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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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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6版)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于2025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本行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罗妙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监事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任的监事罗妙娟、宋晖、潘栋民、陈焕鑫、张晓鸿对本人的履职情况评价结果回避表决,监事会对上述监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已离任的监事王国良、田建华、徐爱华、章国荣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监事会在提出本项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4年度经营情况暨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公允,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同意该项议案。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003)。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1235”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4年度执行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5-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绿色金融发展三年(2024-2026)行动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2024年度监事薪酬考核及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在任的监事罗妙娟、宋晖、章红凤、潘栋民、陈焕鑫对本人的薪酬考核及分配方案回避表决,上述每位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已离任的监事王国良、田建华、徐爱华、章国荣、顾洁萍的薪酬考核及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2024年度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本行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行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行立足于业务长远发展与服务区域实体经济的现实需要,结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银行监管机构对于商业银行资本审慎管理的要求,经综合考虑确定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持续推进战略落地,进一步支持各项业务发展,实现全行高质量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行(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904,272千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901,852千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06,125千元。经董事会决议,本行2024年年度拟以本行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0,428千元;

2.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3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71,282千元;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本行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62,161,39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化,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行(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1,704千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92,432千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42%。本行立足于业务长远发展与服务区域实体经济的现实需要,结合证券监管机构关于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和银行监管机构对于商业银行资本审慎管理的要求,经综合考虑确定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持续推进战略落地,进一步支持各项业务发展,实现全行高质量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本行所处行业特点

本行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2024年,中国银行业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服务社会民生、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为着力点,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做好“五篇大文章”,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力度,强化对“两重”“两新”的融资保障,大力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同时,银行业的核心业务发展面临着诸多压力:零售业务资产荒现象持续加剧,存款定期化趋势愈发显著;对公业务资产收益率持续下降;金融市场波动对金融资产配置能力带来新考验;中间业务等非息净收入承压。经营环境因素的快速变化对银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促使银行业积极探索新的业务发展策略,力争走出差异化竞争与错位发展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资本实力关乎银行支持实体经济、风险抵御的能力,因此近年来银行业资本补充需求持续增长。

(二)本行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本行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2024年以来,本行以“1235”高质量发展战略为重要牵引,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扎根本土,向下服务,抓住金融“五篇大文章”重要发展机遇,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三)本行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本行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2亿元。2025年,本行将坚持以党建统领“1235”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坚持“做小做散做特色、做实做精做持久”,聚焦“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动态平衡,在支农支小主战场、数字转型新赛道、价值银行大格局中劈波斩浪,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因此,本行2025年经营发展需要更加有力的资金及资本支持。

(四)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行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五)本行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本行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本行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本行已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近年来本行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本行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本行将深化坚守并践行农商“姓农姓小姓土”初心使命,坚持服务三农、服务民营小微、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当地发展,抓住金融“五篇大文章”重要发展机遇,坚持“做小做散做特色、做实做精做持久”,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以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持续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本行已对过去三年已实施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在充分考虑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股东回报规划已经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本行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指导意见;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公允,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同意该项议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有关事宜》等与本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

本行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23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19日。

本行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批准将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顺延,自上述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9日。本次发行决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中。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本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顺延,自上述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4月19日。本次发行决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瑞丰银行三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

至2025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报告:

(1)2024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

(2)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3)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4)主要股东评估报告;

(5)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后续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柯桥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浙江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绍兴安途汽车转向悬架有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朗莎尔维迪制衣有限公司、浙江华港染织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荣氏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华清新材料有限公司、绍兴庆庆纺织有限公司、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汇友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凤仪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一4月17日(星期四)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瑞丰银行六楼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笛扬路1363号瑞丰银行六楼

邮政编码:312030

联 系 人:秋女士

联系电话:0575-81105280、81105206

传 真:0575-84135560

(二)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