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2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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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上年度、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
注2:本表中,回购注销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回购注销完成时点,以公司公告披露的股份注销日期2024年10月24日为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授信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授信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晟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荣晟包装”)。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拓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等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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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嘉兴荣晟包装
1、公司名称:嘉兴市荣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732430735F
3、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2日
4、法定代表人:冯荣华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开发区镇南东路333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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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仅为子公司单体报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活动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累计担保实际发生总额0元,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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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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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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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系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4年,实际对应2023年年报审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永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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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系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4年,实际对应2023年年报审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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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 2024年,实际对应2023年年报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预计与上年度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3日(星期四)至04月1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3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11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11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冯荣华先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胡荣霞女士
财务总监:沈卫英女士
独立董事:王雪梅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11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03日(星期四)至04月10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办
电话:0573-85986681
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7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