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3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华迪民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迪民生”)持有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9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按权益变动后股份总数162,146,701股计算),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华迪民生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5年2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华迪民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华迪民生于2025年3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

2、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自2023年2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3月24日,“京源转债”累计转股9,782,54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2,146,701股,华迪民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之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为基础测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份被动稀释和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目前,华迪民生尚有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华迪民生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京源环保

股票代码:688096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华迪民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北路93号478房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金岭北路93号478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源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京源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持其持有的京源环保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8,449,000 股,来源于京源环保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及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55%(按权益变动前股份总数152,364,400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华迪民生于 2025 年3 月 24日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 500,000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当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94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0%(按本报告书签署当日公司股份总数162,146,701股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股份总数152,364,400股计算,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股份总数162,146,701股计算。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 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华迪民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宪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华迪民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宪

签署日期: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