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3版)
为推进公司与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的合作,拟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兴通开诚2份《船舶建造合同》给双方合资公司兴通链发下设全资子公司兴通海鸥、兴通海燕,并按合资公司双方的持股比例为兴通链发就船舶建造项目出具保函、申请借款/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拟转让《船舶建造合同》并提供担保的签署等全部相关的事宜。
四、变更后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上海兴通链发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E9GUGU7F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5,600.0000万元整
(四)法定代表人:陈其德
(五)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船舶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六)成立日期:2025年1月6日
(七)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心路723号13幢65210室
(八)股权结构:兴通股份持股51%,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持股49%
(九)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十)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变更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及担保对象的影响
(一)本次变更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的影响
公司变更子公司2艘25,9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建造合同主体,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与建发供应链物流科技的合作。本次变更符合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变更担保对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变更担保对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国际海运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本次变更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及担保对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因经济发展周期、国际贸易变化、政治格局、金融环境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全球地缘政治、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诸多变化,关注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符合公司“1+2+1”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担保对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7,619.38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4.04%;其中,银行授信担保总额48,935.38万元,占净资产的19.22%;船舶建造项目担保总额88,684.00万元,占净资产的34.82%。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
鉴于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6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4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4日
至2025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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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10、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兴明、陈其龙、张文进、王良华、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雄安和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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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11日9:30-11:30、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七楼会议室,电话:0595-87777879。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东路295号兴通海运大厦九楼会议室
联系人:黄木生
联系电话:0595-87777879
联系传真:0595-87088898
邮政编码:362800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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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日(星期二)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mTF5PAfou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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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会类型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11:00-12: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日(星期二)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其龙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黄木生先生
独立董事:曾繁英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日(星期二)11:00-12: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mTF5PAfou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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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木生
电话:0595-87777879
传真:0595-87088898
邮箱:securities@xtshipping.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3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兴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总经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职权,以“1+2+1”发展战略为指引,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出色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目标,促进战略任务落地,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全体董事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策实施,强化信息披露,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富有成效的贡献,保障公司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独立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主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面关注并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杜兴强(2025年2月10日已离任)、朱炎生、程爵浩、曾繁英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深入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廖益新、朱炎生、程爵浩、曾繁英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相应期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相应期间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人对此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人对此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人对此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安全与环保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整,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为执行公司事务垫付的差旅等费用可以据实报销。同意非独立董事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发放,董事兼任高管的,均以高管身份根据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按月发放。
关联董事陈兴明、陈其龙、柯文理、陈其德、陈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陈其龙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会议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次授权相关议案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船舶建造合同〉暨变更担保对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转让〈船舶建造合同〉暨变更担保对象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会议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6日。
关联董事陈兴明、陈其龙、陈其德、陈其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会议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6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五)《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安全与环保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41.6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75,487.30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8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270,000股,即为279,73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5,946,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9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10,417.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73,256,417.40元(含税)(含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17,310,417.4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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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41.6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75,487.30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合计为73,256,417.40元(含税)(含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17,310,417.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国家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和引导海运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参与国际竞争。2020年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化海运企业改革,鼓励骨干海运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中小海运企业做专做精做特,鼓励海运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多元化经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一批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海运企业和专、精、特发展的海运企业,形成若干全球综合物流运营商。2021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完善海运全球服务网络,优化海运船队规模结构,进一步提高集装箱、原油、干散货、特种运输船队国际竞争力。2022年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提高海运船队国际竞争力,优化海运船队规模结构,提升船舶装备技术水平,建设规模适应、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绿色智能的海运船队,提高海运企业服务能力。在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水路运输市场稳定向好发展,并朝着“海运强国”的目标持续迈进,我国海运企业也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国际方面,随着产业转型,欧美国家逐渐放弃本土炼油业务,全球炼油产能加速向亚洲转移,全球炼化产能格局的演变推动全球化学品航运市场发生区域结构变化,产生了庞大的国际化学品运输需求。国内大型炼化企业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通过投资建设和资产收购等方式积极布局海外炼化项目,也为我国海运企业带来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国内方面,随着国内沿海多个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陆续投产,公司下游客户货运需求大幅增长,公司经营规模快速扩大,业务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当前,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运力规模以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顺应行业发展,在夯实国内化学品龙头地位的同时,将大力拓展国际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并加大对安全管理、数字航运的持续投入。因此,公司需要资金支持,以实现短期经营成果和长期发展目标。
公司是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水上运输的龙头企业,致力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化工供应链综合服务商”。为实现战略目标,公司未来需要持续做好市场调研分析,加大资源投入,丰富业务体系,不断提升多元化服务能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473.84万元,同比增长22.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41.63万元,同比增长38.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3,834.68万元,同比增长42.58%。为有效推动公司“1+2+1”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顺利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须确保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现阶段急需新增船舶的投入,以更好服务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夯实公司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航运龙头地位,积极拓展国际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实现公司快速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含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91%,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根据《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日常运营等事项,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六)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健全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并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名称: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进行调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37,619.3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下述范围内办理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授信及提供担保事宜,签署授信、担保协议、资产抵押等相关法律文件。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授信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新增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必要时存在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在建工程、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的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票据(含票据池)、信用证、进口开证、进口押汇、联动贸易融资、保函、理财产品融资、结算融资、保理、进出口贸易融资、开具保函(包括海关保函等)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各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协商确定。
(二)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新增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所属子公司为公司控股且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公司作为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兴通海运(海南)有限公司(简称“兴通海南”)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5MAA9A4CR6P
2、注册资本:24,956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柯文理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租赁;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成立日期:2022年6月21日
6、住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E532室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8、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8,084.78万元,负债总额为31,412.74万元,净资产26,672.04万元
9、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兴通海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1、登记证号码:202242107M
2、注册资本:1,000万新元
3、董事:陈其龙、柯文理、黄海涛
4、业务性质:SHIPPING COMPANIES,INCLUDING CHARTERING SHIPS AND BOATS WITH CREW(FREIGHT)(50021);SHIP MANAGEMENT SERVICES(52226)
5、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5日
6、地址:6 TEMASEK BOULEVARD #24-05 SUNTEC TOWER FOUR SINGAPORE (038986)
7、股权结构:公司子公司兴通海南持有100%股权
8、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82.25万美元,负债总额为362.59万美元,净资产919.66万美元
9、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兴通开和航运有限公司
1、登记证号码:74713974
2、注册资本:1,939万美元
3、董事:柯文理
4、业务性质:船舶运营、船舶管理、船舶买卖、船舶租赁业务
5、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0日
6、地址:ROOM 40B, BLK AD, 19/F GOLDEN BEAR IND CTR 66-82 CHAI WAN KOK ST, TSUEN WAN NT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94.84%股权,公司子公司兴通海南持有5.16%股权
8、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55.56万美元,负债总额为9.24万美元,净资产1,746.32万美元
9、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兴通开拓航运有限公司
1、登记证号码:74715633
2、注册资本:8,646,626.57美元
3、董事:柯文理
4、业务性质:船舶运营、船舶管理、船舶买卖、船舶租赁业务
5、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0日
6、地址:ROOM 40B, BLK AD, 19/F GOLDEN BEAR IND CTR 66-82 CHAI WAN KOK ST, TSUEN WAN NT
7、股权结构:公司子公司兴通海南持有100%股权
8、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39.37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626.38万美元,净资产912.99万美元
9、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兴通海狮航运有限公司
1、登记证号码:74714108
2、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3、董事:柯文理
4、业务性质:船舶运营、船舶管理、船舶买卖、船舶租赁业务
5、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0日
6、地址:ROOM 40B, BLK AD, 19/F GOLDEN BEAR IND CTR 66-82 CHAI WAN KOK ST, TSUEN WAN NT
7、股权结构:公司子公司兴通海南持有100%股权
8、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78.99万美元,负债总额为620.88万美元,净资产1,258.11万美元
9、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兴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1、登记证号码:75569354
2、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3、董事:柯文理
4、业务性质:船舶买卖、船舶管理、船舶运营业务、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管理
5、成立日期:2023年8月1日
6、地址:ROOM 1450, 14/F,ETON TOWER, 8 HYSAN AVENUE,CAUSEWAY BAY,HK
7、股权结构:公司子公司兴通海南持有100%股权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兴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
1、登记证号码:202503586R
2、注册资本:30万美元
3、董事:柯文理、黄海涛
4、业务性质:OTHER HOLDING COMPANIES (64202)SHIPPING COMPANIES, INCLUDING CHARTERING OF SHIPS AND BOATS WITH CREW (FREIGHT) (50021)
5、成立日期:2025年1月23日
6、地址:6 TEMASEK BOULEVARD #24-05 SUNTEC TOWER FOUR SINGAPORE (038986)
7、股权结构:公司子公司兴通海南持有100%股权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兴通开荣航运有限公司
1、登记证号码:202503598K
2、注册资本:30万美元
3、董事:柯文理、黄海涛
4、业务性质:SHIPPING COMPANIES, INCLUDING CHARTERING OF SHIPS AND BOATS WITH CREW (FREIGHT) (50021);SHIP MANAGEMENT SERVICES (52226)
5、成立日期:2025年1月23日
(下转1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