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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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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7、严守风险红线,实现合规运营显著成效。构建健全的风险防控、合规管理以及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确保公司运营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稳健前行。一是持续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加大债权清收力度,坚决杜绝新增呆账坏账,保障企业资金链安全与财务健康。二是针对经营困难的单位,深入调研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控亏减亏策略,降低经营风险。三是加快对闲置资产的盘活处置,同时,在新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强化风险评估,严格把关投资可行性,从源头上把控投资风险。四是强化合规意识,通过开展合规培训、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活动,引领公司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五是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违反合规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深入剖析违规案例,建立“以案促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合规管理工作流程与制度。

8、充分发挥引领保障效能,推动党的建设实现新强化。一是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工作,将党员干部政治素养与专业技能的协同提升作为重点,通过专题学习、实践锻炼等多元化方式,促使党员干部在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上实现双丰收,为公司发展筑牢思想根基。二是积极推动党务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双向培养”机制,使党建工作融入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建设以及深化改革的各个环节,让党建成为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有力引擎。三是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巡察等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综合效能,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明纪律底线,精准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锐意进取的态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积极应对市场经济变化和挑战,组织和领导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全力以赴落实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确保重大事项科学高效决策。

2、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督导、支持管理层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3、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落地资本市场赋能公司人才战略。

4、适时推动铝加工板块分拆上市工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强化公司治理

1、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制度建设,优化内控管控流程,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2、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咨询、审计监督等职能,强化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科学性、高效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董事会将通过组织参加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培训等方式,持续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传达监管精神、理念和监管动向,进一步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其履职能力。

4、充分发挥子公司董事会职能,推动子公司董事会制度更加健全、运行更加规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三)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整体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

(四)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董事会将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良性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分红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振营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3月11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均为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该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经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的应收款项、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同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15,912.61万元,其中,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6,412.60万元,对部分存货(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库存铝产品、下属刘河煤矿库存煤炭产品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33.40万元,对下属焦电厂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9.44万元,对禹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探矿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957.17万元。相应形成信用减值损失6,412.6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9,500.01万元,合计15,912.61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274.32万元。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火股份”)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961,809股,发行价格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48,653,597.71元,扣除发行费用24,665,527.0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23,988,070.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48484_R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以便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8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经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向新龙公司提供借款1,723,988,070.67元,借款利率为4.75%/年,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新龙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2月19日与公司、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85,426,692.13元和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255,624.35元,置换资金总额为1,186,682,316.48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2月22日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2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2021年2月20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2022年2月1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2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2023年2月1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2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0亿元(含2.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2023年2月23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2024年2月19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2022年6月22日,新龙公司与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为协定存款账户,办理人民币协定存款业务时,该账户的基本留存余额为伍拾万元;协定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其中:结算账户余额高于基本留存余额的存款部分,按照当日光大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小于或等于基本留存余额的存款部分,按照当日光大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023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4亿元(含1.1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856.1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整体结项,并将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资金以及前期通过现金管理等取得的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78,561,332.11元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针对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2025年3月13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工作,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终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详见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推进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06.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6.82亿元,资产负债率由57.95%降至48.57%,是近20年以来的最低值。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3.73亿元,其中:电解铝板块占67.97%、煤炭板块占18.01%,铝加工板块占9.89%。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07亿元,2020年至2024年年末,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91亿元。

2024年度,公司被评定为AAA级信用企业,并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2024年财富中国500强”“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等大奖十余项。

二、坚持科技引领,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创新平台加速构建。新建成“河南省高精电池铝箔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铝智能制造工程研究中心”等4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新疆神火和新疆炭素双双获得“先进制造业企业”认定。神火新材成功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荣获“河南省煤炭学会科技创新优秀单位”称号。

创新成果质和量双提升。2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8项成果经鉴定达到国内先进(领先)水平。荣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奖9项、河南省煤炭科学技术奖17项。获得专利授权72项,国际发明专利1项。

三、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已累计15年自愿、持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充分展现了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丰富实践和成效。在建成6座绿色矿山的基础上,上海铝箔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神火新材获评“河南省绿色工厂”,绿色低碳发展彰显亮眼风采。同时,在上海铝箔建成3.85MW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新疆、云南风光电等储备项目尽快落地。

公司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职责,立足企业和村情实际,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五星”党支部建设为核心,选派驻村工作队进驻夏邑县郭庄农贸区东杜集村,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谋划驻村帮扶工作,形成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落实同步的工作格局,为推进驻村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发挥了坚强后盾作用。

2024年7月,河南省多地连降暴雨引发险情,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公司高度关注汛情发展情况,在做好内部汛情防控、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公司积极参与救灾救援。为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全年共捐赠人民币720.00万元,用于防汛救灾、救助、卫生防疫、灾后重建及乡村振兴等工作,助力家乡人民共渡难关。

四、重视股东回报,稳定分红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实实在在地回报投资者,2024年实施的2023年度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分别为18.00亿元、6.75亿元;按照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现金分红11.25亿元,加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6.75亿元,合计现金分红18.0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1.78%。本次现金分红实施完毕后,公司累计分红金额达到94.30亿元,现金分红占公司上市以来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2.63%。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同意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五、加强信披与投关工作,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2024年度,公司共撰写并披露公告及其他文件94个,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且披露的公告及各类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生补充公告和更正公告的情形。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充分有效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4年,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荣获最高评级A级。

2024年度,除日常接听投资者电话外,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解答投资者咨询112条,回复率100%,并主动组织、参与召开了“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解答投资者问题,认真听取接受投资者建议,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九楼第二会议室,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3月11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视频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06,779,295.8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80,096,798.1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32,932,139.2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公司制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49,350,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5.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1,124,675,284.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实施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为:以总股本2,249,350,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3.00元(含税)。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99,480,455.20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1.78%。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2)。

(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内部控制与审计部开展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工作,认为公司建立了符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理、合法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活动均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得到较好的控制和防范,公司的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有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33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20.00万元(含税)。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等8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拓宽其融资渠道,支持其业务拓展,公司拟向其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额度合计50.50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2.50亿元、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8.00亿元;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或获其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和签署担保手续。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公司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资金链安全,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对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9.00亿元、4.00亿元。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关联公司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8.20亿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董事李宏伟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8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国内保理等业务,低风险业务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或自有存单作为质押)。授信启用日期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银行授信到期日之前均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的应收款项、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同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15,912.61万元,其中,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6,412.60万元,对部分存货(云南神火库存铝产品、下属刘河煤矿库存煤炭产品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33.40万元,对下属焦电厂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09.44万元,对禹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探矿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4,957.17万元。相应形成信用减值损失6,412.60万元、资产减值损失9,500.01万元,合计15,912.61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274.32万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公司铝锭的销售和氧化铝的采购价格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同意公司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于2025年继续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择机开展铝锭、氧化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全部为自有资金。该项业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九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备注: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九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4、上述提案十一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7)。

5、上述提案中,提案三、四、六、七、八、九、十一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5年4月18日上午12: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0-6062933/6062466

传真:0370-6062722

电子邮箱:shenhuogufen@163.com

联系人:肖 雷 夏 琛

6、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3

2、投票简称:神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和对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

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50.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29%;其中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28.5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14%。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隆公司”)、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国贸”)、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新材”)、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云南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新材”)、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铝材”)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拓宽其融资渠道,支持子公司业务开展,公司拟向上述8家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额度合计50.50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2.50亿元、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8.00亿元,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或获其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处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确定具体担保金额、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决定担保的调剂使用。

(一)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情况具体如下表:

金额:人民币(亿元)

注:1、本公告仅涉及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上述表中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经审计的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进行计算。

3、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内保外债、股权投资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金融衍生品、票据池等融资事项。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最终融资额、融资形式(期限、利率)以银行审批结果或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4、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5、是否使用授信额度视被担保方生产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

(二)担保要求

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时,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若因金融机构不认可其他股东的担保能力等原因,必须由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的,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将所持被担保方的股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资产质押给公司,并办理必要的法律手续。

(三)总担保额度内调剂要求

1、获调剂公司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其他被担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如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调剂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述担保额度调整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云南神火

1、名称: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4月27日

3、注册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

4、住所: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板仑乡绿色水电铝材示范园区

5、法定代表人:张文章

6、注册资本:人民币606,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A(展望:稳定)。

9、云南神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10、云南神火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云南神火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云南神火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新龙公司

1、名称: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8月1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禹州市

4、住所:禹州市梁北镇

5、法定代表人:曹锋

6、注册资本:人民币28,335.56万元

7、经营范围:煤炭建设,煤炭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洗选和销售,煤炭综合利用,铁路运营,物资供销(除国家专项规定外),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多种经营(除国家专项规定外)。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A(展望:稳定)。

9、新龙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0、新龙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新龙公司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新龙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兴隆公司

1、名称: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6月8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

4、住所: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

5、法定代表人:蒋与飞

6、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洗选加工;矿用器材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业务。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A(展望:稳定)。

9、兴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10、兴隆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兴隆公司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兴隆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神火国贸

1、名称: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1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商务中心区亿丰广场三楼

4、住所:永城市演集街道东环路北段369号

5、法定代表人:张文章

6、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矿山机械、矿产品、铝产品、纺织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销售。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A(展望:稳定)。

9、神火国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10、神火国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神火国贸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神火国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神火新材

1、名称: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8月2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商丘市

4、住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黄河东路569号

5、法定代表人:李炜

6、注册资本:人民币90,766.16万元

7、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有色金属复合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上述自产产品、同类商品、铝及其制品(氧化铝除外)的批发、进出口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相关配套业务。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A(展望: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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