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5版)
货币互换业务主要是通过调整资产或负债的币种,使资产和负债币种得以匹配,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利率互换业务是将浮动利率业务转换为固定利率业务,规避利率波动风险,或是在利率下行的情况下,通过将固定利率转为浮动利率以降低成本。以上业务均存在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投机行为。
2、汇率波动风险
在公司按外汇管理策略锁定远期汇率后,外汇汇率实际走势与公司锁定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形成公司损失;在外汇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锁定外汇套保合约与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不一致时,将形成汇兑损失影响;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也将形成汇兑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
在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5、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且仅限用于进行公司进出口业务、海外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外汇操作,公司不得从事该范围之外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2、严格按照《外汇风险管理政策》《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流程,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总裁/总裁办公会负责本次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由资金部作为经办部门,财务部等为日常审核部门。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4、公司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和实际业务敞口情况,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资金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资金业务。
十、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12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原材料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铜、铝、钢材、塑料等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54.6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的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铜、铝、钢材、塑料等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54.6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及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铜、铝、钢材、塑料等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铜、铝、钢材、塑料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铝、钢材、塑料等商品品种。交易方式不限于期货及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品形式。
2、投资金额、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54.6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业务期间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三、套期保值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钢材、塑料等,这些原材料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期间,铜、铝、钢材、塑料等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公司认为通过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实际操作时,结合原材料点价、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实施具体套期保值交易计划。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3、资金风险
由于期货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浮亏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在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资金充裕。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以规避风险。
4、操作风险
可能出现供应商违反约定,取消或者延迟发货,导致与实际套期保值的数量、周期等不匹配,造成公司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和提高专业素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水平。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市场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制定了《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按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4、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强化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设计好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54.6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1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
注入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就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拟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以下简称“本次承诺变更”)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说明:
一、承诺安排
海尔集团于2011年做出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青岛海尔发展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函》,根据该函,海尔集团“考虑自2011年起,用五年时间将白色家电业务外的其它家电相关资产和业务一一比如彩电业务等注入青岛海尔,促进青岛海尔成为最具全球竞争力和持续创新力的家电龙头企业”。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彩电产业生态发生深刻变化,海尔集团承接彩电业务的主体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尚处于转型整合期且其财务表现尚未达到公司预期,因此,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同意:(1)海尔集团延缓向公司注入海尔光电相关资产;(2)海尔集团承诺于2020年6月之前向公司注入或通过其他符合境内监管要求的方式处置海尔光电相关资产。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同意:(1)海尔集团延缓向公司注入海尔光电相关资产;(2)海尔集团承诺于2025年6月之前向公司注入或通过其他符合境内监管要求的方式处置海尔光电相关资产。
二、本次承诺变更的情况
随着彩电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海尔光电的财务表现仍未达到公司预期,公司拟同意:(1)海尔集团继续延缓向公司注入海尔光电相关资产;(2)海尔集团承诺于2030年6月30日之前向公司注入或通过其他符合境内监管要求的方式处置海尔光电相关资产。
为确保承诺的履行,海尔集团拟委托公司继续管理海尔光电相关资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公司将对海尔光电相关资产继续进行实际管理和运营。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会议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承诺变更的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会议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三)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承诺变更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且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后承诺的可实现性
考虑到(1)海尔集团具有履行承诺的能力和意愿;(2)海尔光电相关资产具有未来实现业绩增长的潜力和空间;(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稳步增长,具有实施收购的能力,海尔集团认为其履行变更后承诺具有现实可行性。
五、履行变更后承诺所涉及的外部审批
公司将根据海尔集团未来履行变更后承诺时的相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如届时未能取得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公司与海尔集团将以符合证券监管规定的方式处置海尔光电相关资产。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14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履行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关于继续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尔集团于2025年3月27日签署了《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约定海尔集团将其持有的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托管资产”)继续委托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海尔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与海尔集团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概述
根据海尔集团2011年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基于海尔集团承接彩电业务的主体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尚处于转型整合期且其财务表现尚未达到公司预期,海尔集团无法在前述承诺期之前完成转让,故海尔集团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
2015年12月,由于托管资产尚处于整合期且其财务表现尚未达到公司的预期,海尔集团继续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并于2015年12月22日签署了《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委托期限为5年;并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了《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委托管理期限在《原协议》的基础上延长5年。
截至目前,由于托管资产的财务表现仍未达到公司的预期,海尔集团拟继续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委托期限为在《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再延长5年。
(二)本次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1.43%的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3.04%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4.4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控股海尔光电。因此,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补充协议(二)》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且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海尔集团基本信息
海尔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尔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
(二)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海尔集团主要经营投资控股业务,最近三年经营正常。
(三)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海尔智家(A股+D股+H股,下同)323,403.4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7%。
海尔智家与海尔集团存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海尔智家现任副董事长邵新智于海尔集团担任财务总监,海尔智家现任监事会主席刘大林于海尔集团担任员工关爱委员会执行主任。
除上述内容及其他已披露的信息外,海尔集团与海尔智家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是海尔光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光电的基本情况如下:
■
四、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一)委托管理权限、费用、成立与生效、终止
与《原协议》一致。具体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披露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064。
(二)委托管理期限
双方同意,委托管理期限在《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延长五年,即公司对托管资产的委托管理期限延长至《补充协议(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5)年。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出于履行海尔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问题承诺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于2025年3月27日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出于履行海尔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需要。公司继续受托经营及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旗下彩电业务,发挥彩电与其他白电业务于智慧家庭解决方案方面的协同价值,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继续受托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运作效率,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海尔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的《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证券代码:600690 公告编号:临2025-017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拟出席本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将于同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D股、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的通函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四个会议顺次召开)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科创生态园人单合一研究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做《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0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05)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1、16-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8、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Haier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及 HCH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IMITED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二)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股东类型
■
注:(1)为避免A股股东不必要的重复投票,本公司在计算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A股股东的表决结果时,将直接采纳该股东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2)上述议案同时需要2025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等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04)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D股、H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六)为避免A股股东不必要的重复投票,本公司在计算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A股股东的表决结果时,将直接采纳该股东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 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5月22日16: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2、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科创生态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 外资股股东(D股股东、H股股东)
参见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等的通函。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 联系地址: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科创生态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6101
联系人:刘晓梅 刘涛
联系电话:0532-8893 1670
传真:0532-8893 1689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1.2: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A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