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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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为电缆业务及电磁线业务。公司成立于1997年,经过二十余年积累和发展,以技术团队为支撑,不断提升研发实力,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已成长为专业从事电磁线及特种电缆及研发、制造、销售的综合性线缆企业。
公司电磁线产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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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线特色产品及其应用领域及产品特性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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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种电缆产品可分为绿色能源产品线、工业自动化产品线、高端装备制造产品线、智慧城市建筑产品线及智能电网产品线五大系列。公司部分主要产品及其应用领域及产品特性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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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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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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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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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自公司审议通过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机专用扁型电磁线项目以来,公司全力推动项目设备采购、场地改造、资质取得等工作,但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继续实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从整体战略发展出发,重新研判市场环境,并对该项目当前定位及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当前项目的实施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项目产品市场毛利率大幅度下滑,项目已无法按原规划要求继续推进实施。为避免进一步资源投入的浪费,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对于项目前期已购入的生产设备,公司将对其进行调整改造后用于生产电磁线其他产品。本次项目终止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投资运营最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对降低投资风险、改善公司运营、提升公司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1日上午9:30,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部董事。董事长朱志兰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董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范运作,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潘志强先生、余显财先生、曹顼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438.44万元,利润总额2,051.88万元,净利润2,141.2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7.1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4元。公司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25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60,000.00万元,利润总额2,668.06万元,净利润 2,468.0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4元。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71,821.11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227,611,659.6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196,733,135.27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96,733,135.27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3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4,392,000.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朱志兰女士为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的妹妹,回避本议案表决,赞成6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及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3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适时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申请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关于2025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主要生产电线电缆产品,其主要原材料(铜、铝)约占生产成本80%左右。为规避铜、铝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风险。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为支持公司电磁线业务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摩恩新能源系统(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摩恩新能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同期同类银行借款利率收取借款利息。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摩恩新能源增加财务资助基于摩恩新能源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解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和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接受财务资助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接受财务资助方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履约能力,公司为摩恩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内,且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率为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公允。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
《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07)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期限和额度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2025年度拟向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主要用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
《关于2025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十二、《关于制定〈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业务,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公司拟定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898创意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凡2025年4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898创意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5~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案6、7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提案5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 9:00-12:00、13:00-16:00;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 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融汇898创意园1号楼二楼会议室
邮编:200135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黄圣植
电话号码:021-58979608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电子邮箱:investor@mornelectric.com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5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51。
2、投票简称:摩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与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
进行表决。
4.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场会议纪律
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纪律如下:
1. 除符合条件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2. 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组织,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票数量和持股人名称。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延长发言时间。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3.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若在会议召开中存在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主持人或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退场。如其不服从,工作人员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止。
4. 与会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遵守并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任何人在会议现场录音、照相和录像。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13: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1日以电话结合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晓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监事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438.44万元,利润总额2,051.88万元,净利润2,141.2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7.1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4元。公司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25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60,000.00万元,利润总额2,668.06万元,净利润 2,468.0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4元。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71,821.11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227,611,659.6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196,733,135.27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96,733,135.27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3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4,392,000.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及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3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适时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申请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关于2025年度向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5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人;反对、弃权均为0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独立、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71,821.11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227,611,659.6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科目余额196,733,135.27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96,733,135.27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3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4,392,000.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54.11%。 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度-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71,821.11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4,392,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公司主要业务为电缆业务及电磁线业务。公司成立于1997年,经过二十余年积累和发展,以技术团队为支撑,不断提升研发实力,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已成长为专业从事电磁线及特种电缆及研发、制造、销售的综合性线缆企业。
公司处于市场拓展及关键时期,由于市场景气度有所提升,子公司摩恩新能源系统(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持续扩张,产能及营业收入连年增长。设备投入导致公司存在较大的资本投入需求。
同时,子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不断提升,行业特性导致客户回款存在周期,营运资本需求增长,因此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保持可持续发展。考虑到公司本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转负,为更好的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落地,平衡需要相应的资源配置和流动性风险,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2024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24.56%。
(一)2024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新项目投入、市场开拓及减少银行贷款等方面,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表决情况。此外,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投资者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并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 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三)公司将不断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 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五、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相关审核及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含半年报、三季 报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计划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摩恩新能源系统(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新能源”)。
2、公司本次拟向摩恩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4亿元人民币,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之日止,资金使用费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电缆”)和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控股”)因自身资金不足,故此次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的财务资助。
5、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摩恩新能源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不断追加,为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通过综合考虑,决定向摩恩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4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按同期同类银行借款利率收取借款利息,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摩恩新能源系统(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志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0日
住所:扬州市宝应县经济开发区东阳北路18号
经营范围:
(1)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一般项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电机制造;电线、电缆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与上市公司关系:接受财务资助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3、其他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MA20PBE0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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