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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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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09 公司简称:兴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8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270,000股,即为279,73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5,946,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9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10,417.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73,256,417.40元(含税)(含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金额17,310,417.4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91%。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国内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G55水上运输业”。按照运输货物的性质不同,货物水上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公司从事的是危险货物运输。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属于特种运输,有别于干散货、集装箱运输,行业门槛较高。

为加强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促进水路运输安全绿色、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起,交通运输部根据沿海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状况,对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实施运力宏观调控政策。近年来,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基本保持稳定,化学品船舶、液化石油气船舶、成品油船舶运力供需基本平衡。

1、国内化学品市场

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国内沿海化学品运输量从2019年的3,200万吨增长至2023年的4,300万吨,复合增长率为7.67%;国内沿海化学品船舶运力从2019年的112.25万载重吨增长至2023年的149.2万载重吨,复合增长率为7.37%,市场供需基本保持平衡。根据油化52Hz报告,内贸化学品航运景气度指数年末回升,2024年整体趋于平稳。

2、国内LPG市场

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国内沿海LPG运输量从2019年的356万吨增长至2023年的565万吨,复合增长率为12.24%;国内沿海LPG船舶运力从2019年的24.8万载重吨增长至2023年的29.15万载重吨,复合增长率为4.12%。

根据油化52Hz报告,报告期内,中国海运液化气LPG抵港量(进口+内贸沿海)达4,836万吨,同比增长3.95%,其中,进口LPG船到港量占总体份额89.2%。全年来看,内贸下海量二季度相对淡季,年底需求活跃。

3、国内成品油市场

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国内沿海成品油运输量从2019年的7,200万吨增长至2023年的8,900万吨,复合增长率为5.44%;国内沿海成品油船舶运力从2019年的538.7万载重吨增长至2023年的670.84万载重吨,复合增长率为5.64%。

(二)国际化学品运输市场

目前,全球炼油产能主要集中在亚洲、北美和欧洲三个地区。随着产业转型,欧美国家逐渐放弃本土炼油业务,全球炼油产能加速向亚洲转移。2024年全球炼油新建产能1.47亿吨/年,新建装置主要集中于亚洲、北美、非洲区域,其中亚洲增量来自中东,其承载了全球增长量的31.7%。全球炼化产能格局的演变推动全球化学品航运市场发生区域结构变化,欧洲成为全球主要的化学品进出口地区,国际化学品运输需求空间广阔。根据Clarksons/MSI/RLA的预测,全球化学品船舶海运周转量2023-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3.3%/4.6%/6.3%。2024年,受红海危机等地缘政治影响,亚洲-欧洲化学品航线的距离与时间大幅增加,运输成本显著增加,从而推动化学品船TCE的上升。根据Stolt2024年年报,其2024年平均TCE为31,574美元/天,较2023年增长1,953美元/天。

根据Drewry数据,截至2024年6月末,全球化学品船队规模约为1.3万载重吨,船龄10年以上的船舶数量占比66.38%,20年以上的船舶数量分别占14.76%,化学品船舶“老龄化”趋势明显。为应对全球变暖,IMO提出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欧盟将大型船舶纳入ETS体系,对船舶的环保要求日益提高,推动化学品船向绿色低碳转型。基于造船厂产能紧张,叠加欧洲环保趋严背景下,船东公司对替代燃料选择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当前新造船舶订单量较小。根据Clarksons数据,在建化学品船运力占现有船舶存量约10%,全球化学品船增量有限,化学品船市场正步入供应紧张的时代,船队老化、新造船投资谨慎以及贸易格局的变化都将对行业前景产生深远影响。

(三)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全球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水上运输业务,包括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的水上运输。公司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化工供应链综合服务商,紧紧围绕“1+2+1”发展战略,深耕主营业务,持续提质降本增效,顺应航运业“绿色、低碳、智能”的发展趋势,在夯实国内化学品运输龙头地位的同时,“走出去”参与国际化学品运输。公司始终坚持财务稳健、风险可控、绿色发展、长期主义的发展道路。

报告期内,2艘内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投入运营,合计1.14万载重吨,其中“兴通17”轮适装PO、MDI、TDI等高端产品,有效优化船舶结构,满足客户高端运输需求。另外,3艘万吨级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投入运营,运力规模合计3.83万载重吨,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国际化学品运输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期租船舶、程租船舶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与主要客户签订期租合同、COA等,以稳定的期租合同和COA为基石,加以灵活的航次租船,实现公司船舶运营效益的最大化。

(四)经营模式

按照租船方式和费用结算方式的不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期租模式和程租模式。其中,程租模式又分为自有船舶程租和外租船舶程租。

1、期租模式

报告期末,公司在营船舶共计37艘,共有12艘船舶以期租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占在营船舶艘数的比例32.43%。期租既可为客户锁定运力,保证物流畅通,又能保证公司的稳定收益,奠定经营效益基石。

2、程租模式

程租模式包括COA和航次租船。公司自有船舶主要执行COA,辅以航次租船。外租船舶主要以航次租船方式运营。

(1)自有船舶

公司自有船舶主要服务于大型石化企业,包括大型央企/国企、大型民企和中外合资企业等。客户通常以招投标或商务谈判的方式与承运商签订COA以保障其运力供给。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船舶的运营收入主要来自COA,该合作模式运价稳定,充分保障了船舶经营和收益的稳定性。

(2)外租船舶

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市场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客户信任并青睐公司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在公司自有船舶运力不足时,公司通过向市场采购具备服务资质和能力的承运商,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以满足其需求。该模式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的同时,能有效增强客户黏性,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储备更多优质客户资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营的散装液体化学品船、成品油船、液化石油气船共计37艘,运力规模为42.95万载重吨,其中,化学品船舶31艘,成品油船舶3艘,LPG船舶3艘;公司在建化学品船舶6艘,运力规模12.96万载重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量为1,314.51万吨,同比增长18.38%,实现营业收入15.15亿元,同比增加22.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亿元,同比增加38.9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3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独立、审慎、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项目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除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外,另按每年2.4万元(税前)发放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按每年4.8万元(税前)发放监事津贴。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船舶建造合同〉暨变更担保对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船舶建造合同〉暨变更担保对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兴通海运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度的中期分红拟安排如下:

一、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时间

2025年相应期间。

(三)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四)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宜,有助于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因此,同意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额度及期限: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投资产品范围: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190.71万元及利息174.49万元变更为投资“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为保持变更前后可比性,上表列示的变更后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不含利息。

注2: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不再置换“兴通油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

因尚未找到合适的办公场所以及研发人员招聘不及预期,“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尚未开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拟将“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舶建造项目”,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0.00万元,在授权期内,公司按照授权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资金管理部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人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投资总额为8,200.00万元。

● 新项目名称:“外贸化学品船舶建造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投资总额为64,780.00万元,包括建造2艘13,000载重吨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建造1艘25,9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募集资金8,200万元及其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中建造的2艘13,000载重吨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分别预计2026年下半年和2027年上半年投产,建造的1艘25,9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预计2026年上半年投产。

●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10日核发《关于核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号),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股份”或“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52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6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8,573.3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1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1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1,190.71万元及利息174.49万元变更为投资“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为保持变更前后可比性,上表列示的变更后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不含利息。

注2: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其中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7,450载重吨)不再置换“兴通油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拟对原项目募集资金8,2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28%)及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变更投向,投资于新项目。上述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其中“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拟通过购买办公场所的方式,在福建省厦门市建立数字航运研发中心,因尚未找到合适的办公场所以及研发人员招聘不及预期,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6年3月24日。

该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3月2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721.78万元(含已收到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推进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扩大船队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积极开展国际化学品水上运输业务。同时,积极响应全球航运业减碳政策,推进绿色航运转型,为深化国际化战略注入新动能,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变更“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外贸化学品船舶建造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名称

外贸化学品船舶建造项目

(二)投资方案和金额

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建造3艘船舶,包括2艘13,000载重吨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和1艘25,9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投资总额为64,780.00万元,具体投资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兴通开荣为兴通开荣航运有限公司的简称,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注2:兴通开勇为兴通开勇航运有限公司的简称,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注3:兴通海马为兴通海马航运有限公司的简称,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注4:募集资金专户中,除拟投入新项目的募集资金8,200.00万元,其余金额521.78(不含未收到的利息)将用于兴通海马25,9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的建造。

以上拟建造的3艘外贸化学品船舶均用于国际运输并已签订《船舶建造合同》,无需取得运力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2025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良好

液货危险品运输是我国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及指导。2020年《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化海运企业改革。鼓励骨干海运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中小海运企业做专做精做特。鼓励海运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多元化经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海运企业和专、精、特发展的海运企业,形成若干全球综合物流运营商。2022年《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提高海运船队国际竞争力。优化海运船队规模结构,提升船舶装备技术水平,建设规模适应、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绿色智能的海运船队。提高海运企业服务能力。促进海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多元化经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培育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海运企业。

相关国家政策为海运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本项目通过建造外贸化学品船,有利于公司优化船队规模结构,提高服务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积极参与国际化学品运输,提高国际竞争力。

2、公司客户资源优质,运力投放有效

稳定且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快速发展的基础。公司于2022年11月开启国际化学品运输业务,利用兴通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国际商务中心的优势,凭借高效的安全管理能力、优质的综合运输服务和年轻化、绿色化、高端化的船队,已实现程租、期租并行服务Petrobras、Cargill、SABIC等全球知名客户,航线已覆盖亚洲、欧洲、非洲和南美洲等,初步形成全球服务网络。

同时,国内炼化企业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投资建设和资产收购等方式积极布局海外炼化项目。随着我国炼油产能增加以及炼化一体化项目“少油多化”的转型,化学品产量将逐步增加,未来有望实现出口。大型炼化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以及未来化学品的出口,将为海运企业带来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在此背景下,公司可以利用与国内大型炼化企业已经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顺应国内炼化企业“走出去”的需求,为其提供综合运输服务。

本项目通过建造外贸化学品船,扩大外贸船舶运力规模,可以满足现有优质客户的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3、公司安全管理突出,项目实施保障有力

公司深耕液体危险品水上运输行业多年,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为客户提供安全、环保、优质的运输服务。公司立足于国际化、专业化的管理要求,全方位提高安全、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引入业内液货自我评估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指南一一TMSA(液货船管理与自评估),截至目前,公司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已完成TMSA第二阶段自评。同时,公司制定了《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手册》《船舶操作和管理须知手册》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积极健全覆盖全方位、全员的安全质量责任制,持续提升精细化安全管理水平。

基于公司在安全管理能力方面所具有的突出优势,公司于2018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安全诚信公司”,并连续六年获得签注,是为数不多获此殊荣的散装液体化学品航运企业。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共有8艘船舶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安全诚信船舶”,12名船长被评为“安全诚信船长”,并有多艘船舶通过SHELL、BP、PETRON、CNOOC、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海内外大石油公司以及CDI等第三方检测认证。

公司已经建立的国际化、高标准、规范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1、随着全球化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化工生产中心逐步转向亚洲地区,产生了庞大的国际化学品运输需求。公司作为国际化学品水上运输的新力军,建造外贸化学品船,有利于公司扩大船队规模,积极参与国际化学品运输,提高市场影响力。

2、全球化学品船队呈现老龄化趋势,老旧化学品船舶的维护成本和安全隐患显著增加,不能充分满足货主的安全管理要求。公司建造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有利于满足客户对高端化学品的水上运输需求,提高经济效应。

3、为应对全球变暖,IMO提出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欧盟将大型船舶纳入ETS体系,对船舶的环保要求日益提高。公司建造甲醇双燃料化学品船,有助于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更能满足客户需求,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风险提示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规划和经营状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新项目完成后,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新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五、董事会、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项目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变更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船舶建造合同》

暨变更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兴通链发航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通链发”),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变更后的担保金额:公司对兴通链发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2,130万元。

● 本次变更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及担保对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概述及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及国际化学品航运市场的供需情况,为把握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运力规模,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提高国际市场份额和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4.00亿元人民币建造2艘25,9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及4艘13,000载重吨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并为2艘25,9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建造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60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2025年1月8日,兴通开诚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开诚”)与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签订2份《船舶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签订生效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司就兴通开诚2个船舶建造项目分别向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分期出具关于进度款的《不可撤销的付款保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投资建造不锈钢化学品船舶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与厦门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工作进展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厦门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厦门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就建造、购买液货危险品船舶从事国际运输经营开展合作。2025年1月6日,合资公司兴通链发在上海市成立。

2025年3月,兴通链发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兴通链发控股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成立兴通海鸥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海鸥”)、兴通海燕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海燕”),准备从事液货危险品船舶国际运输。

三、转让《船舶建造合同》并提供担保的情况

(下转1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