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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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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2025-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中文名称拟变更为: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Wolong New Energy Group Co., Ltd.

● 公司证券代码“600173”及证券简称“卧龙地产”保持不变

●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

2025年3月25日,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名称变更为“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olong New Energy Group Co., Ltd.)(名称已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预查通过,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公司名称的理由

公司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积极寻求业务转型,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已完成收购涉及的相关标的公司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能电力”)合计 45.68%股权,浙江卧龙储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储能”)80%股权,卧龙英耐德(浙江)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氢能”)51%股权及绍兴上虞舜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舜丰电力”) 70%股权,公司对龙能电力、卧龙储能、卧龙氢能和舜丰电力(简称“标的公司”)实现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向新能源产业方向发展,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未来发展注入新动能,将以多维优势全面融合为核心,推动风能、光伏、储能和氢能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其中在风能领域,公司将全力推动包头达茂旗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试点示范项目的建成落地,该项目符合国家“双碳”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业务拓展奠定基础;在光伏领域,公司将重点推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订单的获取,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储能领域,公司将以电化学技术、电力电子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核心技术为基石,着力加强核心技术能力的建设,积极寻求新兴、快速、可持续的增长点;在氢能领域,公司将持续开发提升制氢方面技术及产品储备,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将致力于实现产业融合,充分发挥产业间协同效应,实现资源价值创造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拟将“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名称变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收购的新能源业务为公司利润提供重要支撑,且新能源产业管理团队为成熟运营团队,皆在业内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本次名称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3、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等,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事项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将名称变更为“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Wolong New Energy Group Co., Ltd.),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拟增加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和《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0)。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拟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

二、经营范围增加情况

公司在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拟新增以下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三、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情况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20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0日

至2025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8日至4月9日9:00-11:0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公司办公室。

(四)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附上述所列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邮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慧铭 联系电话:0575-89289212

电子邮箱:wolong600173@wolong.com 联系传真:0575-89289220

(二)其他说明:参加会议股东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