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4版)
注册资本:144,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2-11-26
营业期限:1992-11-26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外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业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商业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公司与商业集团之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1. 采购货物,包括公司自商业集团采购货物,也包括商业集团自公司采购货物;
2. 提供服务,包括公司为商业集团提供服务,也包括商业集团为公司提供服务,服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保洁、配送、金融、顾问服务等。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
1.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的基础
商业集团于2003年7月16日出具承诺函,承诺不会通过其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等手段侵占公司利益,在对相关交易事项进行表决以及履行信息披露方面,商业集团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其它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商业集团再次重申将严格执行。
2.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双方同意,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双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以政府有权机关最近发布的浮动价格的中间价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交易发生地的平均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以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后构成的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每笔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前,双方应进行充分的沟通,以使各方全面了解甲方所需货物或服务的名称、品质、性能、位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信息,并以最终签署的相关买卖或服务合同中确定的价格为最终定价。对按上述第(5)项确定价格的,公司有权要求商业集团提供成本构成及核算的详细说明,如公司之独立董事对该成本构成或核算方法提出异议,商业集团应根据公司独立董事之意见作出相应调整。
3.特别保护规则
(1)价格监督规则:在双方日常关联交易中任何一笔交易进行或完成后的任何时间内,商业集团应确保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系按照协议之规定予以确定的,在公司向商业集团提交证据证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违反了协议规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商业集团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计算出差价,对公司或公司指定方进行补偿。
(2)价格选择权规则:公司有权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进行选择,在品质、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公司有权选择比商业集团货物或服务价格更低的其他方为交易的相对方。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量区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及前三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双方同意,日常关联交易总量区间(交易总量)的确定方法为: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于每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合理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量,并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实施;公司年报及半年报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披露当年度、当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
双方本协议签署前三年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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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议生效、有效期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公司盖章后,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是必要的,公平、公正、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满足了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签署该协议是必要的,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书〉的议案》,参与表决董事5名,其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5-01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
发行工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其持有的和谐广场购物中心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申报发行工作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0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国家多部委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指导文件,适时推出以基础设施为底层资产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7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号)(简称“1014号文”),消费基础设施项目属于公募REITs基础设施行业范围。为创新经营模式,盘活存量资产,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股份”或“公司”)拟以全资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和谐广场购物中心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REITs”或“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实施方案
(一)产品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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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要素待根据后续申报进度、监管机构相关规则及要求,结合市场情况细化或进行必要调整。
(二)主要交易流程
(1)设立项目公司
银座置业拟将和谐广场购物中心资产、负债及相关人员剥离至新设的项目公司(拟定名:济南和谐广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具体以设立后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2)设立基础设施公募REITs
待获得国家发改委向中国证监会的推荐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向证监会申请注册公募REITs,并拟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待取得注册文件后,由公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公开发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参与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战略配售。
(3)设立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由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专项计划,发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公募REITs将通过全额认购专项计划发行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部所有权。
(4)转让项目公司及SPV股权
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的前提下,由银座置业预先设立SPV公司,并在专项计划设立后由专项计划收购SPV100%股权。同时,银座置业将持有的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给SPV,SPV向银座置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最终,将由公募REITs通过专项计划持有项目公司股权,进而由公募REITs实际取得底层资产完全所有权。
专项计划拟向SPV增资和发放股东借款,并在SPV完成收购项目公司股权后,将按照监管认可的方式安排SPV与项目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5)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安排
拟由银座股份作为基础设施REITs的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相关运营管理统筹、协调和安排运营管理工作,并与基金管理人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履行约定的义务。
山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振兴街购物中心作为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接受银座股份的统筹管理并提供具体的运营管理服务,签署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并收取运营管理费用。
三、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公募REITs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公募REITs重组过程将涉及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物业资产剥离至其另一全资子公司名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此外本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人和专项计划管理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据此,本次公募REITs的申报与发行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发行公募REITs的意义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
公募REITs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提供期限更长的新项目建设资金。借助此类金融创新产品,公司能够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到新项目的投资建设,进一步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
作为权益型融资工具,公募REITs可挖掘成熟消费类项目的内在价值,降低公司债务融资规模,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杠杆率。
(二)转变管理模式,共享发展成果
在公募REITs实操中,公司作为运营管理统筹机构,逐步带动公司从持有为主的重资产经营模式转变为运营为主的轻资产经营模式,有利于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核心竞争力。通过引入灵活的市场化经营考核机制,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
六、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税负风险
公募REITs需要进行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重组及转让过程中涉及复杂的税务处理,税负成本较高。
公司拟聘请专业税务咨询机构,并将与税务咨询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深入分析,加强与主管税务部门的交流沟通,争取适用对应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整体税负成本。
(二)公开市场声誉风险
公司作为公募REITs的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将承担统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及维护的职责。如未来公募REITs的运营收益情况波动较大,届时可能会对公司公开市场声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在公募REITs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及监管政策履行相关运营管理职责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合法合规。同时,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能力,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和质量,争取使底层资产为公募REITs创造稳定的业绩回报。
因公募REITs项目的申报工作仍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交易条款、时间安排、最终设立方案等尚未最终确定。公司按照交易要素及流程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所涉子公司相关人员根据监管机构审核情况对项目相关要素进行调整执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募REITs项目的后续情况,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发行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银座大厦C座19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
至2025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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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次股东大会非表决事项一项,审阅《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25年3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部议案内容将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银座商城 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世界贸易中心、鲁商物产有限公司、山东鲁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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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其他股东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7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
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66号银座大厦C座1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6960688
联系传真:0531-86966666
联 系 人:徐宏伟、柏冰冰
邮 编:250063
(二) 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 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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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5-017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25年3月24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元忠先生主持。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事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5-010号)。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同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审议的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而制定,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5-018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完成
第三批次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持股计划(修订稿)”)、《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申请,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第三批次非交易过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3日、2020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计划委托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北信瑞丰基金-银座股份员工持股计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对标的股票的购买、出售等进行管理。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3月26日完成股票购买,累计买入24,205,950股,股份占比约4.65%,成交均价约为7.07元/股。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3日及2023年11月1日召开了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于变更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0月15日;将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由公司开立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现资产管理人代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未变现股票,并由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截止2024年4月12日,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部分持有人申请,完成首批非交易过户;截止2024年10月21日,完成第二批次非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剩余2,614,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剩余持有人数109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614,4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持有人数109名。截止2025年3月25日,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本次42名持有人申请,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剩余1,903,2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剩余持有人数67名,将按照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继续存续、管理。
公司实施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5-019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10月15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2020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截至2021年3月28日,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4,205,9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65%,成交金额171,206,746.36元,成交均价约7.07元/股,股票锁定期2021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28日。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3日及2023年11月1日召开了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于变更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将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0月15日;将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由公司开立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现资产管理人代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未变现股票,并由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截止2024年4月12日,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部分持有人申请,完成首批非交易过户;截止2024年10月21日,完成第二批次非交易过户;截止2025年3月25日,完成第三批次非交易过户。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部分持有人申请,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剩余1,903,2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剩余持有人数67名,将按照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继续存续、管理。
三、公司2020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自行终止,也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展期。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经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0月15日。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延期时自行终止;
2.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持有人会议作出决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 如相关法律法规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因股票流动性不足等市场原因导致标的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将相应延长;
4. 除上述之外,因其他原因变更、延长或者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