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5-26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可转债发行的具体方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的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95,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950,000手(29,500,000张)。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4月3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6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自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募集说明书公告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事项、现金红利分配等除息事项,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数值确定)和股票面值,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5年3月28日至2031年3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到期赎回价格为112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95,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295,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88,5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公司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发行对象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太阳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7529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7529张可转债。公司现有A股股本3,917,797,839股,公司不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3,917,797,839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29,497,099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02%。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591”,配售简称为“太能配债”,优先认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认购量获配太能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在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以下合称“拟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拟开户银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太阳能牟平一期1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太阳能牟平一期1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1)。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5-27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可转债发行的具体方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该方案内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95,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2,950,000手(29,500,000张)。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4月3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6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自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募集说明书公告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事项、现金红利分配等除息事项,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数值确定)和股票面值,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5年3月28日至2031年3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到期赎回价格为112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95,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295,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88,5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公司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发行对象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太能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太阳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0.7529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7529张可转债。公司现有A股股本3,917,797,839股,公司不存在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3,917,797,839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29,497,099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02%。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591”,配售简称为“太能配债”,优先认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超出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认购量获配太能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在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以下合称“拟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拟开户银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等相关事宜。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5-31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太阳能牟平一期100MW
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太阳能牟平一期1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继续扩大公司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以下属子公司中节能(烟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公司)作为主体,投资建设中节能太阳能牟平一期1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牟平一期项目),规划投资总额约47,065.13万元。
本次投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牟平一期项目于2023年9月取得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根据山东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公布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的通知》,于2024年5月6日获取规模为100兆瓦的建设指标。
牟平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所在地水平面年总辐射量约为5352.3兆焦/平方米,最佳倾角下年太阳能总辐射量约为6105兆焦/平方米,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GB/T37526一2019)属于太阳能资源“很丰富”区域。
牟平一期项目规划利用约2820亩集体农用地(园地、其他园地),采用农光互补形式建设总规模为100兆瓦的地面集中式光伏复合发电项目,规划容配比为1.2:1(即直流侧装机120兆瓦),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农业部分采用外包方式经营。
(二)投资概算
牟平一期项目规划总投资约为47,065.13万元。
(三)经济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牟平一期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6.01%,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13.5年,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1.86%,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四)资金筹集方案
牟平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47,065.13万元,其中规划使用资本金9,733.36万元(约为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的20.68%),该项目由烟台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主体,烟台公司为合资公司,投资资本金由股东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公司)和股东中节能太阳能香港有限公司通过向烟台公司增资的方式,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分批陆续注入。牟平一期项目规划融资总额不超过37,331.77万元,由太阳能科技公司与项目公司单独或联合作为贷款人,贷款担保方式为牟平一期项目电站电费收费权质押、项目固定资产抵押。
(五)投资进度
牟平一期项目已经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以及100兆瓦规模的光伏复合项目建设指标,已取得烟台市牟平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支持性意见,已签订土地预租赁协议等项目前期合规性手续,并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开工建设前尚需签订土地协议、取得电力接入评审意见等,并根据建设进度陆续完成项目其他必要审批手续。
三、投资建设主体情况
牟平一期项目由太阳能科技公司下属的烟台公司建设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中节能(烟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9月1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经济开发区中心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1,489.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目前工商登记股权结构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51%持股,中节能太阳能香港有限公司49%持股。
烟台公司目前暂无运营项目、未产生财务费用。
四、该项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运营电站约5.044GW、在建电站约2.612GW、拟建设电站或正在进行收购电站规模约4.457GW,合计约12.113GW。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清洁能源电力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各发电企业激烈抢夺市场资源。鉴于该项目总体风险可控,项目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对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在山东省的产业布局,若牟平一期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推动牟平项目整体建设工作,对于后续在当地争取新的项目建设指标具有较大积极作用,对公司进一步扩大当地市场份额具有重要意义。
五、风险分析
(一)电价风险
目前项目所在地山东省地区自2022年开始新能源电量交易,且在《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发布后,新能源项目市场化交易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因此牟平一期项目存在一定的电价波动风险。
对策:根据山东省内公司存量电站电量交易的统计情况,目前项目所在地区新能源交易结算电价较为稳定,预估当地电价不会产生大幅波动,牟平一期项目预测电价采用了公司山东省现有国补电站结算电价及附近市场化电站项目结算电价的均值,预估电价较为贴近实际。此外,根据项目测算敏感性分析,如该项目电价波动范围在10%以内(即最低电价0.315元/度),牟平一期项目收益率将不低于4.63%,存在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后续公司也将及时跟进山东省后续出台的交易细则,通过认真分析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总结以往电力交易经验,科学制定报价策略,并通过探索绿电交易等进一步提高该项目交易电价,避免电价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税费风险
风险:依据本项目所在地当前政策及税务咨询情况,本项目光伏场区部分按照桩基面积考虑耕地占用税,若后续当地税费政策调整,有可能导致项目经营成本增加。
对策:目前烟台市牟平区耕地占用税缴纳标准为25.5元/平方米,鉴于牟平一期项目将采用板下种植的农光互补模式建设,经华北区梳理,目前公司山东省内同类项目光伏组件占地部分暂未缴纳耕地占用税,如后续当地税务部门加征耕地占用税,预估征收面积将不会超过组件投影面积。本项目组件投影面积共约45.53万平方米,若缴纳耕地占用税则约为1,161万元;经测算,若假设项目运营期第1年一次性增加上述税费支出,项目收益率为5.74%,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
(三)土地竞争风险
目前山东省烟台市用地资源存量少,加之近些年的突击利用和法规限制,适宜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行业用地日趋紧张,后续需要获取的项目面临一定的土地资源竞争风险。
对策:烟台公司已就牟平一期项目提前与项目地村民委员会沟通,办理租地前置手续,所签署的预租赁协议均具有一定排他性,将竞争风险控制在最低。待项目完成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烟台公司将尽快完成正式土地租赁协议的签署及相关土地流转手续,确保项目用地。
本次对上述项目的投资行为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强化对上述项目的管理,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5-32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沂平邑一期3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并网发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沂平邑一期3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成功并网。
二、对公司影响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运营电站约5.044GW、在建电站约2.612GW、拟建设电站或正在进行收购电站规模约4.457GW,合计约12.113GW。上述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运营电站的规模,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有一定的提升作用,对深化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合作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