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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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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公司章程》中因增加条款导致对应条款序号变动系非实质性修订,不再逐一列示。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微”)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750万元。关联董事罗宏健、SU YAN DONG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7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12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内部结构,即公司与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85万元调整为95万元;与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由470万元调整为460万元;公司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变。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屈东

(3)注册资本:49,524.8515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9年8月31日

(5)住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0楼1001室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0楼1001室

(7)主营业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进出口与国际业务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为1,364,646.14万元,净资产为605,706.0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3,674.10万元,净利润为13,635.12万元。

2、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战荫光

(3)注册资本:45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6月11日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东路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楼106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东路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楼106

(7)主营业务:物业租赁与管理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润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1)类型:事业单位

(2)法定代表人:嵇世山

(3)开办资金:8,000万人民币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工业村

(5)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工业村

(6)宗旨和主营业务: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兴办高新技术企业,为深圳服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依法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技术服务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力合微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6日

至2025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董事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7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4月14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968

传真:0755-26957410

电子邮箱:zhengquanbu@leaguerme.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慧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以土地及房地产抵押、应收款质押、票据质押、信用、担保等方式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承兑、保函、贸易融资、信用证、承诺等(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起止日期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336,665.1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0,154,598.46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121,176,96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58,2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245,623.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2.98%,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24,163,74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45,340,718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91元,共计募集资金48,35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21.4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135.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0.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555.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58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518.8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481.1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71.8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109.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5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下转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