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5-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促进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自由现金流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3月24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自由现金流ETF(159201)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华夏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业板新能源ETF华夏)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3月24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创业板新能源ETF华夏(159368)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华夏鼎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限制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24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合并进行限制,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华夏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华夏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5年3月24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创业板新能源ETF华夏,代码:159368。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0.985元为开盘参考价。

截至2025年3月21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6.16%,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网站www.ChinaAMC.com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