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善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八一钢铁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的推荐,选举何宇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八一钢铁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人员的变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柯善良、何宇城、刘文壮、高祥明、邱四平。其中,柯善良为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何宇城、马洁、陈盈如。其中,马洁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其中,马洁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25-01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改选董事会相关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八一钢铁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何宇城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八一钢铁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改选八一钢铁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选举何宇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改选何宇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2025-01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柯善良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八一钢铁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八一钢铁关于2025年度借款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八一钢铁关于2025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八一钢铁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八一钢铁关于炼钢厂150t产线新建宽厚板连铸机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八一钢铁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八一钢铁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2《八一钢铁关于2025年度借款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及议案4《八一钢铁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766,789,264股,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郑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