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3版)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若日平均市净率低于制造行业平均值的情形,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是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5年3月25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30,588,917.51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2,164,348,454.65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即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237,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60,761,876.7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基于谨慎评估,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合计金额14,706.0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420.5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各银行申请99.5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具体分布如下:
(一)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42.50亿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9.0亿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 5.0亿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0亿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 2.0亿
5、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 5.0亿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0亿
7、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5亿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0亿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0亿
(二)、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4.00亿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0亿
(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债券投资等综合授信额度 6.00亿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亿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3.0亿
(四)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债券投资等综合授信额度 39.00亿
1、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10.0亿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8.0亿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6.0亿
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4.0亿
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亿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5.0亿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0亿
(五)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 8.00亿
1、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 8.0亿
上述第(一)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二)项议案为关于流动资金贷款用款期限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授信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上述第(三)项议案、第(四)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五年内有效;上述第(五)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十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总额11.9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上述第(1)-(6)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7)-(9)项议案为项目前期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南京诚志2025年度为诚志永清及诚志新材料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总额36.3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的总额18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
上述第(1)-(6)项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第(7)-(19)项议案为固定资产贷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五至十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诚志永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在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的审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与能力,2024年度作为公司的年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投资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估值提升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同时积极响应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的倡议,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青岛管理总部的议案》
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青岛管理总部,从而打造区域人才聚集平台,加速推动青岛产业基地的建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3、4、5、8、9、10、13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7日
/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6日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在现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2)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北京市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7、8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5年4月8日和2025年4月9日的上午9:00一11:00,下午1:0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左皓
联系电话:0791一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一83826899
7、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0,投票简称:诚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指示,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或以上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和表决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3月25日下午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
(5)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30,588,917.51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2,164,348,454.65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237,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60,761,876.75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资产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更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评价指引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1、2、3、4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同时积极响应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的倡议,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专注主业,稳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于2000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达270.79亿元,彰显了公司稳健的经营实力与良好的发展态势。过去数年间公司营业总收入实现了从2018年的58.68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110.66亿元的显著跃升。自上市以来,公司不断审视并明确自身的定位,积极适应市场环境的发展变化,通过对主营业务的深度梳理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精准洞察,公司确立了“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即以清洁能源产业为核心主体,以半导体显示材料产业和生命医疗产业为“两翼”的产业格局。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产业创新、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在完成从校企到地方国企的转变后,公司董事会提出了“诚志股份2.0版”战略发展规划及诚志2.0产品大纲,拟通过丰富烯烃产品结构,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性成长构建坚实基础。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变更中求发展,在变革中寻找新机遇,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坚定推进“诚志股份2.0版”发展战略,以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支撑公司各项战略目标任务的顺利落地,在“一体两翼”产业格局基础上,向化工新材料、高端半导体显示材料、合成生物学等高精尖领域加快产业链延伸,形成更加优质的产业集群效应,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为公司发展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国际化高科技实业集团奠定坚实基础。
二、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2023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规范运作的基础和着力点。
公司一直致力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细化和完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涵盖公司治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其他内部工作程序等各项制度,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开展并且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能够较好地抵御突发性风险。公司配备有专门的内审人员,内部稽核体系较完备、有效,同时聘请了常年的法律顾问,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
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提升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水平,实现公司良性运转,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三、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是公司积极践行市值管理的基础。长期以来,公司本着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披露的公告在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要求同时,变被动为主动,向投资者输送更多有利于其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提升信息含金量,这是公司一直秉持的理念和方向。公司在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时严格遵守公平披露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持续性和一致性,与依法披露的信息不冲突,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公司已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机制,保障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采用交互式报告、业绩长图、业绩海报等可视化形式向投资者介绍定期报告主要信息,以生动的形象、丰富的图文设计、友好的阅读形式呈现主要的财务数据、业务指标,帮助投资者快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增加了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实用性和丰富性。此外,在公司官网设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专栏,便于投资者迅速获取信息,进一步提升了投资者的公告阅读体验,以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未来,公司将继续着力于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层级和透明度,特别是在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关注焦点和诉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水平,努力高效传递公司的形象和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精准的投资判断尺度,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利润分配不仅是实现投资者回报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投资者权益的尊重和维护,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对于助力公司长远发展与提升公司价值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现金分红》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与稳定性,确保现金分红执行到位,给予投资者合理的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2024年度,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15,237,5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60,761,876.75元。
公司在2019-2023年的五个会计年度共进行了现金分红三次,累计进行现金分红的总金额约为5.47亿元(含税)。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公司曾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37,774,384股,占公司总股本3.015%,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509,934,851.64元(不含交易费用)。所回购的37,774,384股股份已于2022年注销,同时减少了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将根据《股东回报规划》持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股东和公司的共同成长、共享成果,并最终实现共赢。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资本市场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效能,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股东大会、互动易、投资者热线、邮箱、官网、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
在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努力构建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倾听投资者呼声,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接听投资者热线,认真记录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质疑、求助,确保反馈及时、处置及时。公司及时回复深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互动易”(irm.cninfo.com.cn)的在线网络提问。此外,公司每月定期收集、整理、分析投资者关心和关注的问题,做好舆情监测、监控和公关,做到一方面准确掌握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经营的预期,一方面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并且对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形成了良好的监督、助推作用。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的主动性、专业度、深入度,不断优化和丰富与投资者的沟通联络机制,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展望未来,公司将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