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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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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8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11: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5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屹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通过该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子议案的方式进行了分类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郑屹东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郑屹东回避表决。同意票数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马广华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马广华回避表决。同意票数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2、〈肖泽玲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肖泽玲回避表决。同意票数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安达”)于2024年12月0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两次决议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备注:1、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二、本期到期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保本投资理财品种,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并保证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14,400.00万元(含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9,2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审议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深圳市科安达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安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市科安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1,816.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 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715.32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01.00万元,合计1,816.32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区分补助类型;其中: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715.32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2024年补助资金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的部分金额为1,465.3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64%。250万元待项目验收后计入验收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024年度,公司获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1.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8%;这部分计入递延收益将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出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 发,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通过该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基本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的基准年度为2024年度。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085,119.4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4,739,616.0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98,238,021.6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76,007,751.6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6,007,751.64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 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模,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6,008,800股,回购专户股份1,166,700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后为244,842,100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6,726,315.00元。

(二)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本年度,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726,315.00元(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726,315.00元(本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年度累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73,452,630.00元。

2、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66,700股,回购总金额10,002,007.00元。公司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总额为83,454,637.00元,合计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94.74%。

3、若公司股本总额自本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回购和分红情况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一直以来持续维持较低的负债率,无大额资金借款和信贷,公司现金流较好,累计未分配利润较多,2024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76,007,751.64元,为持续的现金分红和未来利润回报规划提供基础保障,稳定的现金分红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获得感,可以获得长期投资价值。

综上所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积极响应一年多次分红、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因此也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和业绩情况,制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

三、基本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基本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基本薪酬为70万-100万元/年,按月发放。

(2)其他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方案

基本年薪根据目前岗位职级、任职年限、岗位责任等予以确定,按月发放,具体如下:

四、绩效薪酬方案

每年年末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在上述基本薪酬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考核上下浮动,具体考核依据以业务业绩和个人绩效进行考量,确定其最终实际薪酬。

五、其他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其应得的薪酬或津贴。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含税收入。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4、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公司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拟继续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先生

人员信息: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业务规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科安达同行业客户共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声文,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爽,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钟美玲,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0万元(含税);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前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该等费用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要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众华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4、监事会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在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8日(星期二)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出席人员:总经理张帆女士,财务负责人农仲春先生,独立董事王千华先生董事会秘书郭泽珊女士。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17z8rIzrvV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公司就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4月8日(星期二)17:00前,通过“科安达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互动交流平台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郭泽珊

电话:0755-86956831

邮箱:zhengquanbu@keanda.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