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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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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5-008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有关章节和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章程修订内容

二、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5-009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余热电站及光伏电站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材节能”)拟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所属Mpande Limestone Limited(以下简称“Mpande公司”)签署《中国建材赞比亚工业园绿色能源供应合作项目(余热发电部分)BOO合同书》(以下简称“《余热发电部分BOO合同书》”)及《中国建材赞比亚工业园绿色能源供应合作项目(光伏发电部分)BOO合同书》(以下简称“《光伏发电部分BOO合同书》”),由中材节能负责在中国建材赞比亚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拥有并经营管理余热电站和光伏电站(以下称“中国建材赞比亚工业园零外购电绿能低碳项目”,简称“赞比亚项目”),Mpande公司向中材节能出租土地、购买电力并支付电费,中材节能给予一定的电价折扣,具体金额根据余热和光伏结算电价方案和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根据《余热发电部分BOO合同书》《光伏发电部分BOO合同书》约定,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与公司所属中材节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投资公司”)在赞比亚共同投资设立卢萨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3700美元,其中中材节能持股99%,国际投资公司持股1%,并拟以该项目公司作为赞比亚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材节能与Mpande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关联交易的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孟庆林、夏之云、宋伯庐、刘鑫、陈军荣回避表决。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及日常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投资总额:赞比亚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426.54万美元。

● 相关风险提示:中材节能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境外投资行为,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及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是否顺利通过备案及股东大会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投资项目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公司目前有充足的资金能力支持本项目的实施,但会因此导致投资性现金流出增加,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虽然公司拥有较丰富的项目实施及管理经验,对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等均做了较为妥当的风险控制安排,但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遇到市场、政治、商业、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运营管理风险。

一、关联交易暨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快公司国际化和绿能低碳项目投建运一体化业务发展,做大做强清洁能源业务板块,公司拟与天山股份所属Mpande公司签署《余热发电部分BOO合同书》及《光伏发电部分BOO合同书》,公司负责在中国建材赞比亚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拥有并经营管理余热电站和光伏电站,Mpande公司则向中材节能出租土地、购买电力并支付电费,中材节能给予一定的电价折扣,具体金额根据余热和光伏结算电价方案和实际用电量进行结算。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同时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与公司所属国际投资公司在赞比亚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并拟以该项目公司作为赞比亚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余热电站及光伏电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孟庆林、夏之云、宋伯庐、刘鑫、陈军荣回避表决。该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材节能与天山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公司与天山股份所属Mpande公司签署《余热发电部分BOO合同书》及《光伏发电部分BOO合同书》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暨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Mpande公司为天山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天山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Mpande Limestone Limite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0080073463

公司类型:private company

注册地址:A 2128/M off end of Kabulonga Road, Ibex Hill,Lusaka

法定代表人:邵明珠

注册资本:10万克瓦查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水泥、熟料、烧结砖、商混及骨料制品

股权结构:中材水泥(毛里求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5%,非洲兄弟公司持股14.9%,周伟持股0.1%

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3205.02万元,净资产41800.5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3610.74万元,净利润10306.68万元(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1207.80万元,净资产53731.84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1945.53万元,净利润8340.19万元(未经审计)。

Mpande Limestone Limited 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卢萨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筹)(暂定名,届时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注册资本:3700美元

(三)注册地址:赞比亚卢萨卡

(四)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五)经营范围:能源生产及供应、电力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服务,设备研发、销售、安装,余热发电技术进出口及服务、光伏发电技术进出口及服务。(以监管部门批复为准)

(一)至(五)所述信息具体以当地注册机关实际核准登记为准。

(六)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八)股权结构:

四、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建材赞比亚工业园零外购电绿能低碳项目

项目内容:建设装机容量7.5MW余热电站和32MWac/36MWp的光伏电站,以保障赞比亚工业园用电需求。

实施主体:卢萨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筹)(暂定名,届时以工商登记为准)

项目地点:赞比亚首都卢萨卡东南19公里中国建材赞比亚工业园区内

(二)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期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426.54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3,406.04万美元,铺底流动资金约20.5万美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三)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市场有保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符合要求。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落实公司关于清洁能源业务布局。项目建设条件良好,技术成熟,有稳定的产品市场需求。项目投资估算合理,整体经济效益良好。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本公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外,拟签署的协议书其他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Mpande Limestone Limited

乙方: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余热发电BOO项目合作安排

1、合作范围及方式

乙方利用甲方位于中国建材赞比亚工业园已投产的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的余热资源,实施余热发电建设项目(电站规模为7.5MW),负责投资、建设、拥有并经营管理余热发电站。

甲方向乙方出租土地、购买电力并支付电费。

2、合作期限

第一阶段合作期为三年,包含建设期、调试期、第一阶段运营期。

第一阶段合作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协商签订《BOO合同书续签协议》。每次续签合作期限为3年,之后每次到期前依此类推,总续期期限为16年。

第一阶段合作期内,乙方拥有其投资余热发电项目所形成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等一切权益(不含土地所有权及土地上已有的其它基础设施、地上附着物)。在总续期期限结束时,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后,乙方将余热电站无偿移交给甲方。

(二)光伏发电BOO项目合作安排

1、合作范围及方式

乙方利用甲方位于中国建材赞比亚工业园区内的场地(36公顷),实施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电站规模为32MWac/36MWp),负责投资、建设、拥有并经营管理光伏发电站。

甲方向乙方出租土地、购买电力并支付电费。

2、合作期限

第一阶段合作期为3年,包含建设期、调试期、第一阶段运营期。

第一阶段合作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协商签订《BOO合同书续签协议》,续签合作期限为3年,之后每次到期前依此类推,总续期期限为25年零6个月。

第一阶段合作期内,乙方拥有其投资光伏发电项目所形成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等一切权益(不含土地所有权及土地上已有的其它基础设施、地上附着物)。在总续期期限结束时,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后,乙方将光伏电站无偿移交给甲方。

(三)交易定价

3.1电量及电费

月结电费=月结电量*合作基础电价,余热电站和光伏发电站年购电量预估均不高于7,377万kWh,年购电交易金额均不高于450万美元。

电站所发电能自发自用(即先满足甲方需求),余电上网。乙方上网或售卖给第三方所获得的收益(大于合作基础电价的部分)由双方平均共享。

3.2土地租赁

甲方有偿提供场地,场地租金3600美元/年,乙方应于每个运营年结束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四)碳资产归属

甲方无偿享有余热电站和光伏发电站建设所产生的碳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碳排放指标及其他相关权益),乙方应配合完成相关收益及指标的获取。

(五)转让

乙方计划在项目所在地设公司,自乙方设立的子公司成立之日起,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自行转让给该子公司。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土地租金及合作电价在考虑了当地租金和电价水平以及项目投资规模、电站年发电量、合作期限、合作方运营成本、电网外购电价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各项合理成本费用等基础之上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发挥自身境外市场资源、能源产业经验等资源禀赋,进一步开拓境外市场的重要举措。通过本项目,公司将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和境外服务能力,巩固和扩大清洁能源主业经营规模,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项目尚处于筹划阶段,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由于项目建设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短期内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实质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信用资质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风险分析

中材节能本次对外投资涉及境外投资行为,需经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及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是否顺利通过备案及股东大会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拟投资项目金额较大,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公司目前有充足的资金能力支持本项目的实施,但会因此导致投资性现金流出增加,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虽然公司拥有较丰富的项目实施及管理经验,对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等均做了较为妥当的风险控制安排,但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遇到市场、政治、商业、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运营管理风险。

九、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关联交易(不含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除外),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5-010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公司原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采购约5亿元人民币;从关联方承包,向关联方销售约10亿元人民币。鉴于公司所属中材节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拟与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签订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氮肥厂绿能低碳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由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工作,合同金额约为12.5亿元人民币,预计超出原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采购总金额,结合上述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孟庆林、夏之云、宋伯庐、刘鑫、陈军荣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议案列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框架下,根据公司实际的合同签订及项目执行情况决议调整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采购,从关联方承包、向关联方销售的合同金额并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2025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2025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情况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节能环保工程、装备制造、建筑节能材料业务往来,主要包括公司从关联方采购设备、材料、服务和向关联方分包工程,以及向关联方销售设备、材料、电力和从关联方承包工程等。

(二)定价政策

1、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遵循“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没有“市场价”作为参考的,按“协议价”,如适用,可通过招投标方式厘定。在商议“协议价”时,如曾经签订过相关协议,可以参考过往交易中的价格。

2、公司采取投标或议标的方式向关联方提供技术装备及工程承包服务或投资(BOOT/EMC),投标或议标的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公司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付款方式应遵循公司的基本要求。

3、合同价款是以当时现行设备、材料市场行情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收费为依据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或服务、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将根据公司实施项目的进度经过公开招标或内部招标后签署协议,按照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设备和劳务将通过项目投标、议标等形式,确定中标后签署协议。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完全采用市场化操作,按照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履行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的成本,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不会因此造成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5-006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庆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余热电站及光伏电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孟庆林、夏之云、宋伯庐、刘鑫、陈军荣回避对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余热电站及光伏电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框架下,根据公司实际的合同签订及项目执行情况决议调整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采购,从关联方承包、向关联方销售的合同金额并实施。

关联董事孟庆林、夏之云、宋伯庐、刘鑫、陈军荣回避对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11层第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

至2025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 已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中材(天津)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1301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4月10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1301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举行。

(二)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琳

联系电话:022-86341590,传真:022-86341588

电子邮箱:sinoma-ec@sinoma-ec.cn

(三)参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若网络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公司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2025-007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以邮件方式于2025年3月18日发至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现肖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余热电站及光伏电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余热电站及光伏电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