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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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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3版)

(11)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22日,法人官友军,注册资本6,637.96811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德兴市泗洲镇礼村,经营范围:合金磨球、合金铸件的生产与销售;机电维修、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桥式、门式起重机安装、维修;电线、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绞型软线、电工圆铜线产品生产与销售;修理电机,生产汽车线束总成;电梯维修;机械产品加工、制作(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劳务输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7,928.58万元,总负债14,681.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09.5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835.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6.3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38,341.76万元,总负债14,206.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152.19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367.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5.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德兴铸造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德兴铸造构成关联关系。

(12)江西铜业集团(贵溪)冶金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10日,法人斯建华,注册资本3,508万元,注册地址:江西省贵溪市冶炼厂内,经营范围:冶金化工设备制造及维修、工业与民用建筑、设备安装、炉窑砌筑、机电维修、土建维修、建筑装潢、电铜杂铜打包及装运、工程设计;兼营:代收代缴电费、代收话费、手机入网、寻呼业务、工程机械出租、机械电器、设备、技术转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3,232万元,总负债43,1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1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4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54,945万元,总负债44,4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483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2,5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冶金化工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冶金化工构成关联关系。

(13)江铜胜华(上海)电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19日,法定代表人吕金海,注册资本16,115.3万元,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园中路188号,主要业务:电线电缆生产、销售,母线槽、电缆桥架、电缆附件、铜和铝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67,255.93万元,总负债49,968.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40.8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262.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0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51,866.68万元,总负债43,525.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40.87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1,567.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电缆为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电缆构成关联关系。

(14)天津大无缝铜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2日,法定代表人魏斌,注册资本为277,260万元,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津滨大道317号,经营范围:铜材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不锈钢管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及服务,有色金属的国际贸易,代办保税仓储,商品展示展览及以上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87,156.37万元,总负债64,115.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041.0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5,920.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5.0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01,097.63万元,总负债80,672.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424.69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03,420.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5.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天津大无缝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天津大无缝构成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将《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三)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为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不超过220,000万元人民币,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十二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如拟投入金额超过220,000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品种为从事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黄金、白银、铜、铅、锌、镍等期货品种,黄金期权,白银期权,铜期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国际铜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白银现货延期交易品种;此外,因公司大量采购国外矿粉,并以外盘价格定价,为了能够更好的贴合采购价格的套保,因此体现出参与到国外期货交易所的必要性,境外可以通过境内的中介机构从事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锌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与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合约、白银期货合约。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黄金、白银、铜、铅、锌等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黄金、白银、铜、铅、锌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铜产品及铅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金额

公司2025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金额不超过220,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方式

从事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黄金、白银、铜、铅、锌、镍等期货品种,黄金期权,白银期权,铜期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国际铜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白银现货延期交易品种;此外,因公司大量采购国外矿粉,并以外盘价格定价,为了能够更好的贴合采购价格的套保,因此体现出参与到国外期货交易所的必要性,境外可以通过境内的中介机构从事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铜期货合约、锌期货合约、铅期货合约,与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合约、白银期货合约。

4.交易期限

该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拟投入金额超过220,000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信贷资金进行衍生品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作为《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开展商品套期保值的相关事宜。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当行情发生急剧变化时,可能存在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7.政治风险:因国外期货交易所发生地缘政治冲突原因,无法进行交易或资金周转而产生风险,导致公司国外期货建仓或平仓风险,造成公司损失。

8.法律风险:来自国内和国外法律和法规风险,因法规不明确或者交易不受法律保障,从而使合约无法履行而为交易带来的损失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交易原则: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明确交易额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明确交易制度: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4.专业人员管理:结合具体业务操作,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衍生品交易事项,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5.配套硬件设施: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6.在合规平台交易:在充分考虑国内外期货交易的便捷性及交易的流行性的基础上,寻找在监管部门监管下的合规国内外交易所及期货公司开户交易,使得期货交易合规、合法,并保障其期货结算及资金周转的正常进行。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主营产品价格的波动,有效地防范因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并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拟开展的业务规模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为规范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强化相关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确保公司外汇资产和负债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开展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涉及的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以及交易违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基本为进口业务,业务类型为购汇。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随着海外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外汇汇率波动日趋频繁,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越发凸显。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审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稳健性,具有必要性。

(二)投资方式

1.交易品种及主要涉及货币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所需的外汇情况,为配合原料采购业务,公司拟开展不超过50,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0万美元。

3.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限内,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事宜。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与银行签订协议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少部分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由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且不涉及信贷资金及募集资金。

5.交易对方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出具了《关于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作为《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额度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事宜。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定、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及时汇报额度使用情况等工作),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额度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真实、客观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影响。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解释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问题,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披露日已取得由美国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1项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2项发明专利和10项实用新型专利,上述专利均已取得了相关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情况

二、美国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专利情况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132号文《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3,16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6,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13,119.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于2023年6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3,003.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2,996.7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000031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97,688,659.16元,其中:(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1,555,681,418.18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03,890,200.00元;(2)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40,026,108.91元;(3)支付各项募集资金发行费用1,981,132.07元;(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9,535,138.21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其中募集资金余额133,504,780.84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6,030,357.3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原名“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无变更。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投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7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301.4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7.55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0,389.0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和信专字(2023)第000441号《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完成10,389.02万元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4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50,000.00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953.5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606.65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附表: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资金金额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34,624,587.91元,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减本年度已分配股利154,983,636.11元,全部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分配股利;

2.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462,458.79元;

3.2024年度公司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4.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032,049,322.5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净利润为4,358,227,815.53元;

5.拟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61,878,290.04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48,072,979.00股为基数,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41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36,715,089.11元的比例为30.16%,剩余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于2023年6月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6.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316,861,926.15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61.27%。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企业发展阶段、现金流情况、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回收金额,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各项资产共计提减值人民币166,854,515.98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6,854,515.98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1.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各明细类别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库存商品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用以继续加工的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公司生产的产成品均可在公开市场(上海黄金交易所、长江有色金属网、期货合约价格等)查询其市场售价。其中:砷类产品受经济环境影响,下游客户需求量减少,2024年公司砷类产品库存量增加等因素影响,2024年公司对砷类产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7,274.53万元;白银市场价格自12月中旬出现下跌,2024年度公司对含银存货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441.59万元;电解铜市场价格自12月出现下跌,2024年度公司对含铜存货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40.32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2.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控股子公司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资产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金兴”)受2021年行业事故影响,栖霞金兴所辖矿山停产、停建以配合政府对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各矿区停工至今,经盘点,目前各矿区附属机器设备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中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栖霞金兴矿区附属机器设备账面固定资产目前的情况满足准则中描述的出现了资产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资产账面价值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人民币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6,854,515.98元,减少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510,137.41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下午在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沈金艳先生、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以线上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肖小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附件。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25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黄健柏先生、焦健先生、王咏梅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全文详见2025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附件。

《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详见2025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7)详见2025年3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8.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5.37亿元,同比增长4.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附件。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5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附件。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5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下转1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