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国盾量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盾量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除“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陈述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3月25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表1: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
注2:“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原投资金额为25,674.17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投资金额为15,306.57万元,调减金额仍存放于该募投项目专户。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投资金额为4,689.06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投资金额为2,971.94万元,调减金额仍存放于该募投项目专户。
注4:“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原投资金额为4,049.06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投资金额为2,749.06万元,调减金额仍存放于该募投项目专户,其他超募资金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24,555.45万元中包括前述调减金额1,300.00万元。
注5:根据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3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2,775.29万元。
注6: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7:“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剩余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注8:“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和“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
注9: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承诺效益为第一年利润总额为16,170.98万元,第二年为27,476.80万元,第三年达产为35,181.35万元;“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规划用于生产量子保密通信QKD产品,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影响,市场需求呈现波动,同时公司为加强存货管理,优先消化已有的库存QKD产品,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较低。
注10:研发中心建设、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均未承诺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
注11: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用于生产“卫星地面站”、“飞秒激光器”和特种行业技术开发项目,承诺效益为年平均利润总额1,687.39万元,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4年3月结项,故承诺效益仅列示结项后对应期间预计效益,2024年度实际效益为2024年4-12月产生的实际效益;2024年4-12月未生产相关产品,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较低。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2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的合同,向中电信量子集团销售量子密钥分发设备等相关产品,主要用于成都量子城域网项目建设,合同金额预计为472.09万元。
● 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的合同金额累计为525.5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的合同,向其销售量子密钥分发设备等相关产品,合同金额预计为472.09万元。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的合同金额累计为525.5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预计加上此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发生的交易、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合同的关联交易(剔除公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该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吕品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5月26日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H2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通信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普宣传服务;通讯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电信量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1.86%,并通过与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控股”)、彭承志先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40.43%的股份表决权,中电信量子集团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电信量子集团及其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科大控股为中电信量子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拟与中电信量子集团签订1份销售商品的合同,向其销售量子密钥分发设备等相关产品,合同金额预计为472.09万元。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的合同金额累计为525.52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2条中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7.2.7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体: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标的为量子密钥分发设备等,主要用于成都量子城域网项目建设,预估合同金额为472.09万元
(3)支付方式:收到发票等单据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0%,合同设备验收通过且收到发票等单据后9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合同设备质保期满且收到发票等单据后9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中电信量子集团是中国电信集团控制的子公司,致力于推动量子产业全国规模推广,打造面向国际科技竞争的创新基础平台。中电信量子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经营事项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回避表决, 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3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1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充分考虑了市场情况、公司现状及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
6.01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部分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冯镭先生、刘畅先生回避表决。
涉及两名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两位监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02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部分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岚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2.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2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3月25日,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拟在保证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2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将在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该理财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相关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现金管理涉及的资金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批程序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2亿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5-02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调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工作分工调整,公司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张皓旻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调整后张皓旻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经公司总裁应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调整的议案》,同意聘任谭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谭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次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相关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张皓旻女士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张皓旻女士在此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3 月 26日
附件一
谭琪先生简历
谭琪,男,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公司财务部主任助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财务部主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财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肥东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中电信量子集团财务部副主任。
谭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接8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