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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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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61 公司简称:威高骨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未来将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2,713,876股后的股本397,286,12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67,538,641.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8%。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和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和《关于进行2024年第二次中期分红的议案》,并分别于10月25日和12月12日实施现金红利的发放,两次中期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674,334.88元(含税),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限额。

如前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5,212,976.96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49%。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产品全面覆盖脊柱、创伤、关节、运动医学、骨修复材料、组织修复以及骨科手术器械等领域,已然成为国内产品种类最为齐全、规模领先且行业排名位居前列的骨科民族企业。

(一)脊柱类产品

公司脊柱类产品主要由脊柱类植入医疗器械、椎体成形系统和脊柱微创产品组成,拥有“威高骨科”、“威高亚华”、“威高海星”、“量子医疗”四大品牌。该系列产品凭借先进的设计理念与精良的制造工艺,针对脊柱系统畸形、退行性病变、脊柱骨折、肿瘤等引发的椎体病变,提供了精准有效的治疗方案。其中,椎体成形系统包含球囊扩张压力泵、穿刺工具、骨扩张器等关键器械,在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的治疗中应用广泛,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赢得了临床医生与患者的高度认可。脊柱微创产品主要应用于疼痛科、运动医学及微创脊柱外科,可提供全套解决方案。产品包括用于椎间盘造影及其他手术通道建立的穿刺针,用于关节镜手术中射频消融的运医关节镜刀头,以及用于腰椎间盘突出症阶梯化诊疗的脊柱内窥镜手术系统等。

(二)创伤类产品

创伤类产品主要包括锁定接骨板系统、髓内钉系统、中空螺钉系统以及外固定支架系统,拥有“威高骨科”、“健力邦德”、“威高海星”三大品牌。该系列产品专为治疗因外力或暴力创伤导致的骨折疾病而设计,通过科学的结构设计与精湛的制造工艺,实现骨折部位的精准复位、稳固固定以及长期稳定维持,广泛适用于四肢骨折、关节骨折、脊柱骨折、手指断指等多种复杂骨折情况。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不断引入新材料、新工艺,提升产品质量与使用效果。

(三)关节类产品

关节类产品涵盖髋关节假体系统及膝关节假体系统,主要品牌为“威高海星”和“威高亚华”。该系列产品针对关节周围骨折、骨肿瘤及其他原因引发的骨缺损等关节障碍,实现了高效的功能重建。采用先进的生物材料与独特的设计结构,在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股骨头坏死等常见关节疾病的治疗中效果显著,有效帮助患者恢复关节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四)运动医学类产品

运动医学类产品主要包括交叉韧带重建系统、半月板修复系统、运动创伤系统,目前有“威高骨科”、“威高海星”两个品牌。该系列产品专注于治疗骨与骨之间的软组织创伤,如跟腱、韧带、半月板、肌腱、软骨等。公司紧跟运动医学领域的前沿技术,产品在半月板/交叉韧带损伤、腱病、骨骼肌损伤、软骨损伤、关节不稳、关节盂唇损伤等常见运动损伤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为运动爱好者与患者提供了专业的治疗解决方案。

(五)骨修复材料类产品

骨修复材料类产品主要为骨水泥,拥有“明德生物”一个品牌。骨水泥作为重要的骨修复材料,在椎体成形、骨质疏松的力学增强、膝关节髋关节置换手术、骨肿瘤、病理性骨折、占位填充物等方面应用广泛。公司的骨水泥产品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固化性能与机械强度,有效促进了骨组织的修复与再生,提高了手术治疗效果。

(六)组织修复产品

组织修复产品主要为富血小板血浆(PRP)制备用套装和封闭创伤负压引流套装等,广泛涉及骨科、烧伤、疼痛、康复、整形美容等领域。公司围绕骨科领域向创面修复、关节外科和整形外科等领域不断拓展,积极布局烧伤和再生康复领域,不断扩充产品适应症,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需求。

(七)骨科手术器械

骨科手术器械品种丰富、规格全面,能够满足各类骨科疾病的手术需求。不仅包括自主生产的植入产品所需的器械工具,还为国外领先厂商生产OEM产品。公司高度重视植入物与配套手术器械的协同使用,通过不断优化产品设计与制造工艺,有效提高了骨科手术的精确度和产品植入效果,确保为临床手术提供可靠的支持。

2.2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并致力于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领域,始终坚持技术与产品的自主研发和创新,积极保持与医疗机构、临床医生、科研院校的合作,强化医工结合,持续提升产品使用体验和竞争力,以确保产品安全、有效且符合市场需求。目前,已经建立了完整、自主、成熟的研发技术体系,包括项目立项、产品开发设计、注册检验、临床评价、申请注册等关键的产品研发流程。未来也将通过技术合作、投资并购等多种途径,快速拓展新赛道,推动产品创新并满足市场需求。

2、采购模式

公司推动数字化平台管理,制定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原辅材料、外协加工服务等采购工作。根据采购需求,公司技术工艺部、研发中心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公司采购管理部制订采购计划并按照采购物资分类、配额分配标准等实施采购,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监督采购预算及资金支付。通过计划牵引,缩短供应周期,服务生产制造、研发销售,对物资分类进行配额管理,对质量问题实行监督纠防,实现财务资金计划和资金支付的平台审批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正逐步由库存式生产向以运营数字化为基础的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转变。公司计划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对订单数据的及时处理分析,在市场管理部、营销管理部及质量管理部等的配合下,制订生产计划,由生产部组织实施生产并由质量管理部完成产品验收。过程管理推进精益生产及日常管理体系,拉动质量、工程、设备、采购,实施一体化计划刚性执行体系,推进组织融合,提升组织效率。

4、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构建了多元且成熟的销售体系,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涵盖经销、配送和直销三种,其中以经销模式为核心销售渠道,充分适应市场需求,推动公司业务稳步增长。

(1)经销模式

公司依托广泛且紧密合作的经销商网络,将骨科产品推向终端用户。经销商在整个销售生态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仅积极拓展市场渠道,深度维护客户关系,还凭借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这些服务包括术前为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详尽的产品咨询,确保手术方案与产品特性完美契合;手术过程中,安排专业人员跟台指导,保障产品正确使用;术后及时追踪,收集反馈,为产品优化提供依据。同时,公司营销团队与经销商紧密协同,凭借专业的医工结合知识和丰富的市场调研经验,为经销商提供技术支持与专业培训,共同致力于开拓和维护终端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2)配送模式

在配送模式下,公司与具备专业资质的配送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公司将产品销售给配送商,再由配送商将产品精准输送至终端医疗机构。在这一过程中,公司积极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以及内部销售团队协作,共同完成产品渠道的开拓与优化,持续维护客户关系,确保客户需求得到及时响应。同时,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为医疗机构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产品顺利应用于临床治疗。

(3)直销模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面向终端医疗机构销售产品,减少中间环节,实现产品与客户的直接对接。公司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内部营销团队的专业优势,共同承担产品渠道开发、客户关系维护以及产品使用过程中的专业支持服务。通过深入了解医疗机构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公司在直销市场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发展阶段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居民医疗保健意识的提升以及全民健身运动的兴起,骨科疾病的发病率和手术需求持续增加,市场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在国家政策推动下,国产骨科医疗器械的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尤其在创伤类和脊柱类产品方面,进口替代现象明显。2024年5月关节集采续约,以及运动医学,人工骨集采执行,整体国产份额进一步提升。国产龙头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成本优势,提升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稳步提高。随着临床医学和材料学的进步,骨科医疗器械在微创手术、精准治疗、新材料、智能化、机器人等方面的创新步伐加快。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拓展新兴技术领域,以满足临床治疗需求。

(2)基本特点

①老龄化驱动: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持续加深,骨科手术市场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3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约为2.97亿,占总人口的21%左右。与此同时,骨科疾病如骨质疏松、关节炎和骨折的发病率随年龄增长显著上升,65岁以上人群中骨质疏松症的患病率高达32%,而关节置换手术的需求年均增长率超过10%。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为骨科手术市场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增长动力。

②消费升级: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显著提升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改善,居民对医疗健康的投入逐年增加,直接推动了骨科植入物医疗器械市场的快速扩容。这一增长趋势与人口老龄化、运动损伤增加以及消费升级带来的健康意识提升密切相关。未来,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居民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进一步释放,骨科植入物市场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③运动健身观念的加强:随着国民运动健身意识的日益增强和年轻一代运动热潮的持续升温,不规范的运动方式容易引发运动损伤、慢性疾病以及意外事故,从而推动了运动损伤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发展。专业的治疗技术和康复设备为运动爱好者提供了从损伤预防到术后康复的全方位支持,助力他们科学运动、快速恢复,重返健康生活。

④政策支持,进口替代: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国产医疗器械行业发展,骨科带量采购执行后,国产份额进一步提升。

(3)主要技术门槛

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和生产涉及医学、生理学、材料学、物理学、工程学、化学等多个学科,具有跨专业、多技术融合的特点,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骨科产品的研发周期较长,从概念设计到产品上市通常需要数年时间,并且需要具备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力学稳定性、耐腐蚀性等性能,对材料科学和制造工艺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需要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和验证,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这一过程不仅耗时长,而且成本高昂,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需要拥有高水平、多学科背景的研发团队,以支持产品的持续创新和发展,并且公司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临床治疗需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骨科产品种类齐全、规模领先、行业排名头部的骨科民族企业,拥有多个品牌,如“威高骨科”、“威高亚华”、“威高海星”、“明德生物”、“量子医疗”等,覆盖多个骨科细分市场。公司通过品牌建设,在市场上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具有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在产品技术开发中高度重视原始创新,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疗法创新经验和技术储备。公司不断加强医工结合,通过完善补充现有植入物产品线,依托“新技术、新材料、新领域”不断完善未来战略发展布局。公司在国产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国产替代策略,逐步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人口老龄化和医疗需求的增加,骨科市场将持续扩容,公司的市场增长潜力较大。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骨科研发围绕“新材料、计算机辅助、智能化”等支撑骨科行业发展的新技术,继续推进有源医疗器械、组织修复、手术机器人等赛道版图的布局,同时将结合AI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加快在个性化医疗、疼痛管理、骨科康复等新领域的应用,聚焦核心术式革新,不断推动产品创新。

未来随着新材料技术、人工智能及生物治疗技术的发展,骨科医疗器械正朝着智能化、精准化与生物功能化方向突破,将为骨科发展带来改变治疗方案及效果的变革性创新产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骨科新型材料:随着材料学、制造技术和再生医学的交叉突破,未来可能涌现更多新材料,骨科植入物材料的变革与创新是骨科领域的重要研究方向,如可吸收材料、生物活性材料、特殊合金、新型涂层等新材料将发挥可降解性、生物相容性和功能性,实现骨骼修复与再生,促进产品性能与治疗效果质的提升。

2、骨科生物产品:骨科生物治疗技术正以革命性姿态改写传统治疗格局,PRP、干细胞疗法、BMP等创新手段逐渐成为骨骼肌肉系统疾病治疗的新范式。这些技术突破手术治疗的物理局限,通过生物激活机制实现组织再生修复,为患者提供更符合生理特征的微创解决方案。非手术时代的革新力量最终将形成涵盖预防、治疗、康复的全周期解决方案体系。

3、骨科数字化技术:骨科数字化技术正重塑外科手术的底层逻辑,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的精准医疗模式。以智能导航、手术机器人、数字孪生为代表的创新技术,构建起涵盖术前规划、术中导航、术后管理的全流程智能体系,推动骨科手术进入亚毫米级精度时代。智能骨科手术系统、精准导航定位系统、数字驱动的预后管理,有望实现手术方案动态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45,271.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375.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9.2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087.01万元,同比增长95.4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05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敏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勤勉、尽责的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洪渭先生、曲国霞女士、贾彬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刘洪渭先生、曲国霞女士、贾彬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2024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编制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2,713,876股后的股本397,286,12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67,538,641.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约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8%,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交易对方2024年度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陈敏女士、龙经先生、卢均强先生三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意见,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17、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陈敏女士、卢均强先生、孔建明先生、邬春晖先生4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m.cn)披露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陈敏女士、卢均强先生、孔建明先生、邬春晖先生4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m.cn)披露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主动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董事会办理上述事宜的授权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且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则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陈敏女士、卢均强先生、孔建明先生、邬春晖先生4位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06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3月13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柔姿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公司本次业绩承诺实现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审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7、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告变化:2025-014)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和服务等,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在董事会表决中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有助于公司建立合理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激发员工活力,推动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09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曲国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教授。历任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系助教、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经济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年3月,始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承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5日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1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请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收件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631-5788909

邮政编码:0642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曲国霞

2025年3月27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04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共同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公司对2024年度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明确2025年度的优化目标和提升举措,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和运行效率,保障投资者权益,回报投资者信任,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具体情况如下:

一、践行价值共享理念,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在国务院新国九条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重要文件发布后,为积极响应“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的号召,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让广大投资者有回报、获得感。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4.68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以上。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2,713,876股后,剩余股本数为397,286,124股。公司以前述剩余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48元(含税),向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47,999,561.39元,约占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74%。本次分红已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毕。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次中期分红方案。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2,713,876股后,剩余股本数为397,286,124股。公司以前述剩余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向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7,810,028.68元,约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86%。本次分红已于2024年10月25日实施完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二次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向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9,864,306.20元,约占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91%。本次分红已于2024年12月12日实施完毕。

2025年,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2,713,876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97,286,12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67,538,641.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约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8%。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可进行2025年度的中期分红,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建立稳定股价预案,积极提振投资者信心

2024年,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在必要的情况下,适时采取股票回购等措施,以提振市场信?,维护股价稳定。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13,876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00,000.00股的比例为0.679%,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将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的需求,与投资者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让投资者伴随企业的成长,实现财富的稳健增值。

三、持续践行“义利共生”,全面构建管理层与股东共赢格局

2024年,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713,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79%。公司拟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确保公司管理团队与业务骨干团队的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管理层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公司开展股权激励或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捆绑,共同推进公司发展。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制定了与公司经营发展相适应的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并严格执行,从而有效保证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团队的稳定性,不断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构建多层次沟通渠道,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并贯彻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原则、内容、组织和实施方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电子邮件、分析师调研、券商策略会、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定期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和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阐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发展规划,树立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促进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3月27日、4月18日组织了2023年度业绩交流会、2023年度医用耗材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热线90余次,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及时听取投资者建议,回应投资者诉求。

2025年,公司计划至少召开四场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参加,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及时听取投资者建议,回应投资者诉求。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将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扩大投资者交流覆盖面,提升投资者交流深度,加强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五、强化治理基石,夯实高质量发展之堤(下转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