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5-017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凯米”),即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胜帮凯米减持股份总数9,159,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56%。本次权益变动后,胜帮凯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7.7003%下降到6.9447%,适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的情形。
2025年3月26日,公司收到胜帮凯米的告知函,其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56%。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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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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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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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披露义务人胜帮凯米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根据2025年1月10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整数倍时披露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适用于触及1%的整数倍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及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