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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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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ST盛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90,611,5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061,155.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41%。本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4,011,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3,072,555.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61%。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能源金属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新能源电池所需金属品种,重点聚焦于铜、镍、钴,主要业务类型为能源金属业务、基本金属业务、金属贸易业务及其他。

(二)经营模式

1、能源金属业务

矿山资源端:公司拥有的铜钴矿山卡隆威矿山位于刚果(金)卢阿拉巴省,地处世界最大的中非铜矿带西端。矿山为露天开采,矿石品位较高,开采难度低。露天开采模式生产效率高,成本低,安全性好,可以实现矿石的装载、破碎、输送的集中化。根据矿山特点和当地各项配套要素的情况,公司露天开采铜钴原矿后,直接进入冶炼环节,实现采冶一体化,最大化实现矿山资源价值利用。

初级冶炼:CCR、CCM和BMS项目采购铜钴原矿通过电解工艺冶炼加工成阴极铜对外销售,通过湿法工艺冶炼加工成粗制氢氧化钴,进入盐类加工环节生产出四氧化三钴或硫酸钴后,分别进入消费电池和动力电池领域。友山镍业项目采购红土镍矿通过RKEF工艺加工成镍铁或低冰镍,镍铁供应至不锈钢领域,低冰镍供应至下游,吹炼成高冰镍后进入动力电池领域。公司在国外资源所在地建立冶炼厂,有利于进一步控制上游矿产资源,保障原矿稳定供应,降低成本。公司还通过技术改进和规模效应进一步扩大公司冶炼优势。中合镍业以硫化镍精矿及低冰镍等为原料,通过侧吹熔炼生产高冰镍,提供给下游的镍精炼和动力电池。

盐类加工:贵州项目通过采购硫化镍精矿、镍铁、低冰镍、高冰镍可生产硫酸钴、硫酸镍等盐类产品,科立鑫可生产硫酸钴产品。贵州项目与海外原料端匹配,进一步形成竞争优势。

前驱体制造:(1)消费电子前驱体,目前科立鑫采购粗制氢氧化钴等原材料,生产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前驱体(四氧化三钴),供应至消费电池领域;(2)三元前驱体,公司与厦门厦钨新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在贵州省福泉市合资投建首期年产4万吨新能源电池前驱体生产线。公司贵州项目产出硫酸钴、硫酸镍等盐类产品为下游三元前驱体制造提供原料。

2、基本金属业务:基本金属采选的生产过程主要分为采矿和选矿两个流程,采矿方面,公司根据资源赋存条件确定合理的产能规模、年生产计划、出厂品位和回收率标准。选矿方面,公司运用成熟的选矿技术,金属矿石开采出来后,一般经过破碎、磨矿、选矿等工艺,成为可以满足冶炼或其他工业加工要求的精矿。基本金属冶炼方面,四川当地水电资源丰富,周边所需生产矿料充足,具备成本优势,公司在四川省雅安市用电解工艺冶炼锌,并同时生产高纯二氧化锗以及综合回收铟、银等多种稀贵金属。

3、金属贸易业务及其他:金属贸易业务主要是为国内外有色金属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金属矿粉、金属锭、矿产品等的购销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7.30亿元,同比增长5.2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铜矿冶板块产量大幅提升,2024年铜价持续维持较高水平,公司内部持续提质增效、强调精细化管理;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25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5-00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熊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刘鹭华、任力、涂连东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旨在向政府与监管机构、股东与投资者、客户、供应商与行业、员工、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披露公司2024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实践与绩效。公司在精进自身生产经营的同时,持续深化企业在社会中所承担的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5,731,600.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90,611,5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061,155.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41%。本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4,011,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3,072,555.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6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限额为: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限额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理财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关税保证保险项目、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境内外债券及票据、以自有资产抵质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公司计划为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9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2亿元。计划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亿元。

上述额度为2025年度公司预计的担保总额,在2025年度预计总额内,各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经营周期以及谨慎原则,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交割期限与外汇收支期间相匹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依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及谨慎原则,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发展,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未来的一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授信金额不超过6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融资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进出口押汇、进口代付、银行代客衍生品交易(人民币汇率交易、货币掉期、掉期交易、期权交易)及其他融资品种授信额度。如有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为上述授信范围内发生的具体贷款提供担保或共同负债模式(具体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法律文本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采矿权或探矿权进行抵质押担保,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房产、股票、银行存款存单、银行理财、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股权进行抵质押担保,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65亿元。

在此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及其项下融资的所有文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并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熊波、陈东、金鑫、龙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回避表决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鹭华、任力、涂连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回避表决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金鑫、龙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回避表决2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林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8,210万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熊波、陈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2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14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相应发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5-00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3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晓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就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报,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5,731,600.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90,611,5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061,155.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41%。本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4,011,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3,072,555.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6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限额为: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限额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理财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经营周期以及谨慎原则,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交割期限与外汇收支期间相匹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依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及谨慎原则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发展,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未来的一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授信金额不超过6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融资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进出口押汇、进口代付、银行代客衍生品交易(人民币汇率交易、货币掉期、掉期交易、期权交易)及其他融资品种授信额度。如有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为上述授信范围内发生的具体贷款提供担保或共同负债模式(具体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法律文本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采矿权或探矿权进行抵质押担保,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房产、股票、银行存款存单、银行理财、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股权进行抵质押担保,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65亿元。

在此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及其项下融资的所有文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关税保证保险项目、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境内外债券及票据、以自有资产抵质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公司计划为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9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2亿元。计划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亿元。

上述额度为2025年度公司预计的担保总额,在2025年度预计总额内,各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5-00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5,731,600.71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90,611,5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061,155.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41%。本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4,011,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3,072,555.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542,492,932.4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5,394,698.48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及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13,072,555.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本公司属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主要从事锌、镍、钴、铜等有色金属的开采、冶炼及其延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阴极铜、锌锭、氢氧化钴及四氧化三钴、硫酸钴、镍铁、低冰镍、高冰镍、硫酸镍等产品。

矿产资源禀赋作为企业的天然护城河,系公司战略之基点。2025年公司将围绕铜、钴、镍等主营金属,继续锁定矿产资源丰富的非洲和东南亚地区,厚植资源沃土,通过勘探建设、合作开发等方式,进一步增加上游资源的储备,持续提升中长期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加快现有矿山的开发,立足“控成本、抓细节、提质效”的指导方针,细化并实现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因此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保障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及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15.61%。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2024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现有项目技改、新项目投入、市场开拓等方面,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

此外,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投资者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并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不断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的持续稳定及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5-01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以及海外投资项目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并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以及海外投资规模相适应,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本议案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以及海外投资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和海外投资经营周期以及谨慎原则,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交割期限与外汇收支期间相匹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各部门需严格按照该制度明确规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汇资金收支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5-01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开展2025年商品衍生品业务,具体为: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公司资产及贸易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1.商品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包括期货、期权、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主要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伦敦金银市场协会、香港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产品;公司交易品种主要为与公司产业布局相关的有色金属和贵金属品种。

2.商品衍生品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本额度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交易本金既可采用自有资金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授信额度交易;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价差结算。

4.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

大宗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行业周期、利率、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随着市场经济活动复杂性、透明性的增强,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业务的价格管理、风险管理、丰富盈利模式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公司经过多年对大宗商品市场研究的积累,利用商品衍生品工具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延伸公司生产及贸易业务收益,有利于公司生产及贸易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操作规范

1.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行为主要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主要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风险为主要目的。

2.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商品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

3.公司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商品衍生品业务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4.公司使用与商品衍生品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商品衍生品业务,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公司进行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注重风险防范,坚持风险控制与具体操作相互分离的原则。

四、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衍生品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业务根据公司规定权限下达资金调拨和操作指令,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或是在手业务规模过大,均有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3.技术及内控风险:由于商品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或内部控制方面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商品衍生品业务计划是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1.选择正规衍生品交易所交易,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衍生品经纪公司、银行作为交易通道。

2.构建专门的衍生品交易决策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衍生品交易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应管理规定履行计划安排、协调配合、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当商品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交易部门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商品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由领导小组决策后下达操作指令。交易部门按照商品衍生品业务领导小组要求实施具体操作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

3.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严格控制保证金头寸和持仓头寸。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品种在国内外公开市场交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强,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结算价可以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商品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5-01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本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8,21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孚迅”)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亿元整(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刘达成

(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沙堰街40号1栋6楼601号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6MA7MB6GP2J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充电桩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8)其他关系说明:赛孚迅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它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0)资信情况说明:赛孚迅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介绍

赛孚迅为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盛屯集团亦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陈东先生为深圳盛屯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熊波先生为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晟新能源”)董事长,朗晟新能源是深圳盛屯集团全资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广东格睿绿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格睿绿能”)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格睿绿能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刘达成

(4)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星科建材陶瓷工业城内综合办公楼A303室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CG43804N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规划设计管理;专用设备修理;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7)股权结构:赛孚迅持股100%。

(8)其他关系说明:广东格睿绿能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它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0)资信情况说明:广东格睿绿能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介绍

广东格睿绿能为深圳盛屯集团全资孙公司,深圳盛屯集团亦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陈东先生为深圳盛屯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熊波先生为朗晟新能源董事长,朗晟新能源为深圳盛屯集团全资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为积极践行低碳发展战略,解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电力供应需要,降低公司生产用电成本,提高生产园区全年产品产量,达成降本增效的目标,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赛孚迅采购光伏储能设备,买卖双方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广东格睿绿能采购光伏项目安装技术服务,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定价,结合地方定额、行业公允价格确定最终光伏项目技术服务交易价格。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产品及接受劳务,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并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具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协议约定,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210万元,其中2025年度购买产品及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不超过6,800万元,2026年度购买产品及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不超过1,41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解决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电力供应需要,降低公司生产用电成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ST盛屯 公告编号:2025-01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锌锗”)、盛屯能源金属化学(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能源金属”)。

●公司下属公司汉源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源盛屯锌锗”)、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为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厦门金融中心支行”)申请的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3,750万元整或等值外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为下属公司盛屯锌锗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下属公司盛屯能源金属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匀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都匀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为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汉源盛屯锌锗、盛屯金属与农业银行厦门金融中心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合同下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叁亿叁仟柒佰伍拾万元整或等值外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汉源盛屯锌锗、盛屯金属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4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36号3#楼101号A单元

4、法定代表人:熊波(下转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