2.2.5 乙方出具目标公司与湖南晟雨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未结的债权债务的承诺书;
2.3 甲方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格的50%,即人民币6,250万元。乙方应于甲方支付该笔股权转让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达成协议约定的有关条件,将目标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并变更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甲方指定人员,修改目标公司章程,完成交割。
2.4 乙方同意甲方可提前支付本协议第2.3条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款,甲方支付该笔款项后,乙方仍应按照协议约定完成相应交割事项。
3、过渡期间安排
3.1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有权委派人员(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对目标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实行必要监督,包括到目标公司驻场,查阅目标公司账簿、记录、账目及其他与经营、财务相关的资料。
3.2 各方同意,过渡期内的目标公司产生的正常经营损失(不含研发大楼的全部费用)且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收益由甲方享有。如果甲乙双方对此有争议,双方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过渡期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3.2.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需要使用目标公司公章的,经甲方确认后,需填写受甲方认可的公章使用台账,并对需要加盖目标公司公章的文件留有备份。甲方委派人员有权对此进行查阅和核实。
3.2.2 截至基准日,目标公司银行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50,258.35元。目标公司应付工业园租户押金为人民币2,463,872.73元。在本协议第2.3条约定的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前,甲乙双方应对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的收支情况和应付工业园租户押金情况进行对账、结算(结算余额=过渡期收入-过渡期支出+应付工业园租户押金)。乙方应确保目标公司银行账户足额留存结算余额,否则甲方有权从剩余股权转让款中进行等额扣除。
4、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前受让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交易不存在伴随公司股权转让、管理层人事变更等情形。
六、出售资产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预计本次交易将产生的股权转让收益约为2,200万元(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本次转让南昌科陆100%股权符合公司“聚焦核心主业,剥离非核心业务资产”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